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九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上海市第九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一、本公司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九日召开的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司(1997)052号文同意 ,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112号文件批准。
     二、配股方案概要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配售价格:5.00元人民币
     配售发行股份总量:2680.2万股
     股东配股比例:以现有总股本14,294.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1.875的比例配售。其中:国家股股东可配股1348.2万股,社会法人股股东可配股342万股,受让九五年国家股、法人股转配股的社会公众 股东可配股315万股,可流通的社会公众股东可配股675万股。
     2、本次配股的认购方式:拥有配股权的股东根据所持有的股份按 比例认购。
     3、本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最多以10:1.782比例 受让国家股、法人股的部分配股权,每股转让费为0.20元。转配部分在国家有关规定公布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本公司将于近期公布《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和其他投资人在作出认购本次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特此公告
     上海市第九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