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1999年年报补充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1999年年报补充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年度报告已于2000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交所指定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1999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及说明本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11652845.71元,扣除所得税返还(补贴收入)8205079.42元,本年度实际利润103447766.29元。当年盈利预测利润总额10638万元,实际数占盈利预测的2.76%。盈利预测如果所得税税负按33%计算,净利润7127万元,与本年实际净利润7748.94万元为盈利预测的108.73%。按税负15%计算,盈利预测净利润9042万元,本年实际净利润为盈利预测的85.7%,原因如下:
     1、预测收入和利润包括收购集团公司矸石电厂的预测收入1835万元,预测利润353万元。因资产划转手续不齐全,没有列入神火股份本年度报告。
     2、所得税政策的变化(从1999年9月1日享受15%优惠政策,已公告),净利润减少10415518.53元。
     3、根据财政部35号文精神,计提四项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净利润3885928.42元。
     二、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三分开”情况本公司是1998年8月由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与河南省永城铝厂等四家单位发起设立的,公司的改制遵循了突出主业、避免同行业竞争的原则,剥离了非经营性资产,生产经营性资产整体进入公司,使改制后的公司具有独立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经中国证监会组织有关部门调查验收,公司改制彻底,运作规范,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实行了“三分开”。
     1.人员分开方面按照《公司法》有关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执行机构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原则,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人员独立,不存在经理、副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与股东单位中双重任职的情况,亦不存在财务人员在关联单位兼职的情况,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
     2.资产完整方面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已将煤炭产业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全部投入本公司,根据《采矿权转让合同书》,神火集团已把采矿权无偿转让给本公司。因此,神火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已不具备生产经营同类产品的能力,不存在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问题。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3.财务分开方面公司财务独立,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依法单独纳税,在银行开设了独立的基本帐户,没有与控股股东共用一个银行帐户的情况。公司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以上情况说明,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0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