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已经批准本配股说明书, 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所发行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发行人
自行负责,由此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投资风险:
    1、本公司因售电资金回笼产生的短期应收帐款金额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
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因此,存在因电费回收不及时而引致的财务风险。
    2、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省电力公司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和重大关联交
易,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本公司生产的电力96% 以上销售给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电
力公司,应收帐款也主要是与湖南省电力公司之间因售电而发生的。因此,本公司存
在管理风险。
    3、本公司2000年末的净资产为259563万元。本次配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有
较大幅度增长,从2000年末的259563万元增至304393万元,增加17.27%。存在因净资
产增加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所引致的相关风险。
    配股说明书签署日期: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公司注册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428号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 600744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公司中文名称: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UNAN HUAYIN ELECTRIC POWER CO.,
    LTD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428号
    股票简称: 华银电力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股票代码: 600744
    配股数量: 6652.8万股
    配股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配售价格:人民币7.0元
    预计募集资金量:46569.60万元
    发行方式: 按每10股配3股比例、网上配售发行
    发行对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发行日期: 2001年12月11日-2001年12月24日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承销团成员: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聘请的律师事务所: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释 义
    本配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指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配股、本次发行: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向股东配售66528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本 方 案: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配股发行方案
    股东大会: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公司股东大会
    董 事 会: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公司董事会
    监 事 会: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控股股东、省电力公司: 湖南省电力公司
    湖南省金竹山电厂、金竹山电厂: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
厂、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
    湖南株洲电厂: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株洲火力发电公司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主承销商: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 销 团: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配股发行承销团
    开元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银联律师事务所: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
    
    
第一节 概 览
    本公司声明:
    此概览仅为配股说明书全文的扼要提示, 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配
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是1993年1月16日经湖南省体改委湘体改字(1993)
10号文件批准,由湖南省电力公司、工商银行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 湖南华天实业
集团公司、中国湖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煤炭公司、建设银行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
湖南省华厦房地产开发公司等6家法人共同发起,于1993年3月22 日正式成立的定向
募集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6)151号文批准, 向
社会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800万股。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为19200万股,
其中内部职工股3600万股。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于1996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股票简称"华银电力",证券代码"600744"。
    1999年8月,经湖南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湘证监字〖1999〗17号文批准, 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67号文复审同意,以1998 年末总股本
38400万股为基数,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按10:4的比例配售新股,配股后, 公司总股本
增至537600万股。1999年10月,本公司对全体股东按10:2的比例实施公积金转增股
本。
    本公司现有总股本64512万股,其中:发起人股39689.1272万股占61.52%;募集
法人股2646.8728万股,占4.103%;社会公众股(A股)22176万股,占34.375%。
    本公司主要经营:新建、扩建电厂;电力生产、销售;承担送变电工程及其配
套设施建设;提供能源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业务。其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及销售。
    本公司2000年电力销售收入1,067,330,395.99元,占总收入1,132,442,720. 28
元的94.25%,电力销售毛利236,064,434.65元。
    本公司自股份制改造、股票上市以来,经营机制发生显著改变,企业活力不断增
强,在外部经济环境十分严峻,电力市场加快放开、竞争日趋激烈,电价出台难、 电
费回收困难等情况下,始终保持了经济效益的稳步增长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为谋求
公司的进一步发展,董事会根据市场形势及企业发展需要,提出2001年增资配股议案,
并经2001年4月6日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本公司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其中1998-2000 年度数据系根据
开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01年中期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所示:
年 度 2001年中期 2000年度
项 目
总资产(元) 4,759,332,169.01 4,576,837,256.28
股东权益(元) 2,590,777,471.19 2,595,632,004.11
总股本(股) 645120000 645120000
主营业务收入(元) 471,444,401.93 1,067,713,009.79
主营业务利润(元) 112,657,781.29 236,064,434.65
利润总额(元) 86,252,072.05 212,244,212.62
净利润(元) 74,150,358.19 177,490,551.48
每股收益(元) 0.1149 0.2751
每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 0.1149 0.2751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1151 0.2529
每股净资产(元) 4.016 4.023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 3.979 3.998
净资产收益率(%) 2.862 6.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866 6.38
年 度 1999年度 1998年度
项 目 (调整后)
总资产(元) 4,410,898,092.04 2,527,211,833.09
股东权益(元) 2,500,660,752.85 1,078,817,632.59
总股本(股) 645120000 384000000
主营业务收入(元) 960,150,744.67 1,040,888,527.74
主营业务利润(元) 244,148,160.27 203,250,15.54
利润总额(元) 233,774,478.96 144,345,011.67
净利润(元) 197,938,027.85 123,257,660.33
每股收益(元) 0.3068 0.3210
每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 0.4367 0.3210
每股收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2882 0.2849
每股净资产(元) 3.876 2.809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 3.843 2.797
净资产收益率(%) 7.92 11.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2.41 9.57
    三、本次发行概况及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一)本次配股发行的方案如下:
    1、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配售股票面值:每股人民币1.00元,
    配售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7.0元。
    2、股东配股比例:以2000年末本公司总股本645,120,000股为基数,每10 股配
售3股。
    3、配售总额: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93,536,000股,其中,法人股股东
可配售股票共计127,008,000股,各股东均已书面承诺全部放弃认购, 社会公众股股
东可配售66,528,000股。本次实际向股东配售66,528,000股。
    4、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配股如能顺利实施,预计可募集货币资金共计46569.60万元人民币。 配股
发行费用预计约1740万元,其中:承销费约1290万元、中介机构费用100万元、上交
所上网费和经手费250万元、其它费用100万元(含公告宣传费、差旅费和登记费等)
。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实际募集货币资金约为44830万元人民币。
    5、股权登记日: 2001年12月10日
    除权基准日: 2001年12月11日
    6、发起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放弃配股权的承诺
    本公司国有股股东湖南省电力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09,855,045股,占总股本的
48.03%,可配售92,956,513股,经财政部财企字〖2001〗228号文件批准,承诺放弃本
次配股。其他发起人和法人股股东共可配售34,051,487股,也已承诺全额放弃认购。
    7、本次配股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 配股前股数 比例 配股增加
(股) (%) (股)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 396891272 61.52 0
其中:
国 家 股
国有法人股 309855045 48.03 0
社会法人股 87036227 13.49 0
境外法人股
其 他
2、募集法人股 26468728 4.103 0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其中:转配股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423360000 65.625 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社会公众股(A股) 221760000 34.375 66528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B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 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221760000 34.375 66528000
三、股份总数 645120000 100 66528000
股份类别 配股后股数 比例
(股,预计) (%,预计)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 396891272 55.77
其中:
国 家 股
国有法人股 309855045 43.54
社会法人股 87036227 12.23
境外法人股
其 他
2、募集法人股 26468728 3.72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其中:转配股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423360000 59.49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社会公众股(A股) 288288000 40.5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B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 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288288000 40.51
三、股份总数 711648000 100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配股前持有的87,786股及本次配股将
认购的部分按规定暂时予以冻结。
    本次配股全部以现金认购。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应配部分, 由承销
团负责包销。
    (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
    根据本公司2001年4月6日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拟
全部一次性用于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湖南株洲火力发电公司二期技改(扩建)工
程,作为项目资本金(按项目总投资规模20%计算),如有剩余,将用作项目铺底流动
资金。该投资项目系利用原株洲电厂拆除的1-9号老机组场地,建设2台30 万千瓦机
组,等额替代湖南省电网内需关停和淘汰的22台共61.09万千瓦超期服役的老旧机组。
项目动态总投资规模为225195万元(国家电力公司国电电规〖2000〗594号),项目
建设期36个月。
    该项目批准情况如下:
    (1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关于审批湖南株洲电厂二期技改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请示》(国经贸投资〖2000〗75号)上报国务院, 其审批意见摘要如下:
"根据以上情况,我们认为湖南株洲电厂二期技改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改
善湖南电网电源结构,建议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2)国务院于2000年3月, 批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审批湖南株洲电厂
二期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国家经贸委国经贸投资〖2000〗263号),
同意国家经贸委的审批意见。
    (3)国家电力公司以《关于湖南株洲电厂二期技改工程(2×300MW )初步设
计的批复》(国电电规〖2000〗594号), 批准湖南株洲电厂二期技改工程( 2 ×
300MW)初步设计规划。
    湖南株洲电厂二期技改工程项目原投资概算为271260万元,项目由本公司、 湖
南省电力公司、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三方按6:3:1 的比例共同投资
组建株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和经营,项目建设期36个月。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建
设和后续经营,经项目公司投资三方协商并签定协议,改由本公司独资组建项目公司
进行投资建设。同时,项目优化设计方案经国家电力公司批准(国电电规〖2000 〗
594号),动态总投资调整为225195万元。
    前述项目预计从2002年开始产生效益。项目完成后,年可节约标煤90万吨,二氧
化硫排放量减少60%,除尘效率达99.5%以上,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13.15%, 投资
回收期8年2个月。项目投产后平均上网电价为0.34元/千瓦时,(按目前电力行业的
电力定价机制和政策规定)湖南省物价局已出函同意。
    该项目建设资金,除本次配股所募资金外 ,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承诺技改贷款
83700万元(2000年已到位9000万元),华中电力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承诺
对该项目进行融资。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绪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
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
发行工作的通知》和《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配股说明书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1
号--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的要求编写。
    本次配股方案经本公司2001年3月2日召开的公司2001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 并经由2001年4月6日召开的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表决一致通过。本方案已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92号文核准。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 行 人: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维建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428号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428号
    联 系 人:金毓江、刘 杰
    电 话:0731-5543400、5543457
    传 真:0731-5502984
    (二)主承销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卫国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02号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商业大楼8层
    联 系 人:梁 柱 李 敏
    电 话:0755-2463388 、027-87322831
    传 真:0755-2462021 、027-87322832
    (三)副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15-16层
    联 系 人:黄文强 华 阳
    电 话:021-52984848
    传 真:021-52984414
    (四)分 销 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仁杰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联 系 人:杨召文
    电 话:0731-4451677
    传 真:0731-4457377
    (五)分 销 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注册地址:深圳市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联 系 人:肖长清
    电 话:0755-2262888-3622
    传 真:0755-2400862
    (六)分 销 商:兴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兰 荣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联 系 人:黄奕林
    电 话:021-68419393
    传 真:021-68419764
    (七)分 销 商:湖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载阳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新建西路1号
    联 系 人:廖建华
    电 话:021-62521929、62258833
    传 真:021-62527096
    (八)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490号
    法定代表人:李双桂
    电 话:0731-5165290
    传 真:0731-5165291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弟扩、王卫华
    (九)发行人律师事务所:银联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赖 杰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建湘路603号
    电 话:0731-4454103、4442091
    传 真:0731-2226424
    经办律师: 陈敏辉、赖 杰
    (十)股份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迪彬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建路727号
    电 话:021-58708888
    传 真:021-58732631
    (十一)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红围支行
    (十二)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朱从玖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电 话:021-68808888
    传 真:021-68802819
    三、本次配股发行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种类、每股面值、股份数量
    1、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配售股票面值:每股人民币1.00元,
    3、配售总额: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总量为193,536,000股,其中,法人股股东可
配售的股票数量为127,008,000股,法人股股东已承诺全额放弃认购;社会公众股股
东可配售的股票数量为66,528,000股。
    (二)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7.0元。
    (三)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发行对象、配售比例
    1、发行对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配售比例:以2000年末本公司总股本645,120,000股为基数,每10 股配售发
行3股。
    3、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湖南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09,855,045股, 占总
股本的48.03%,可配售92,956,513股,经财政部财企字〖2001〗228号文件批准,承诺
全额放弃认购。其他发起人和法人股股东可配售34,051,487股, 也已承诺全额放弃
认购。
    (四)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
    本次配股发行如能顺利实施,可募集货币资金共计46569.60万元人民币。 配股
发行费用预计约1740万元,其中:承销费约1290万元、中介机构费用100万元、上交
所上网费和经手费250万元、其它费用 100万元(含公告宣传费、 差旅费和登记费
等)。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实际募集货币资金约为44830万元人民币。
    (五)股权登记日: 2001年12月10日
    除权基准日: 2001年12月11日
    (六)缴款地点、缴款办法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在缴款时间内到指定交易
证券商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缴款手续,认购配股时,凭本人身份证、股东
代码卡在指定交易的券商处缴款认购,配股简称"华银配股",代码"700744"。
    社会公众股认购配股数量限额为:持有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 )四舍五入后
取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余额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七)配股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及新股上市的时间安排
    本次配股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及新股上市的时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
规则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流通,包括各类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1、社会公众股获配股票的上市交易日 ,将于配股结束并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
另行公告,预计不迟于2002年1月22日。
    2、本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认购的配股按有关规定暂
时予以冻结。
    四、本次配股承销有关事项及发行费用
    (一)承销方式:本次配股发行采用"上网定价"的发行方式, 即利用上海证
券交易所系统,在指定时间内进行定价发行。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配售的股票后,余
额部分由承销团按承销份额包销。
    (二)承销期的起止时间:本次配股缴款的起止时间为自本配股说明书刊登之
日7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日期:2001年12月11日至2001年12月24日
(期内证券商营业日)。
    (三)承销团成员及其承销量:
承销商名称 承销数量 承销份额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6,611,200股 40%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958,400股 30%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89,600股 7.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89,600股 7.5%
兴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89,600股 7.5%
湖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89,600股 7.5%
总 计 66,528,000股 100%
    (四)发行费用:
    预计本次配股发行费用约1740万元。其中:1、承销费约1290万元;2、审计费
用72万元;3、律师费用28万元; 4、发行手续费用 247万元;5、审核费用3万元;
6、其它费用100万元,包括文件制作和公告宣传费60万元、差旅费20万元、 登记费
25万元。
    五、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上市前的重要日期
    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如下:
    (一)配股说明书公布日:2001年12月1日。
    (二)配股认购缴款日:2001年12月11日 至 2001年12月24日(期内证券商营
业日),
    (三)预计上市日期:本次获配股票的上市交易, 将于配股结束后尽快报上海
证券交易所予以安排,具体日期在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另行公告。
    
    
第三节 风险因素
    六、风险因素与对策
    本公司主要经营新建、扩建电厂;电力生产、销售;承担送变电工程及其配套
设施建设;提供能源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配售发行的
股票时, 除本配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 应特别认真地考虑可能存在下述各项
风险因素及公司采取的对策。
    (一)市场风险及对策
    1、湖南省电力供需短期相对平衡 ,电源布局及电源结构对本公司有不利影响,
占公司90%的火电销售量受季节性因素影响较大,发电量(售电量)的稳定增长不能
得到保证,存在市场风险。不过,湖南省电力市场供应长期看依然相对短缺, 而且电
力丰枯、峰谷矛盾突出,对调峰能力较强的本公司火电机组的出力是有利的,加之本
公司生产的电力统一销售至湖南省电力公司再供给湖南省用户,因此,销售制约问题
相对较小。
    2、本公司发电机组以火电机组为主,但火电机组一是其运行受水电机组发电周
期性的影响,二是现代电网要求火电发展高参数、大容量、规模经济、 自动化水平
高的30万千瓦、60万千瓦机组,公司目前的单机容量最大为12.5千瓦。 因此存在发
电机组运行而引致的市场风险。但对于湖南电网来说, 中温压高能耗的火电机组占
有一定比例,在调峰中根据国家能耗政策应先考虑这部分机组参与调峰。因此,本公
司能耗低的机组受影响较小。
    (二)业务经营风险及对策
    1、对燃料供货渠道的依赖
    燃煤的供应及适当的价格是影响燃煤火电厂生产能力和盈利水平的重要因素。
公司所属金竹山电厂为坑口电站,燃料来源为附近涟邵等煤矿的无烟煤,煤矿采煤量
如有一定的波动,将使电厂面临能源供应方面的风险。 株洲电厂面临同样的风险。
针对这种情况,公司将坚持同大煤矿签订长期合同,以保证燃料供应。目前燃煤的供
应基本是供大于求,短期内不会出现供应紧张。
    2、发电机组装机结构性的不匹配风险及对策
    本公司发电机组的总装机容量中,水电机组与火电机组的比例约为 1 : 9, 湖
南省电网的水电机组与火电机组比例约为 5 : 5。 公司装机结构与所处省网机组
结构的不匹配,使公司发电机组的利用小时数难以得到均衡保证,公司的发电收入不
够稳定。公司将逐步通过有选择性地收购、兼并、置换等方式, 纳入效益较好的水
电机组,增强主业的创利能力。
    3、资产结构相对单一的风险及对策
    本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生产和销售,利润绝大部分来自售电收入,尽管近几年多元
化投资整体上取得了一定的收益,初步构建了资产结构多元化的雏形,但非电投资尚
未真正形成公司稳定可靠的利润增长点,随着电力行业体制改革的深入,行业垄断的
逐渐消失,电力企业之间竞争日趋激烈 ,电力经营的单一性风险也随之加大。为此,
本公司将加强对多种经营和其他投资项目的管理,突出抓主要项目的盈利回报,以弥
补产业结构单一对公司利润增长的不利影响。
    4、经营管理水平和资金运筹能力的制约及对策
    本公司装机容量近100万千瓦, 公司总资产、 净资产分别超过 450000 万元和
250000万元,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由于电力生产的高技术性和资金密集性,同时,由于
电力行业投资量大,投入产出期相对较长,对公司的经管理水平和资金运筹能力有很
高要求。本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的专业技术水平, 建立更为健全的生产管理体
系和成本控制体系,使电力生产机组运转更加稳定,生产成本更低, 电价更具市场竞
争力。
    (三)财务风险及对策
    1、本公司2000年末的净资产为259563万元。 本次配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有
较大幅度增长,从2000年末的259563万元增至304393万元,增加17.27%。存在因净资
产增加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所引致的相关风险。
    对此,本公司在2001年工作安排中,根据湖南省经贸委和湖南省电力公司关于下
达2001年湖南省上网电量计划,在电价维持不变的情况下, 使电力生产、 销售量比
2000年略有增长,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9500万元,其它收入10000万元,完成利润
总额22000万元,净利润18700万元,使2001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
利率,并不低于6%。
    2、电费回收是目前电力行业存在的一个普遍性问题,电力用户欠缴电费的水平
直接影响到公司销售资金回笼,从而影响应收帐款的周转率水平,进而影响公司经营
财务状况。本公司因售电资金回笼产生的短期应收帐款金额较大, 一定程度上影响
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因此,存在电费回收而引致的财务风险。
    本公司已通过与省电力公司签订公平、合理的《购电协议》, 保证公司的电费
当期清收率不低于湖南省平均电费清收水平。并且随着宏观经济的进一步向好, 以
及可预期的湖南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人民收入水平的大幅度提高, 本公司当期电
费清收率将大为改善,从最近三年的情况看,该应收帐款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及比例均
较小。
    (四)管理风险及对策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省电力公司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和重大关联交易,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本公司生产的电力96%以上销售给省电力公司, 应收帐款也主要
是与省电力公司之间因售电而发生的。因此,本公司存在管理风险。
    针对这一风险, 本公司敦促省电力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和防止同业竞争的承
诺书》,并于2001年1月5日与省电力公司签订了《购电协议》,通过这些措施, 可解
决双方之间存在的电力生产和销售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的问题。
    (五)技术风险及对策
    本公司在技术方面不存在需要说明的风险。
    (六)募股资金投向风险及对策
    本次募股资金投资湖南株洲电厂二期技改(扩建)工程,新建2台30万千瓦的火
电机组,投资金额巨大,回收期较长,预计在2003年后开始发电,暂时不会给公司带来
收入。而且本次配股后,公司净资产将增加17.27%,从 2000 年末 259563 万元增至
304393万元,因此,存在因投资建大机组并进行经营而产生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引致
的相关风险。
    针对这一风险,本公司将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人力、物力、 财力及技术能力等各
方面的优势,将90%以上的人力财力投入到电力生产当中,坚持"以火为主、 水火并
举"的方针,优化资本运作,防范风险、抓好管好多元化投资, 实现公司经营结构的
进一步优化、调整。在水电方面考虑实行"短平快"的投资策略, 把精力集中于收
购省内已建成投产的中小型水电站,2001年拟完成对湖南白鱼潭水电站的收购工作;
拓展多元化经营渠道,大力发展高新技术项目,抓住中国即将加入WTO的机遇,对于投
资的高科技项目加强管理和运作,利用行业优势重点发展电力高科技产品; 同时抓
住住房分配制度改革、房地产持续升温商品房市场扩大的机遇, 全面启动公司投入
的房地产项目,进一步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调整公司产业结构, 加大企业的发展后
劲。
    同时,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向管理严、细、精要效益。通过增收节支活动,
挖潜改造,积极协调与电力调度部门的关系,在力争多发电的同时, 尽力降低成本及
费用支出,力保主营业务利润的稳步增长;改革用人、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公司员工
的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通过规范运作、技术进步、科学管理,努力使公司主业突
出、收益稳定、抗风险能力强,力争未来经济效益的稳步提高,更好地回报股东。
    (七)政策性风险及对策
    1、目前正在进行中的电力体制改革,将逐渐破除全行业的国家垄断, 进一步引
入市场竞争机制,随着″厂网分离″、″竞价上网″的逐渐推行,企业竞争的范围将
随之由省内扩大到省网以外, 以成本为基础的电价将在竞争中起到愈来愈重要的杠
杆作用,同时,对公司在主业上的收购、兼并以及相应的资产和业务重组活动, 也将
产生影响,公司的经营和管理环境将进一步具有挑战性。因此,存在一定的政策性风
险。
    2、电力价格按国家现行政策,企业不能自行决定, 应由国家物价主管机关会同
有关部门决定。电力上网电价的变化直接影响公司的市场份额、销售收入和利润水
平。按《电力法》规定的同网、同质、同价原则,现行的湖南省上网电价的调整,需
要经过多方进行论证确定。本公司认为, 根据湖南省目前的电力供求情况并对未来
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公司上网电价目前不具备较大幅度调整的可能。 但由于国家
电力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尚在制订中,电价政策的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
存在电价政策风险。
    本公司将顺应电力体制改革的趋势,通过技术革新、强化内部管理、 提高财务
运筹能力等手段,降低成本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打造更大的价格调整空间,
从而提高公司对外部政策环境的承受能力和持续赢利的能力。
    (八)、环保风险与对策
    国家对电力工业的环保问题有较严格的要求, 环保问题将成为公司依法生产、
经营和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公司所属湖南金竹山发电厂和湖南株洲电厂主要燃料
是原煤,其主要污染源有空气型污染源、水型污染源。 空气型污染污物采用电除尘
和高烟囱排放,使二氧化硫和烟尘颗粒物浓度值不超标。 水型污染源中对冲渣水经
沉淀后排放,冲灰水经管道输送到灰场沉淀分离后排放,符合环保要求。公司还将努
力发展电力环保业务,在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应用、 管理方面达到业内领先水平。
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原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发(
1997)811号文批准同意。
    
    
第四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七、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NAN HUAYIN ELECTRIC POWER CO.,LTD
    英文缩写:HHEP
    2、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维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金毓江
    电话:(0731)5543400 电子信箱:hyjyj@cs.hn.cn
    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刘杰
    电话:(0731)55434 电子信箱:hheplj@cs.hn.cn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428号
    公司传真: 0731 5502984
    4、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428号
    邮政编码:410007
    电子信箱:hyep@public.cs.hn.cn
    5、公司注册登记时间:2000年7月28日
    6、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sse.com.cn
    7、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证券代码:600744
    (二)本公司成立及历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1、本公司是1993年1月16日经湖南省体改委湘体改字(1993) 10号文件批准,
由湖南省电力公司、工商银行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湖南华天实业集团公司、中国
湖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煤炭公司、建设银行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湖南省华厦房地
产开发公司等6家法人共同发起,于1993年3月22 日正式成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
司。1996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6)151号文批准, 向社会公开发行境
内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800万股。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为19200万股, 其中内部职工
股3600万股。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于1996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股票
简称″华银电力″,证券代码″600744″。
    2、1999年8月,经湖南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湘证监字199917号文批准,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67号文复审同意,以1998 年末总股
本38400万股为基数,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按104的比例配售新股。配股后,公司总股
本增至537600万股。1999年10月,本公司对全体股东按102的比例实施公积金转增
股本。
    3、本公司截止2000年末总股本为64512万股。其中,发起人股396,891, 272股,
占61.52%;募集法人股26,468,728股,占4.103%;社会公众股(A股)221,760, 000
股,占34.375%。
    (三)本公司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权益投资情况
    1、 本公司的组织机构如下图所示: 见附图
    2、 对其他企业的权益投资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期限(年) 投资金额
元
湖南华盛建设工程公司 1,800,000.00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开发公司 9年 1997.1-2005.12 60,000,000.00
湖南证券 18,000,000.00
海通证券 50,000,000.00
深圳广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000,000.00
环球概念发展有限公司 12,000,000.00
株洲天元玉晶建材有限公司 3,500,000.00
中国华银高科技创业有限公司 15,000,000.00
大连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10,000,000.00
大连理工大学领先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0.00
湖南华凌大厦有限公司 3,600,000.00
湖南金英投资公司 9,000,000.00
清华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00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期限(年) 占被投资单位注
册资本比例%
湖南华盛建设工程公司 10.00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开发公司 9年 1997.1-2005.12 88.24
湖南证券 7.20
海通证券 1.33
深圳广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40.00
环球概念发展有限公司 5.00
株洲天元玉晶建材有限公司 23.30
中国华银高科技创业有限公司 30.00
大连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25.00
大连理工大学领先集团有限公司 16.00
湖南华凌大厦有限公司 36.00
湖南金英投资公司 50.00
清华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
3、对本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以及其他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成立日期 主要业务
湖南省电力公司 1992年12月 电力生产、销售、电力工程施工等
工行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 1987年 存款、债券、贷款、证券
建行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 1986年12月 存款、债券、贷款、证券
湖南省银宏实业发展总公司 1990年5月 金银珠宝首饰贸易
中国湖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 1987年4月 矿山井巷地面建筑
煤炭公司
中电信电力开发有限责任 1995年2月 建设、管理、经营电力
公司
湖南省华厦房地产开发公司 1992年 兴建出售土地开发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股权构成 所持本公司股数
(万元) (股)
湖南省电力公司 28000 100%国有法人股 309,855,045
工行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 5000 100%社会法人股 39,512,669
建行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 83000 100%社会法人股 26,341,780
湖南省银宏实业发展总公司 1000 100%募集法人股 13,646,946
中国湖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 1322 100%社会法人股 13,170,889
煤炭公司
中电信电力开发有限责任 5000 100%募集法人股 12,821,782
公司
湖南省华厦房地产开发公司 2018 100%社会法人股 8,010,889
股东名称 比例(%) 股权有无质押
湖南省电力公司 48.03 无
工行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 6.12 无
建行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 4.08 无
湖南省银宏实业发展总公司 2.12 无
中国湖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 2.04 无
煤炭公司
中电信电力开发有限责任 1.99 无
公司
湖南省华厦房地产开发公司 1.24 无
4、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情况:
名 称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元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电力生产、销售设备安装、 -
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 综合利用
湖南华银株洲火力发电公司 电力生产、销售设备安装、 100,000,000
综合利用
湖南张家界水电开发有限责 水力发电厂建设、生产、 10,000,000
任公司 经营、旅游开发
湖南华银天通花园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经营、经销建筑 100,000,000
装饰材料(不含硅酮胶)五
金、交电
湖南华银电力工程公司 220KV以下电压等级送变电工 10,000,000
程施工
深圳市锦龙德投资发展有限 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范围 50,000,000
公司 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湖南华银物业公司 征地、拆迁、代建房屋工程电 5,000,000
力配套设施
湖南建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建筑机械的生产、销售 1,000,000
名 称 2000年总资产(元) 2000年主营业务收入(元)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968,410,523.01 585,412,410.28
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
湖南华银株洲火力发电公司 1,183,703,620.80 392,887,147.01
综合利用
湖南张家界水电开发有限责 755,975,762.76 89,030,838.70
任公司
湖南华银天通花园有限公司 240,131,695.70 0
湖南华银电力工程公司 66,321,153.00 382,613.80
深圳市锦龙德投资发展有限 160,497,894.23 0
公司
湖南华银物业公司 5,124,671.23 0
湖南建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950,090.12 241,069.20
名 称 2000年净利润 元 本公司持有的
权益比例(%)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79,678,461.44 100
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
湖南华银株洲火力发电公司 95,650,057.88 100
综合利用
湖南张家界水电开发有限责 42,47,166.07 51
任公司
湖南华银天通花园有限公司 -5,356,421.38 100
湖南华银电力工程公司 -376,908.27 100
深圳市锦龙德投资发展有限 -3,962,666.44 100
公司
湖南华银物业公司 -418,468.14 100
湖南建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6,790.98 75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88.24
    * 系本公司之分公司,无独立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项不适用。
    **系本公司于1997年元月6日与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合作建设、 经
营岳阳107国道联接线。本投资属联营投资,合作期限9年,即从1997年元月1 日起至
2005年12月31日止,合作期内每年收取固定投资回报1080万元。 公司对岳阳经济技
术开发区总开发公司并无实际控制权。
    以上各企业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均经过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本次配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股份类别 配股前股数 比例 配股增加 配股后股数 比例
(股) (%) (股) (股,预计) (%、预计)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 396891272 61.52 0 396891272 55.77
其中:
国 家 股
国有法人股 309855045 48.03 0 309855045 43.54
社会法人股 87036227 13.49 0 87036227 12.23
2、募集法人股 26468728 4,103 0 26468728 3.72
3、内部职工股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423360000 65.625 0 423360000 59.49
二、已流通股份
*社会公众股 221760000 34.375 66528000 288288000 40.51
三、股份总数 645120000 100 66528000 711648000 100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配股前持有公司股份87,786股,占总股
本比例0.0136%,已冻结。该等股份及其本次配股认购部分将按规定予以冻结。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八、发行人的业务和技术
    一 本公司所处行业国内外基本情况
    本公司所处的电力行业, 属于国家产业发展政策重点扶持的能源与基础设施产
业。
    1、行业管理体制:电力行业现行管理体制基本上是国家垄断、特许经营、 统
一管理的计划性较强的体制。近几年来,电力体制进行了一些改革,主要是在发电一
侧逐步推行市场化竞争机制,在售电和电网经营等方面部分地区进行了电量 ″竞价
上网″的试点,″竞价上网″尚未全面铺开。目前,正在进行由国家计委牵头, 国家
经贸委、国家电力公司等部门参加主导的更全面、更深入的行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
预计将加快实行″厂网分离″、″发电与供电分离″、″竞价上网″等市场化竞争
机制,在电力经营的各个重要环节,包括发电、输变电、售电、供电等方面进行资产、
人员、机构、经营的完全分离,建立区域性乃至全国的电力生产和消费大市场。
    2、行业竞争状况
    本公司所处行业的各个企业之间的竞争, 主要是在发电成本和上网电量上的竞
争。由于全国电力生产和消费具有较强的地区性特点和行业管理的计划性特征, 各
个企业之间的竞争实际主要限于地区市场。各企业电价实行的是国家指导价, 由各
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依据电厂发电成本和社会资本回报率来确定上网
电价,基本上是″新电新价″、″一厂一价″、″一地一价″、 ″一年一核定″。
本公司所属电厂的平均上网电价为0.3025元/千瓦时,在全国上市公司中属较低水平
(如,广东地区上市公司,电价一般在0.40/千瓦时-0.75元/千瓦时之间,上海、安徽、
江西等地在0.35元/千瓦时-0.50元/千瓦时)。(注:上述数据,参见各地区电力类
上市公司近年的年度报告)公司火电机组的生产能力、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低于全
国平均水平(水电机组主要受季节性和每年的气候等自然因素制约), 年利用小时
平均不到4000小时,而全国火电厂设备年利用小时平均接近5000 小时(注:上述数
据援引自《中国电力统计年鉴》)。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和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 本
公司电价和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将因区域壁垒和电量上网局限的逐渐破除而有所提
高,因此,公司具备未来竞争的优势条件 。
    目前,中国的火电厂设备年利用小时平均接近5000小时,国际上发达国家的火电
厂设备年利用小时平均在7000小时以上。需要说明的是, 中国尚不存在向国外进口
或出口电力的情形,而且在可预计的将来,也不会出现国际竞争问题。
    3、市场容量、投入与产出、技术水平
    目前,本公司所处的湖南电力市场,2000年总的容量为:发电机装机容量1044千
瓦时,水、火电装机比为53:47;发电量373亿千瓦时。行业的投入产出比为1: 5,
国内行业技术水平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相比有一定差距, 湖南省电力行业技术水平基
本居国内平均水平。
    (二)本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产业政策:国家支持电力建设,鼓励电力消费。
    2、产品特性、技术替代:电力是一次性、即时性、清洁的能源消费品; 目前
在技术上,有风能发电、核能发电、太阳能发电等新技术或生产方式,但由于风能发
电受地区、自然条件等因素制约,太阳能发电受单位成本和生产能力等因素制约,核
能发电受资金投入、核安全和技术水平等因素制约, 在目前及可预见的将来均不可
能成为电力的主要生产方式。
    3、消费趋向、 购买力与国际市场冲击:电力消费的趋向是消费量将随着国民
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升而呈长期增长态势;电力消费的购买力
将愈来愈强;国际市场对国内电力消费及购买力不构成冲击。
    4、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行业特许。兴建电厂和经营电力须获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机构的批准。
    (2)资金壁垒。电力生产经营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投资规模大, 建设周期
长,需要雄厚的资金实力。
    (3)技术壁垒。电力生产经营是技术密集型行业,需要有很强的专业技术人才
队伍。
    (4)环境保护壁垒。电力生产,特别是火力发电,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较高,
必须具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技术和设备,取得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
    (三)本公司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1、本公司的竞争优势及劣势
    (1)优势:华银株洲火力发电公司采用新机组、新技术,煤耗量低, 对环境污
染小。
    (2)劣势:湖南电网受季节性影响较大,本公司水电机组比例较小, 在丰水季
节发电量受此影响而减少。
    2、同行业竞争情况与市场份额
    (1)本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是湖南省内其他发电厂。 不同资金来源所投资的电
厂在不断兴建,将成为本企业潜在的竞争对手。
    (2)本公司无进口或出口产品,不存在国际竞争的问题。
    (3)本公司市场占有率为:2001年1-6月发电量占湖南省总发电量的9.57% ;
2000年发电量占湖南省总发电量的10.39%,售电收入占湖南省总售电收入的11.30%;
1999年发电量占湖南省总发电量的10.7%,售电收入占湖南省总售电收入的11.2% (
资料来源:《湖南电力统计快讯》);1998年公司发电量占全省发电量的17.50%(
资料来源:湖南省电力公司1998年电力生产快报)。公司市场地位稳固。
    (四)本公司业务范围及主营业务
    1、主营业务范围:新建、扩建电厂、承担送变电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电
力生产、销售。兼营业务范围:组织供应电力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开展工程承包、
电力综合利用业务;销售建筑材料及计划外煤炭以及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化工原
料、矿产品;提供能源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2、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销售。
    (五)本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的构成:火力发电、水力发电及销售;新建、扩建发电厂; 送变
电工程及电厂配套设施建设。
    2、最近三年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生产能力:
    (1)本公司主要产品是电力。
    (2)本公司生产能力:1998年发电装机容量33.4万千瓦,其中火电机组25万千
瓦,水电机组8.4万千瓦。1998年公司年发电量40.02 亿千瓦时(包括租赁经营金竹
山电厂60万千瓦火电机组的发电量25.68亿千瓦时)。1999年发电装机容量94.4 万
千瓦(其中火电机组85万千瓦,水电机组9.4万千瓦)。1999年全年发电量37.29 亿
千瓦时。2000年发电装机容量94.4万千瓦(其中火电机组85万千瓦,水电机组9.4万
千瓦),占湖南省总发电装机容量的9.04 %。2000年全年发电量38.90 亿千瓦时。
2001年中期,公司发电装机容量94.4万千瓦(其中火电机组85万千瓦,水电机组9.4
万千瓦),占湖南省总发电装机容量1067.84万千瓦的8.84%,1-6月发电量186892 万
千瓦时。
    3、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主要用途:提供清洁、高质、便利的能源,广泛消费于社
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
    4、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或服务的流程图:建设(新建、扩建)发电厂--发电
--售电(上省网或直接供电)。电力产品的消费特点是即时性、一次性, 目前尚不
可储备。
    5、主要产品(或服务)所需的主要生产设备:
    (1)本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有:(燃煤)锅炉、汽轮机、发电机;水轮机、 发
电机;主变压器。具体列表如下:
设 备 名 称 购置时间 性能状况 生产能力
株洲火电12.5万千瓦机组 1994年 良 好 7.5亿千瓦时
株洲火电12.5万千瓦机组 1994年 良 好 7.5亿千瓦时
鱼潭水轮机组
3×20MW+1×10MW 1996年1月 良 好 2.9亿千瓦时
贺龙水轮机组 3×8MW 1996年1月 良 好 0.9亿千瓦时
金竹山火电 5万千瓦机组 1972年 良 好 3.0亿千瓦时
金竹山火电 5万千瓦机组 1973年 良 好 3.0亿千瓦时
金竹山火电12.5万千瓦机组 1976年 良 好 7.5亿千瓦时
金竹山火电12.5万千瓦机组 1978年 良 好 7.5亿千瓦时
金竹山火电12.5万千瓦机组 1983年 良 好 7.5亿千瓦时
金竹山火电12.5万千瓦机组 1984年 良 好 7.5亿千瓦时
设 备 名 称 利用状况 备 注
株洲火电12.5万千瓦机组 98% 含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主变压器
株洲火电12.5万千瓦机组 96% 同上
鱼潭水轮机组
3×20MW+1×10MW 45% 同上
贺龙水轮机组 3×8MW 86% 同上
金竹山火电 5万千瓦机组 70% 同上
金竹山火电 5万千瓦机组 70% 同上
金竹山火电12.5万千瓦机组 72% 同上
金竹山火电12.5万千瓦机组 72% 同上
金竹山火电12.5万千瓦机组 72% 同上
金竹山火电12.5万千瓦机组 72% 同上
    (2)关键设备的重置成本、先进性:
    本公司关键设备的先进性居湖南省中上水平、全国中等水平。其重置成本列表
如下:
单位:元
设 备 项 目 重 置 成 本 备 注
一、株洲电厂:
1、汽轮机系统 188,035,700
2、锅炉系统 193,179,200
3、发电机、主变压器 164,166,000
二、金竹山电厂:
1、汽轮机系统 130,297,322
2、锅炉系统 153,660,222
3、发电机、主变压器 126,642,569
三、张家界水电公司:
1、水轮机、发电机系统
(1)鱼潭电站 50,634,262.91
(2)贺龙电站 8,696,265.91 (水轮机)
15,167,336.21 (发电机)
2、变压器
(1)鱼潭电站 70,218.81
2台×1,066,429.40
(2)贺龙电站 2台×213,822.65
    (3)关键设备还能安全运行的时间:到2000年底,本公司所属电厂的安全运行
纪录分别为株洲电厂117天、金竹山电厂1021天、鱼潭水电站635 天、 贺龙水电站
852天,电厂安全生产局面稳定;前述关键设备还能安全运行的时间应不低于行业标
准的规定。
    6、主要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及成本构成:
    (1 )本公司生产电力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由公司按市场价格自主组织采
购,支付方式为现付与赊销相结合。原煤是本公司主要生产材料,采购来源主要有:
郑州矿务局、小李庄煤矿、湖南涟邵矿务局、娄底地区煤矿公司、资兴矿务局、醴
陵煤炭公司、江西萍乡煤矿。
    2 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成本构成:
原材料名称 成本构成比例
煤 70%
材料 5%
其他 25%
    7、本公司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构成对人身安全的重大隐
患;生产安全保护措施和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均符合行业国家标准。
    8、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销售和产销率:本公司生产的电力,主要销售给湖南省电力公司,
产销率100%。
    (2 )产品或服务的主要消费群体:本公司生产的电力主要为湖南省社会经济
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机构、个人消费。
    (3)产品或服务的平均价格及定价策略:本公司2000年电力上网销售(加权)
平均价格为 0.3025元/千瓦时;电力销售的定价实行国家指导价, 由国家行业主管
部门和物价部门依据投资回报和发电成本等因素确定。
    (4)主要销售市场、国内市场的占有率、 销售额:本公司主要销售市场为湖
南省内各用电单位和个人;因电力市场的相对垄断性、地区性特点, 尚未形成全国
性的统一市场,本公司在湖南省电力消费市场占有率1999年为11.2%,2000年为11.3%,
2001年中期为9.57%;销售额1998年为104088.85万元 、1999年为96015.08万元 、
2000年为106771.30万元,2001年中期47144.44万元。
    (六)本公司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1、最近三年来主要固定资产的情况:
    本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的成新度(财务折旧程度)为:1998年原值183579.74 万
元,净值152962.22万元;1999年原值360879.63万元,净值224308.32万元;2000 年
原值371927.67万元,净值210473.23万元,2001年中期原值383131. 02 万元 , 净值
211061.77万元。
    本公司固定资产的技术先进程度:主要生产设备的技术水平居行业中等水平,
在湖南省内属中上水平。金竹山电厂1号机组计划于2003年拆除,金竹山电厂2、 3号
机组计划在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的湖南株洲电厂二期技改(扩建)工程新建的2
×30万千瓦火电机组建成后拆除。
    2、主要无形资产的情况:本公司采用电力行业成熟的技术进行生产,无专有技
术;因电力使用、消费的同质性,本公司生产、销售不需要商标、商誉。
    3、土地使用权及主要经营性房产情况:本公司火电厂、 水电厂生产所需的土
地系向电厂所在地国土管理部门取得使用权,部分有偿受让、部分无偿划拨,所有土
地均具有完整的权属证明;主要经营性房产均系本公司自有。
    (七)本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的情况:因电力行业的特点,现阶段电力生产、
销售等经营权,须经国家特许批准取得。本公司现有电厂的经营已经国家批准,新建
电厂在取得批准后进行。此种体制对本公司持续生产经营有利。
    (八)本公司不存在合营、联营合同或类似业务安排。
    (九)本公司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行经营。
    (十)本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因电力生产质量不存在差别,
本公司主要在提高发电机组平均等效可用系数、强迫停运率、煤耗、厂用电率等方
面进行挖潜。其中重要举措之一是更新设备、进行发电机组技术升级, 提高机组参
数、改善机组工作性能。
    (十一)本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1、本公司向前5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1998年 43
.6 %、1999年39.9 %、2000年 39.4%。
    2、本公司对前5名客户的销售额占年度营业额或销售总额的比例为:1998年96.
21 %、1999年98.65 %、2000年99.96 %。
    3、本公司没有向其采购比例超过总额50%的单个供应商;对其销售比例超过总
额50%的单个客户是湖南省电力公司,销售比例分别是1998年96.21 %、1999 年 98
.65 %、2000年99.96 %。
    (十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主要关联方或持
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无任何权益; 上述客户是本公司控股
股东、国家电力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其权益的情况。
    (十三)本公司在本次配股发行前, 除前次配股以募集资金收购法人股东认购
配股后剩余经营性资产外,未进行过重大业务和资产重组。
    (十四)本公司核心技术的来源和方式
    本公司自主拥有生产核心技术。该核心技术在国内同行业居中等水平。
    (十五)本公司主导产品或业务采取国内同行业成熟的生产工艺或技术诀窍、
生产手段,使用的原材料是优质原煤,采用自主开发的、先进的节能技术, 运用现代
电力生产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组织方式。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技术水平、采取的生产工艺或技术诀窍、新的
生产手段和节能技术、新的生产组织方式等, 参见《华银株洲火力发电公司二期技
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十六)本公司没有对生产经营活动具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
    (十七)本公司产品生产技术处于成熟阶段。
    (十八)本公司暂时未设置研究与开发机构;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的研究与开
发由本公司生产部门技术人员与湖南省电力公司合作进行;研究与开发费用支出较
少,在成本费用中所占比例较小。
    (十九)本公司为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和进一步开发的能力, 将加大对研
究与开发的投入,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制订、完善对科技人员的激励措施。同
时,努力营造科技人才脱颖而出、安心本职的良好软环境。 本公司计划通过技术改
造提高火电机组等效可用系数和调峰能力,降低煤耗; 通过技术改造提高水电机组
的出力和效率。以株洲电厂玉晶石建材项目为起点,大力发展粉煤灰的综合利用,大
力发展电力环保业务。
    
    
第六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九、同业竞争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电力公司是湖南省最大的电力生产销售公司, 从
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似业务,在客户、 市场及对本公司的客观影响等方面与本公
司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6.12% )与本公司
无同业竞争关系。
    (二)前述同业竞争问题,在中国电力行业暂时仍不可避免。 本公司控股股东
湖南省电力公司为解决与本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于2001年1月 10 日向本公司
出具了《关于避免和防止同业竞争的承诺书》。具体承诺如下:
    1、将不以直接或以其他任何间接的方式对本公司行使经营管理权或进行干预。
    2、从2001年1月1日起的五年内,将以国家批准的上网电价或公允的市场价格每
年度向本公司购买不低于35亿千瓦时的电量, 并根据湖南全省电力生产和消费市场
的增长水平及本公司装机容量的增加情况,及时调整购电量,保证购电量的同比例增
长。
    3、在所属全资企业、 其他控股企业与本公司的电力上网销售和电力调度发生
冲突时,将优先满足本公司需求。
    (三)本公司《公司章程》第四十条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
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第七十二条规定:″股东大会
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加投票表决″、 ″股东大会决议的公
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避免, 公司在
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
明″。
    (四)银联律师事务所就本公司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所发表
的意见如下:
    ″(湖南省)电力公司与发行人通过签订《购电协议》和(湖南省)电力公司
向发行人出具的《承诺函》, 解决了双方之间存在的电力生产和销售的同业竞争及
关联交易的问题。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未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
益。″
    ″发行人与第二大股东工行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公司章程》第72条就有关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 作出了关联股东应当
回避的规定″。
    ″发行人已就上述关联交易和解决同业竞争的措施在年度报告中进行了充分的
披露,并无重大遗漏和隐瞒″。
    (五)主承销商就本公司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所发表的意见
如下:
    ″通过上述协议和有关政府部门、行业主管单位的文件, 较好地解决了同业竞
争的问题,且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未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发行人已就上述关联交易和解决同业竞争的措施在年度报告中进行了充分的披
露,并无重大遗漏和重大隐瞒。″
    ″发行人与第二大股东工行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十、关联交易
    (一)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1、 因销售电力、业务往来发生的关联交易:
交易 定价 交易 交易 占同类交易
关 联 方 内容 原则 价格 金额 金额的比例
(元/千瓦时) (元) (%)
*湖南省电力 售电 协议 0.3025 1067330395.99 99.96
公司
**湖南省电力 应收款 534633874.98 98.00
公司
湖南省电力公司 其他应收款 1076000.00 0.26
***湖南华凌大厦 往来款 70371546.18 19.18
有限公司
结算 对本公司利润
关 联 方 方式 的影响
*湖南省电力 协议 影响税前利润
公司 额75%左右
**湖南省电力 协议 系所欠电费
公司
湖南省电力公司
***湖南华凌大厦 协议 基地建设
有限公司
    * 交易价格系加权平均数。株洲电厂、金竹山电厂、张家界水电公司平均售电
价分别为0.351元/千瓦时、0.278元/千瓦时、0.295元/千瓦时。
    **主要是所欠应收电费,欠费较多的原因:12月份应结电费需到次年办理,湖南
省电力公司对本公司及其他发电单位均按电费回收率办理结算, 因湖南省电力公司
近年电费回收率偏低,造成对发电企业欠费较多。
    *** 因修建华凌大厦而由股东方按投资比例暂时垫支基地建设工程款而发生的
的往来款项。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方式:与省电力公司的售电交易价格, 系按双
方根据行业规定共同测算的电价上报湖南省物价管理部门最终予以确定, 其中竞价
上网部分,按竞价规则确定;与湖南华凌大厦有限公司的往来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
率计息,利息每年一付,本金待基地工程竣工后分期偿还。
    2、资产、股权转让发生的关联交易:
    2000年6月30日,与湖南省天通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受让了湖
南天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天通花园有限公司 50%的股权。湖南天通花园有限
公司帐面净资产10000万元,按每股净资产定价,转让价格每股人民币1元, 本公司共
受让5000万股,共计转让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此交易完成后,湖南天通花园有限公
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本公司除前述与湖南省电力公司、湖南华凌大厦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外,
与关联方(包括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不存在债权、债务往来、担保等事项。
    (三)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主要发生在销售电力和因此产生的应收款等方面。其
对本公司财务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A、 销售电力收入
项目 1998年度 1999年度
单位 金 额(元) 占本年度销 金 额(元) 占本年度销
售百分比(%) 售百分比(%)
湖南省电力公司 1,001,388,052.21 96.21 947,218,013.82 98.65
项目 2000年度
单位 金 额(元) 占本年度销
售百分比(%)
湖南省电力公司 1,067,330,395.99 99.96
B、应收款
项 目 1998年度 1999年度
单位
年末余额(元)占年末全部应收 年末余额(元) 占年末全部应收
款余额比重(%) 款余额比重(%)
湖南省电力公司 67,002,864.69 35.27 502,794,360.67 96.27
项 目 2000年度
单位
年末余额(元) 占年末全部应收
款余额比重(%)
湖南省电力公司 534,633,874.98 98
C、其他应收款
项 目 1998年度 1999年度
单位 年末余额(元) 占年末其他应收 年末余额(元) 占年末其他应收
款余额比重(%) 款余额比重(%)
湖南省电力公司 26,046,560.00 27.68 52,684,100.00 16.00
项 目 2000年度
单位 年末余额(元) 占年末其他应收
款余额比重(%)
湖南省电力公司 1,076,000.00 0.26
    注:以上数据均引自本公司1998年、1999年、2000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李维建:男,45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本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任期 2000
年6月至2003年6月。曾任湖南益阳电业局生技科技术员、湖南省电力工业局生产处
处长、国家电力工业部计划司司长助理,现任湖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彭建中,男,57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本公司董事、总经理,任期1999年6 月
至2002年6月。曾任湖南省送变电建设公司变电处主任、 湖南省送变电建设公司副
经理、湖南湘能经济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现兼任本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湖南华
银电力工程公司、华银物业发展公司、湖南建设机诫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刘友夫,男,47岁,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本公司董事,任期1999年6月至2002年6
月。曾任湖南耒阳电厂副厂长、湖南省电力工业局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
师,现任湖南省电力公司总会计师。
    佘小林,男,55岁,大学本科,教授级高工,本公司董事,任期1999年6月至2002年6
月。曾任中国水利水电工程三局计划处副处长、处长、湖南省五强溪水电建设公司
副总经济师、湖南省电力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湖南省电力公司计划处
副处长、处长,现任湖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济师。
    周昕,男,57岁,大学本科,教授级高工,本公司董事,任期1999年6月至2002年6月。
曾任湖南金竹山电厂总工程师、湖南石门电厂筹建处副主任、湖南省电力公司生产
处处长,现任湖南省电力公司副总工程师。
    李其中,男,58岁,大学本科,教授级高工,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期 1999年6
月至2002年6月。曾任河北马头电厂技术员、工程师、车间副主任、主任、 湖南耒
阳电厂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厂长、湖南株洲电厂总工程师、副厂长, 现任湖
南株洲电厂厂长、湖南华银株洲火力发电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
    王文敏,男,54岁,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本公司董事,任期1999年6月至2002年6
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衡阳支行副行长、湖南省分行国际部总经理、行长助理, 现
任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副行长。
    刘力耕,男,44岁,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本公司董事,任期1999年6月至2002年6
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财务会计处副处长、处长、主任。现任中国建设
银行湖南省分行副行长。
    刘建新,男,46岁,大专学历,经济师,本公司董事,任期1999年6月至2002年6月。
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郴州分办公室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基建办工程组组长,
现任湖南银宏实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
    张国新,男,37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本公司董事,任期1999年6月至 2002
年6月。曾任山西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团委书记、山西省电力公司多种经济局副局长、
山西省天通保温安装工程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电信经济开发公司总经理、中国
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经理, 现任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
理部经理。
    黄小文,男,50岁,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本公司董事,任期1999年6月至2002年6
月。曾任湖南省煤炭局援外办翻译、副科长、办公室主任、湖南省煤炭局办公室副
主任,现任湖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煤炭公司经理。
    汤日成,男,53岁,大学本科,高级政工师,本公司监事,任期1999年6月至2002年6
月。曾任湖南省电力工业局秘书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 现任湖南省电力工业局办
公室主任。
    王国平,男,43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本公司监事,任期1999年6月至2002年6
月。曾任湖南省岳阳电业局副局长、湖南省电力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审计处副处长、
湖南省电力公司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现任国家电力公司审计部副主任。
    王泽智,男,58岁,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本公司监事,任期1999年6月至2002年6
月。曾任湖南省电力公司财务处主任会计师、副处长, 现任湖南省电力公司审计处
处长。
    肖海庄,男,43岁,大学本科,会计师,本公司监事,任期1999年6月至2002年6月。
曾任湖南湘潭电厂财务审计科科长、湖南华银株洲火力发电公司财务科科长, 现任
湖南华银株洲火力发电公司总会计师。
    舒晓风,男,45岁,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本公司监事,任期2000年6月至2003年 6
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岳阳市分行副行长、湖南省分行资金计划部副主任、主任,
现任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资金营运处处长。
    朱启江,男,35岁,大学本科,会计师,本公司监事,任期1999年6月至2002年6月。
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湖南五强溪专业支行财会科副科长、湖南电力专业分行计财处副
处长、财会处处长,现任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电力专业分行副行长。
    周东云,,男,48岁,大专学历,经济师,本公司监事,任期1999年6月至2002年6月。
曾任长沙冶炼厂生产办主任、副厂长、厂长,现任长沙芙蓉金饰品店经理。
    才聪,男,45岁,大学本科,经济师,本公司副总经理,任期1999年6月至2002年6月。
曾任湖南省送变电建设公司经理办公室主任、计划科科长、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部经理。
    戴利旗,男,39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本公司副总经理,任期2000 年 3 月至
2003年6月。曾任湖南马迹塘水电站技术员、工程师、生产技术科副科长、 科长、
计划经营科科长、副厂长、湖南西部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贺龙水电站工
程指挥部指挥长、张家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张正中,男,55岁,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本公司总会计师,任期1999 年 6 月至
2002年6月。曾任湖南省送变电建设公司财务科科长、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证券部经理。
    毛恩培,男,60岁,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本公司总工程师,任期 1999年6
月至2002年6月。曾任湖南岳阳电厂主任工程师、副科长,湖南省电力公司生产处科
长,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部经理。
    金毓江,男,42岁,大专学历,经济师,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1999年6月至 2002
年6月。曾任湖南省送变电建设公司劳动人事科科长、经理办公室主任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李维建先生于2000年6月30日经股东大会选举为本公司董事。
    2、吴海春先生因年龄原因于2000年6月30日辞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
    3、李维建先生于2000年6月30日经董事会选举为本公司董事长。
    4、李吉仿先生因工作原因于2000年6月30日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
    5、舒晓风先生于2000年6月30日经股东大会选举为本公司监事。
    6、2000年3月20日,董事会召开200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戴利
旗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案》,聘请戴利旗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
    十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和领取报酬的情况
    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和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从本公司
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报酬的情况见下表
姓 名 现任职务 2000年年初 2000年年末
持股数(股) 持股数(股)
李维建 董事长 1100 1100
彭建中 董事、总经理 9744 9744
刘友夫 董事 2400 2400
佘小林 董事 504 504
周昕 董事 3360 3360
李其忠 董事、副总经理 1890 1890
王文敏 董事 0 0
刘力耕 董事 10080 10080
刘建新 董事 6300 6300
张国新 董事 0 0
黄小文 董事 1260 1260
汤日成 监事 5400 5400
王国平 监事 2400 2400
王泽智 监事 3480 3480
肖海庄 监事 4408 4408
舒晓风 监事 0 0
朱启江 监事 11340 11340
周冬云 监事 5040 5040
才聪 副总经理 5040 5040
戴利旗 副总经理 0 0
张正中 总会计师 3060 3060
毛恩培 总工程师 7560 7560
金毓江 董事会秘书 3420 3420
姓 名 现任职务 所持股份的锁定、 2000年度领取
质押或冻结情况 报酬情况
李维建 董事长 冻结 未领取报酬
彭建中 董事、总经理 冻结 &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