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配股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00 年配股方案已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字
[2000]97号文初审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09号文核
准,将于近日开始实施。本公司《配股说明书》刊登在2000年8月12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配售股票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
    3、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12元
    4、配售比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2股。
    5、配售数量:
    本次共计可配售股份为900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可配6000万股,承诺用资产
认购1989万股,其余放弃。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3000万股。 本次配股实际配售数量
为4989万股。
    6、股权登记日:2000年8月25日
    7、除权基准日:2000年8月28日
    8、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0年8月29日至2000年9月11日 期内券商营业日
    9、本次配股交易代码:8089
    10、缴款地点: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期间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国有法人股、高管股股东在本公司财务部办理缴款手续。
    11、缴款办法:
     1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深圳机场”的社会公
众股股东可按10:2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权,配股权证直接划入股东股票帐户 配股
不足一股部分不予派发 ,不提供实物权证,不能交易。在缴款期内,社会公众股股东
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所属的各托管证券商处认购配股,可多次申报认购,但不能撤单。
每个申报人申请认购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其可配股数。若投资者在2000年8月28 日
至9月11日办理了“深圳机场”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券商处认购配股。
     2 国有法人股、高管股股东在本公司财务部办理缴款手续。
    12、投资者在规定缴款期内未办理缴款手续,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余股由承销
商全额包销。
    13、获配股票的交易:本次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日期, 将于本次配股
结束并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再行公告。
    详细情况参阅刊登在2000年8月12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报》上的本公司2000年度配股说明书。
    
    2000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