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0年年度报告摘要中有关错误更正的公告
    在本公司于2001年3月4日在《证券时报》A31版和A32版上刊登的《青海盐湖钾
肥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摘要》中,由于本公司工作疏忽,造成如下错误, 现
予以更正公告,并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1.在七、重大事件之5、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以及在八、财务会计报告之会计
报表附注(五)、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中, 所披露的上市公司购买药剂发生的关联交
易及其关联方应为“青海盐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而非“青海盐湖晶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由于校对工作的失误,在八、财务会计报告之会计报表附注(四)会计报表主
要项目注释4、其他应收款中,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欠款金额5,609,730.41
元,与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一致,应为4,251,408.45元。
    特此公告。
    
    2001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