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配股获准的公告

        经公司第一届第七次董事会通过,并由公司199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
决议,同意本次配股方案。该方案已由深圳证券监管办公室以深证办字[1999]197号
文出具初审意见,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94号文核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就公司配股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以公司1998年末总股本345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配售股份
总数10368万股, 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配售 , 实际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
2700万股。配股价格为每股9元。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欢乐谷二期工程项目。
        欢乐谷二期工程是经深圳市计划局深计投资[1999]60号文批准的自筹资金项目。
该项目计划投资人民币3亿元,项目占地20余万平方米, 是在现有欢乐谷主题公园基
础上所进行的高层次的规模扩张, 是引进国际最新技术手段营造的更具开创性的大
型游乐园。
        有关本次配股的具体情况,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公司将于近期在中国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上刊登的配股说明书。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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