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0年度配股方案已经中
国证监会广州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广州证监函 2000 97号”文同意, 并获中国证
监会“证监公司字 2000 82号”文核准。《配股说明书》刊登于2000年7月20 日的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现就本次配股事宜提示如下: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价格:每股14.00元
    4、配股比例及配股数量:
    以1999年12月31日总股本3252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
售,其中,法人股股东承诺全部放弃本次配股权,社会公众股东获配3276万股,本次实
际配股数量为3276万股。
    5、股权登记日:2000年8月3日
    6、除权基准日:2000年8月4日
    7、配股缴款起止日:2000年8月7日至2000年8月18日止 期内券商营业日 , 逾期未
缴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8、缴款地点:社会公众股股东在缴款期限内凭本人身份证、 股东帐户卡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证券营业部办理缴款手续。公司高管股在本公司办理缴款手续。
    9、缴款办法:
    股权登记日8月3日收市后, 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格力电器”全体
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10:3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权,简称“格力A1配”,代码为8651,
每股价格14元。
    本次配股权证直接划入股东股票帐户,并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缴款手续。
认购配股数量限额为股权登记日持有股数乘以0.3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不予认购。
    若投资者在2000年8月4日至2000年8月18日之间办理了“格力电器”转托管,仍应在
原托管证券商处认购配股。
    逾期未被认购的配股部分,由承销商根据承销协议包销。
    10、获配股票的交易:
    本次社会公众股获配股票的上市日期, 将于本次配股工作结束并刊登股本变动公告
后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安排,时间另行公告。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2000年
7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本公司2000 年
度配股说明书。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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