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艺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于1999年11月1日召开的199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
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南京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宁证监发〖1999〗120号文件”
初审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79号文件”批准。
        本公司已于2000年7月12 日(星期三)在《中国证券报》第二十版和《上海证
券报》第二十一版刊登了《配股说明书》。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一、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配售价格:每股8.50元;
        四、配售比例:以1999年末总股本11648.75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
        五、配售数量:1306.75万股,其中国家股股东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以现金方式配售195.64万股,其余配股权放弃; 法人股股东书面承诺放弃本次配股
权;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1050万股,内部职工股股东可配售61.11万股。
        六、股权登记日:2000年7月26日
        七、除权基准日:2000年7月27日
        八、配售对象:2000年7月2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上海中央登记结
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江苏工艺”全体普通股股东。
        九、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2000年7月27日至2000年8月9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
放弃配股认购权。
        十、配股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内部职工股股东在上述认购期内,凭本人(或经办人)身
份证、股东帐户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2、国家股股东在认购期间凭有效证件、持股证明到公司财务处办理缴款手续。
        十一、缴款办法:
        1、 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配股部分时 , 填写“江苏工艺配股” , 股票代码“
700128”,每股价格为8.50元人民币; 配股数量的上限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数量乘以配售比例(0.3),不足一股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惯例办理。
        2、内部职工股股东认购内部职工股配股部分时 ,填写“江苏工艺职工配股”,
股票代码“702128”,每股价格为8.50元人民币; 配股数量的上限为其截止股权登
记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乘以配售比例(0.3),不足一股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
惯例办理。
        3、国家股股东配股手续由承销商、公司和国家股股东协调办理。
        十一、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配股缴款截止日后,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配股、 内部职工股配股由承销团包
销。本次国有股股东承诺认购的配股部分由承销团负责代销。
        十二、获配股份的交易:
        1、本次获配股票的可流通部分,即社会公众股按本次配股比例所获配1050万股
的上市日,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并刊登股本变动公告后另行公告。
        2、本次获配股标中的末流通部分,即国家股,内部职工股配股部分,根据国家有
关政策,暂不上市流通。
        3、配股认购后产生的不足一股的零股,按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江苏省工艺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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