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公告书
     上市推荐人: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简称:攀钢板材
     证券编码:0629
     上市日期:1998年10月29日
     总股本:102,330.0145万股
     可流通股本:26,200万股
     其中:已流通股本:6,20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股本:17,691.8086万股
     公告日期:1998年10月28日
     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公司对以下刊出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以下资料如有不实和遗漏之
处, 本公司当负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公司的任
何保证。
     一、 要览
     证券简称:攀钢板材
     证券编码:0629
     总股本:102,330.0145万股
     可流通股本:26,200万股
     其中:已流通股本:6,20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股本:17,691.8086万股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1998年10月29日
     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上市推荐人: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 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公司、发行人 指攀钢集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
     或攀钢板材: 市公司;或者指新增发行后的
     攀钢集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 指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钢钒公司: 指由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的
     准备赴境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钢钒业务: 指钢钒公司扣除其持有攀钢板
     材65.12%权益后的全部资产和业务
     攀矿公司: 指原冶金工业部攀枝花冶金矿
     山公司,现攀钢集团矿业公司
     十九冶: 指中国第十九冶金建设公司
     本次发行: 指攀钢板材向集团公司和社会
     公众新增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社会公众股: 指本次向社会公众新增发行的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冶金局、冶金部: 指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
     部,现国家冶金工业局
     元: 指人民币元
     三、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
条例》、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七号《上市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编制,
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的基本情况和股票上市的有关资料。
     本公司本次资产重组、 新增发行行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250号文和
证监发字[1998]251 号文件批准,已成功地向社会公开发行每股面值1.00 元之人
民币普通股票20,000 万股(其中:向原流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9,300万股,向
基金兴华、基金金泰、基金开元、基金安信和基金裕阳共计配售2,300万股, 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8,400万股),每股发行价4.8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998]269号文批准,本公司17,691.8086万股社会公
众股将于1998年10月29日(星期四)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股票交易代码
“0629”。本公司总股本102,330.0145万股, 可流通股本26,200 万股(本次上市
流通股本为17,691.8086万股)。
     本公司于1998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刊登了《招股说明书概要》,距今不足6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在此不再重述,
敬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概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 确信本公告书不存在重大遗
漏或者误导,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四、公司概况
     (一) 基本情况
     1、法定名称:攀钢集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2,330.0145万元
     3、法定代表人:洪及鄙
     4、成立日期:1993年3月27日
     5、经营范围:铁、钢、钒冶炼及加工;钢压延加工;氧气、氢气、氩气、 氮
气、蒸汽制造; 冶金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6、所属行业:冶金行业
     7、注册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弄弄坪
     8、联系电话:0812-2226008
     联系人:李军
     (二) 公司历史沿革及本次重组简介
     1、 公司历史沿革
     本公司前身为集团公司热轧板厂。 热轧板厂由攀枝花钢铁公司 (现集团公司)
独资兴建,于1992 年底建成,主营钢压延加工。1993年3月, 经冶金部[1992] 冶
体字第705号文和四川省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川股审[ 1993]3号文批准, 在对热轧
板厂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 由集团公司、攀矿公司(现已并入集团公司)、 十
九冶共同发起,并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本公司。 在圆满完成定向募集股份后, 本
公司于1993年3月27日在四川省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1993年5月,经冶金部[1993]冶体字第269号文批准,攀矿公司并入攀枝花钢铁
公司,攀矿公司持有的本公司7,500万股股份归攀枝花钢铁公司所有。
     1993年6月,经批准攀枝花钢铁公司更名为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1996年8月,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对公司股份以1∶0.54的相同比例进行缩股。缩股后,公司注册资本为3.78 亿元,
其中发起人股3.024亿元,占总股本的80%,内部职工股0.756亿元,占总股本的20
%。
     经冶金工业部冶体[1996]431号文和四川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川证办[ 1996
]39号文批复,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288 号文审核同意,
本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24,2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
     1997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函[1997]7 号文和国家国资局国资企发[ 1997
]135号文批准,集团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的65.12%国有法人股股权共26,190 万股
转让给钢钒公司持有,集团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权。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250号文批准,本公司本次新增发行股份62,110
.0145万股,其中,向集团公司定向发行42,110.0145万股法人股,向社会公开发行
20,000万股社会公众股。本次发行后,钢钒公司将被注销, 钢钒公司持有本公司
26,190 万股法人股随之转由集团公司持有。本次发行成功后, 本公司总股本为
102, 330.0145万股,其中,集团公司持有68,300.0145万股, 占总股本的66. 75
%,十九冶持有4,050万股,占总股本的3.96%,社会公众股26,200万股, 占总股
本的25.60%,内部职工股3,780万股,占总股本的3.69%。
     2、 本次重组简介
     (1) 关于本次重组
     1997年7月 20 日, 钢钒公司经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7]119 号文《关于同意
设立攀枝花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而成立,是由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
国家经贸委审查,并报国务院同意经国务院证券委证委发[1996]90 号文确定为境
外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试点企业。钢钒公司设立时,为境外发行股票及上市的需要,
经集团公司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函[ 1997] 7 号文和国家国资局国资企发
[1997]135号文同意,集团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股份65.12%的法人股转让给钢钒公
司持有。
     钢钒公司设有炼铁厂、提钒炼钢厂、轨梁厂、 线材厂、西昌轧钢厂、 攀宏公
司、 北海铁合金等七个生产单位;有动力厂、氧气厂及热电厂三个辅助单位, 并
持有本公司65.12%的股权。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 本公司通过新增发行股份的方式筹集生产发展资金。 本
公司在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的同时,集团公司以钢钒业务经财政部财国字 [ 1998
]436号文确认的净资产202,128.07万元,按发行价4.80元/ 股认购向其定向发行的
法人股42,110.0145万股。 集团公司将钢钒业务注入本公司后随即注销钢钒公司企
业法人资格,钢钒公司持有本公司26,190 万股的股份亦随之转由集团公司持有。
本次发行后, 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68,300.0145万股,占总股本的66.75%。
所有基于钢钒公司上述资产及业务的任何权利及义务均由本公司承继。 为保护债
权人的权益, 集团公司对钢钒公司原有债权人提供偿债担保。
     (2)本次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A 对本公司经营范围的影响
     钢钒业务的注入, 使本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原来单一钢压延加工, 扩大到铁、
钢、钒产品的冶炼; 钢压延加工;氧气、氢气、氮气、氩气、蒸汽生产和销售。
     B 对本公司主要业务的影响
     本公司现主要业务是板卷、钢带、 钢板等钢压延加工,钢钒业务注入后, 本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还将包括:炼铁、提钒炼钢、铸锭(含连铸)、轧钢及钒加工
业务。
     C 对本公司产品结构的影响
     本公司现有产品主要为热轧板卷、 热轧纵切钢带和热轧横切钢板三种产品、
近十个品种,年产量为100万吨。钢钒业务注入后,本公司还将生产型材、 铁路用
钢材、线材、钒产品和钢坯等五类产品, 产品将扩大到六大类逾50种品种。
     D 对本公司产品销售市场的影响
     本公司现热轧板产品主要用于石油、 铁路和汽车行业,产品主要市场在西南、
西北地区。钢钒业务注入后,本公司产品的应用范围将扩大到机械制造、建筑业、
铁路建设、金属加工业、化工等行业。 产品市场除继续保持在中国西南、西北地
区有较大市场占有率外, 还将扩大到国内各主要省份,其中,重轨产品、 型材、
钢坯、五氧化二钒等产品还出口销往东南亚、南亚、欧洲、 日本、韩国、 香港等
国家和地区。
     E 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重组对本公司的资产结构、负债结构, 特别是对公司销售收入、 利润总
额、 税后利润等指标将产生重大的影响。本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由1998年3月
31日的182,220.4万元和86,253.4万元,增加至钢钒业务注入后的约766,187 万元
和288,381万元(不包括本次发行的社会公众股所募集的资金)。 根据安达信? 华
强会计事务所审核的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本公司1998年(含钢钒业务1到3 月的实
现数)预计的主营业务收入为691, 873.6万元,可实现利润总额75,037.9万元, 税
后利润48,544.5万元。本次发行后,按全面摊薄计算, 1998 年每股盈利预计为0
.47元。
     F 对本公司发展后劲的影响
     本公司现经济效益主要靠钢压延加工这一主营业务取得, 本公司的发展依赖
于对现有热轧板生产线的挖潜改造、提高产量和降低生产成本来实现。 本公司现
有热轧板生产线的设计能力为年产100万吨,经改造挖潜后生产能力也只能达到131
万吨。因此,仅靠技术改造,通过提高产量的方式对本公司所能取得的发展是十分
有限的。
     本次发行后, 钢钒业务的注入极大地丰富和优化了本公司的产品品种和产品
结构,生产能力大大提高, 市场范围迅速扩大, 大大提高了本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和发展后劲。
     ●型材产品
     本公司该产品因含有钒元素, 而在耐用性和耐磨性等产品性能、 质量上具有
独特的优越性, 特别是本公司的310乙字钢产品和小型材产品一直供不应求,前景
十分看好。
     ●铁路用钢材
     钢钒业务注入后, 本公司便成为国内仅有的四家重轨生产商之一。 董事会相
信, 随着我国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 年远景规划对中国铁路系统现代化设计的实
施,在未来五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内, 本公司重轨产品将会由于含钒而特有的耐磨
损、 耐用等性能极具市场竞争力。 特别是已在中国和美国获得专利的全长淬火轨
生产技术,使本公司成为国内唯一生产全长淬火轨的厂家。 董事会相信, 在未来
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 本公司的重轨产品将继续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线材
     钢钒业务注入后, 本公司将成为西南地区最大的硬线材供应商。 随着包括西
南地区在内的国内各地建筑及基建的进一步发展, 本公司的线材需求亦会相应获
得增加, 特别是由于本公司可根据客户的要求生产多种不同规格的线材以及产品
中含有钒元素, 本公司具有极强的质量优势。
     ●钒产品
     本公司的产品由于天然含有钒成份, 使产品具有较好的耐用、 耐磨性能而备
受用户欢迎。 本公司也生产三种钒产品:钒渣、五氧化二钒和钒铁。 这三种钒产
品扩展了公司的钢铁产品结构, 极大地增加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a、钒渣
     本公司生产的钒渣均作为下游钒产品的原料。 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钒渣生产
商,钒渣产量占国内市场的79.5%。
     b、五氧化二钒
     本公司生产的V2O5均用于生产下游钒产品。 本公司作为中国第二大V2O5 生产
商,1996 年的产量占国内总产量的20.5%,同时,本公司作为国内V2O5 的第一大
供应商,其产品主要出口西欧、日本及韩国等地。
     c、钒铁
     本公司具有国内领先的提钒及加工设备和生产技术。本公司作为国内高钒铁(
FeV80)的唯一生产商,其产品全部销往国外,且供不应求。
     董事会相信,随着钢钒业务的注入, 本公司扩大了产品品种, 提高了产品产
量和质量, 优化了产品结构,公司产品将保持较好的市场需求, 为公司的发展垫
定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由于本公司的原料供应、 生产经营等发生了重大变化,
本公司面临的风险也相应增大。 有关风险方面详见《招股说明书概要》第五章“
风险与对策”有关内容。
     (三) 股票发行情况
     本公司前身为集团公司独资兴建的攀钢热扎板厂,1993年3 月在对原热扎板厂
进行股份制改造时设立本公司,注册资本70,000万元,其中主要发起人集团公司持
有41,000万股,发起人十九冶持有7,500万股,发起人攀矿公司持有7,500万股,内
部职工持有14,000万股,发行价均为1.00元/股。1993年5月,攀矿公司并入集团公
司, 攀矿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7,500万股全部归集团公司拥有。1996年8月, 经本
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按1:0.54的比例进行同比例缩股。缩股后, 公司
注册资本为37,800万元,其中发起人股30,240万股,内部职工股7,560万股。 1996
年11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本公司在缩股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2, 420万股,每股发行价3.70元,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40,220万元。
1996年11月15日,本公司公开发行的2, 420万股A股连同占用额度的3,780万股内部
职工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形成国有法人股 30, 240万股,社会公众股6
,200万股,内部职工股3,780万股的股本结构。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本次新增发行 62, 110.0145万股, 其中向集团公
司定向发行42,110.0145 万股法人股,向社会公开发行20, 000万股社会公众股,
发行后总股本达到102,330.0145万股。
     (四) 本次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于1998年10月5日至7 日向原流通的社会公众股股
东按1:1.5的比例配售9,300 万股;向基金兴华配售1,000 万股, 向基金金泰配售
400 万股、向基金开元配售200万股、向基金安信配售400 万股、 向基金裕阳配售
300万股,向五家证券投资基金共计配售2,300万股;于1998年10月5 日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8,400万股;向集团公司定向发行42,110.0145万股法人股。共计发行定向
法人股42,110.0145万股,社会公众股20,000万股,发行价均为4.80元。 本次发行
后, 本公司股本达到102,330.0145万股,其中集团公司持有68,300.0145万股,占
总股本的66.75%,十九冶持有4,050万股, 占总股本的3.96%, 社会公众股 26
,200万股,占总股本的25.60%,内部职工股3,780万股,占总股本的3.69%。
     五、 股票发行及承销
     (一) 本次公开发行
     社会公众股发行数量:20,000万股
     其中:向原流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9,300万股向基金兴华配售1,000万股,
向基金金泰配售400万股、 向基金开元配售200万股、向基金安信配售 400万股、
向基金裕阳配售300万股,共计2,300 万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8,400万股
     股票发行价格:4.8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96,000万元
     发行方式:部分配售,部分上网定价
     上网定价发行中签率:0.567884%
     发行费用总额:1,877.9663万元
     每股发行费用:0.0939元
     发行市盈率:10.27倍
     (二) 股票承销
     上网定价发行部分:8,400 万股向社会公开发行部分已全部由社会公众认购,
中签率0.567884%。
     向基金配售部分:2,300万股向基金兴华、基金金泰、基金开元、 基金安信和
基金裕阳配售部分已被全部认购。根据有关规定, 基金配售购入的股票自该股票
上市之日起,持有时间不得少于两个月。
     向原流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部分:9,300 万股向原流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
配售部分中,78,501,199 股被认购,认购比例为84.41%;剩余14,498,801股由基
金兴华认购250万股、基金金泰认购250万股、 基金开元认购250万股、基金安信认
购200万股、基金裕阳认购250万股,共计1,200万股,其余2,498,801股由承销团认
购。
     (三) 承销验资报告
     以下摘自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验资事项说明书。
     致:攀钢集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安达信· 华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我们”)接受攀钢集团板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 对贵公司截至一九九八年十月九日止向攀
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定向增发法人股及向社会公众增
发社会公众股募集的资金之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审验。在审验过程中, 我们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以下简称“验资实务公告”
)的要求,实施了必要的审验程序。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
资料, 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验资实务公告”的要求,出
具真实、合法的验资报告。
     贵公司在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2,200,000元,分为402,200,000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1元的股份, 其中:国有法人股302,400,000股,占总股份75. 19%;
内部职工股37,800,000股,占总股份9.40%;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62,000, 000
股,占总股份15.41%。贵公司在增资前的资本公积为人民币381,944,813元。
     根据我们的审验,截至一九九八年十月九日, 贵公司增发股份621,100,145股,
实际募集金额人民币2,968,001,032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346,900,887元(已扣
除承销商佣金及上网发行费用共人民币13,279,663元)。其中, 集团公司以攀枝
花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钒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评
估净资产2,021,280,695 元(不包括钢钒公司持有贵公司股份及相应的权益)认购
国有法人股421,100,145股;同时,贵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00,000,000股社会公众
股。贵公司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1,023,300,145元,其中国有法人股723,500,145股,
占总股份70.71%; 内部职工股 37,800,000股,占总股份3.69%;社会公众股262,
000,000股,占总股份25.60%。贵公司在增资后的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 728, 845
,700元(已扣除本次增资发行承销商佣金及上网发行费用共人民币13,279,663元)。
     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向际
     中国·北京
     一九九八年十月九日 王丽君
     附:验资事项说明书(摘录)
     实际出资情况
     1、国有法人股
     集团公司根据与攀钢板材签署的资产投入协议, 以钢钒公司截至一九九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经中国法律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兴业会计师事务所评估的净资产
(不包括钢钒公司持有攀钢板材的权益)注入攀钢板材。于评估基准日, 根据兴
业会计师事务所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出具的[兴会评字(98)第157号] 资
产评估报告书及财政部[财会字(1998)436号]文确认, 投入攀钢板材的钢钒公司
净资产值为人民币2,021,280,695元。 此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在注入攀钢板材时折为
攀钢板材421,100,145股国有法人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资本公积为人民币1
,600,180,550元。集团公司于一九九八年十月五日签署[股份认购书] 并于攀钢板
材增发新股时全额列帐缴足。
     2、社会公众股
     根据攀钢板材与承销商签订的承销协议, 攀钢板材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
社会公众股20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元, 筹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960,000,000元。
     经过我们审验,截至一九九八年十月九日, 攀钢板材已收到募集股款人民币
946,720,337元,此股款中已扣除承销商佣金及上网发行费用共人民币13,279, 663
元,并已存入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帐号为58401101101521005185
     六、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持股情况
     (一)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洪及鄙先生 57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本公司
董事长。 洪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1965年-1970年在冶金部工作,1970 年进入集
团公司,历任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等职,1998 年升任
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洪先生在钢材轧制、 新产品开发及钒钛钢生产工艺技
术上有较深造诣,积累了丰富的钢铁生产及管理经验, 一九九五年获得冶金部有
突出贡献的科技专家称号,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黄容生先生 53岁,高级工程师, 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本公司副
董事长。 黄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1970年进入集团公司, 曾在与生产有关部门担
任多项重要职务,包括密地机修厂车间副主任、 生产科副科长、 厂长及集团公司
副总经理等职。 黄先生在冶金成套设备制造、 企业管理及劳动人事管理等方面经
验丰富。
     谷凤宝先生 58岁,高级政工师, 集团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兼攀钢集团矿业
公司经理,本公司董事。 谷先生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历任攀矿公司副经理 、
党委书记等职。谷先生在矿山生产、 企业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
     王俊超先生 55岁,高级政工师, 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矿业公司党委书记,
本公司董事。 王先生毕业于鞍山钢铁学校,1968年进入集团公司 ,历任集团公司
财务处副科长、机修厂副厂长、销售处副处长、 炼铁厂党委副书记、 集团公司党
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等职。 王先生在财务、企业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
     马家源先生 60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总工程
师,本公司董事。 马先生毕业于东北大学研究生部,1970年进入集团公司, 历任
钢研所室副主任、 炼铁厂厂长及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等职。 马先生在钒
钛磁铁矿冶炼、 钢铁生产工艺及技术、科研管理及工程设计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
1996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马先生亦为中国五所大学之兼职教授、 中国
科学技术协会常委及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凤成斌先生 54岁,高级政工师, 集团公司纪委书记,本公司董事。 凤先生
毕业于东北大学,1969 年进入集团公司,历任集团公司电修厂传动室副主任、 副
厂长、钢研院党委副书记和集团公司纪委书记等职。 凤先生在企业管理等方面有
丰富经验。
     程显达先生 58岁,高级工程师, 集团公司总经济师,本公司董事。 程先生
毕业于东北大学,1965 年进入集团公司,历任总调度室副主任、 集团公司总经济
师等职。程先生在钢铁工业生产组织、 产品经营销售及物资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
     徐 锷先生 54岁,高级会计师, 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本公司董事。 徐先
生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1970年进入集团公司,历任石灰石矿财务科副科长、
矿长助理、财务处副处长、集团公司总会计师等职。 徐先生在冶金企业财务管理、
成本控制、 资本运营及企业融资等方面经验丰富。
     周家琮先生 50岁,高级工程师, 集团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兼钢研院院长,
本公司董事。 周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1970年进入集团公司,历任铸造厂副厂长、
密地机械厂厂长、机动处处长、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钢研院院长等职。周先生在
企业管理、科研等方面经验丰富。
     韩乐瑜先生 55岁,电气高级工程师,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韩
先生毕业于重庆大学,1969 年进入集团公司,历任动力厂副厂长、 发电厂厂长、
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韩先生在工程建设管理、 设备检修及管理、 生产组织
等方面经验丰富。
     罗泽中先生 52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罗先生毕业
于北京大学,1972 年进入集团公司,历任钢研院室主任、 冷轧工程指挥部常务副
总指挥长及冷轧厂厂长、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 罗先生在钢铁生产设备研究、
生产工艺、技术等方面经验丰富。
     綦 火斤先生 56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 本公司董
事。 綦先生毕业于山东大学,1968年进入集团公司,历任电修厂车间副主任、 自
动化部副主任、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等职。 綦先生在工程设计管理、 钒制品生产
组织与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
     苑玉成先生 47岁,高级经济师, 十九冶副经理,本公司董事。 苑先生毕业
于西安冶金建筑学院, 历任十九冶电气设备安装公司副经理、十九冶计划处处长、
十九冶副总经济师、副经理等职。苑先生在建筑安装、 企业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
     刘新会先生 46岁,高级政工师, 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 本公司
监事会主席。 刘先生毕业于重庆师范学院,1971年进入集团公司, 历??集团公司
团委书记、炼钢厂党委副书记,轨梁厂党委书记、 代厂长等职。 刘先生在企业管
理方面经验丰富。
     王克忠先生 58岁,高级经济师, 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公司监事。 王先
生毕业于四川省委党校政治专业, 1970年进入集团公司,历任运输部财务科长、
部副主任、供应处处长、集团工作部副部长、 总经理助理等职。 王先生在综合协
调、物资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
     李世杰先生 54岁,高级经济师、 十九冶总经理助理,本公司监事。 李先生
毕业于北京钢铁学院, 历任十九冶机械设备安装公司经理、十九冶经理助理等职。
     李映保先生 51岁,高级政工师,本公司监事、 热轧板厂党委书记。 李先生
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 历任集团公司密地机修厂车间团支部书记、 集团公司党办
调研室副主任、党委组织部综合科科长、 本公司热轧板厂办公室主任、 党委书记
等职。 李先生在企业管理方面经验丰富。
     侯卫民先生 54岁,高级经济师, 集团公司监察审计处处长, 本公司监事。
侯先生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历任动力厂办公室副主任、 集团公司办公室主
任等职。侯先生在综合协调、财务审计等方面经验丰富。
     吕树怀先生 46岁,高级工程师,本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设备管理工作。吕先
生毕业于重庆大学,1969 年进入集团公司,历任修建部机动科副科长、部副主任、
修建公司经理,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 吕先生在冶金设备检修组织及管理等
方面经验丰富。
     陈 勇先生 36岁,高级经济师,本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生产、安全工作。陈
先生毕业于昆明工学院, 1982年进入集团公司,历任总调度室副科长、 副主任、
提钒炼钢厂副厂长、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 陈先生在钢铁生产组织与管理等
方面经验丰富。
     秦宜智先生 32岁,工程师,本公司副总经理, 分管营销工作。 秦先生先后
毕业于清华大学、 重庆大学研究生部,1988年进入集团公司, 历任热电厂车间副
主任、副厂长、总调度室副主任、销售处常务副处长、 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等职。
秦先生在钢铁生产组织及产品营销等方面经验丰富。
     尚洪德先生 37岁,高级会计师,本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财务工作。 尚先生
毕业于浙江冶金经济专科学校,1982年进入集团公司,历任财务处科长、会计处副
处长、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等职。 尚先生在企业财务会计等方面经验丰富。
     李 军先生 42岁,高级经济师,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先生毕业于四川省
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 历任集团公司物资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等职。 李
先生在公共关系处理、企业管理、物资管理事务上经验丰富。
     由于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为保证
该等关联交易的公平性, 本公司董事会承诺:在集团公司仍是本公司的控制性大
股东时,本公司的经理层(含总经理、 副总经理及相似职级的人员)将不在集团
公司兼任副总经理及以上职级的管理职务。
     (二)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额及比例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额 占发行后总股本
     (股) 比例(万分之)
     洪及鄙 董事长 10,670 0.1043
     黄容生 副董事长 0 0
     谷凤宝 董事 18,900 0.1847
     王俊超 董事 0 0
     马家源 董事 270 0.0026
     凤成斌 董事 3,620 0.0354
     程显达 董事 8,370 0.0818
     徐 锷 董事 29,295 0.2863
     周家琮 董事 3,780 0.0369
     韩乐瑜 董事 8,160 0.0797
     罗泽中 董事、总经理 0 0
     綦 火斤 董事 0 0
     苑玉成 董事 810 0.0079
     刘新会 监事会主席 0 0
     王克忠 监事 945 0.0092
     李世杰 监事 270 0.0026
     李映保 监事 810 0.0079
     侯卫民 监事 2,430 0.0237
     吕树怀 副总经理 1,350 0.0132
     陈 勇 副总经理 0 0
     秦宜智 副总经理 810 0.0079
     尚洪德 副总经理 1,080 0.0106
     李 军 董事会秘书 2,430 0.0237
    
     本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的有关规定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
     七、 公司设立
     1、 本公司于1998年10月13日进行了工商注册变更登记。
     2、 公司注册资本:102,330.0145万元。
     3、 公司注册时间:1993年3月27日
     4、 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弄弄坪
     5、 公司法定代表人:洪及鄙
     6、 营业执照注册号:5104001800152(2)
     八、 关联企业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企业
     本公司新增发行完成后, 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主要是集团公司, 该公司是全国
十大钢铁联合企业之一, 现直属于国家冶金局,注册资本254,343万元,是本公司
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68,300.014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6.75%。
     (三) 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后, 除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外, 本公司与集
团公司签订的其他关联交易协议全部终止执行。 根据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本
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承诺书》, 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钢钒公司签订的《综
合服务合同》、 《冷轧厂业务购买选择权授予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
同》、 《矿产品供应合同》、《焦炭及焦炉煤气供应合同》、 《进出口代理协议》
和《技术合作协议》仍然持续有效,该等协议中钢钒公司一方的所有权利、 义务
均由本公司于发行后承继。
     该等协议中的关联交易主要有: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原辅材
料有铁精矿、 石灰石粉矿、生石灰、冶金焦、粉焦及焦炉煤气等, 此外集团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还向本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土地租赁、 进出口代理、 机器设备的维
修保养、货仓服务、 运输服务、钢锭模生产、耐火材料、电力转换、 电话服务、
提供教育、医疗服务以及若干福利设施等综合服务, 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热轧
钢板、板卷供应。
     根据各项有效协议,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的定价方法为:优先参照国家定价,无国家定价的参照市场价格, 既无国家定价
又无市场价格可供参照的以成本加适当的利润由双方协商定价, 本公司与集团公
司及其下属公司相互确认同意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何独
立第三方提供相同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九、 股本结构及大股东持股情况
     (一) 上市前的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 份 类 别 数量(万股) 股权比例(%)
     国有法人股 30,240 75.19
     其中:钢钒公司持股 26,190 65.12
     十九冶持股 4,050 10.07
     内部职工股 3,780 9.40
     社会公众股 6,200 15.41
     合 计 40,220 100.00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 份 类 别 数量(股) 股权比例(%)
     国有法人股 723,500,145 70.71
     其中:集团公司持股 683,000,145 66.75
     十九冶持股 40,500,000 3.96
     内部职工股 37,800,000 3.69
     社会公众股 262,000,000 25.60
     合 计 1,023,300,145 100.00
    
     股份变动原因:钢钒公司所持本公司26,190 万股法人股转由集团公司持有;
本公司向集团公司定向发行42,110.0145万股法人股,增发社会公众股20,000万股。
     (二) 前十名股东所持股数及比例
     截止1998年10月28日, 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所持股数及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发行后股份总额比例(%)
     集团公司 68,300.0145 66.75
     十九冶 4,050 3.96
     基金兴华 1,250 1.22
     基金金泰 650 0.64
     基金安信 600 0.59
     基金裕阳 550 0.54
     基金开元 450 0.44
     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9.8801 0.24
     张锋 174.75 0.17
     郑秀英 130.6415 0.13
    
     十、财务会计资料
     (一)本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
     四川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1995、1996、1997 年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 并
出具了无保留审计意见, 上述年度经审计后的会计资料已分别于1997年2月27日和
1998年3月17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上公布的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详细情况
请投资者查阅有关资料。 本公司1998年1-3 月的会计报表已经安达信? 华强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审计意见, 以下资料摘自本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
负债表及损益表:
     1、本公司资产负债表(见附表一)
     2、本公司利润表(见附表二)
     (二)钢钒业务财务会计资料
     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本公司委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股份
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 对钢钒业务
1995年、1996年、1997年和1998年1-3 月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 投资人欲对
集团公司注入本公司的钢钒业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
了解, 应当认真阅读关于钢钒业务的审计报告及注释。
     审计报告
    攀钢集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 审计了攀枝花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钒公司”)、
攀枝花攀宏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宏公司”)及攀钢集团北海特种铁合
金公司(以下简称“北海公司”)(以下合并简称“钢钒业务”)一九九五年、一
九九六年、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合并资产负
债表与截至一九九五年、一九九六年、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及
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期间的合并利润表,和钢钒公司于一九九五年、
一九九六年、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
表与截至一九九五年、 一九九六年、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及一
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期间的利润表。 编制财务报表是钢钒业务管理层
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依据我们的审计对此等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 我们结合了钢钒
业务及钢钒公司的实际情况, 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之审计程
序。
     我们认为, 上述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
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基础详见附注二),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钢
钒业务和钢钒公司于一九九五年、一九九六年、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
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及钢钒业务和钢钒公司截至一九九五年、 一九
九六年及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及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
月期间的经营成果。 会计处理方法的运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李燕玉 张向际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说明外, 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一、 公司设立说明及重组
     攀枝花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钒公司”)是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钢钒公司是攀枝花
钢铁(集团)公司(一家于一九六五年在中国成立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集团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钢钒公司与集团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日签订的
资产和负债分离协议(“分离协议”)及钒业务收购协议, 钢钒公司已接收并经
营集团公司主要钢铁及钒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钢钒公司注册成立前, 该等业
务是由集团公司下属的八个生产分厂、三个辅助分厂、 一个销售处以及三家集团
公司的附属公司经营。 根据集团公司的重组方案(重组结构载于攀钢体改[ 1997
]407号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1997]第7号文件, 所有该等
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已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日由集团公司转予钢钒公司经营。
     于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钢钒公司的附属公司明细资料如下:
    
     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地点 钢钒公司所 实收资本
     及时间 占资本权益 (人民币千元)
     攀钢集团板材股份有 中国, 65.12% 402,200
     限公司(“板材公司”) 1993年3月27日
     攀枝花攀宏钒制品有 中国, 100.00% 88,000
     限责任公司(“攀宏公司”) 1997年5月26日
     攀钢集团北海特种铁 中国, 100.00% 66,000
     合金公司(“北海公司”) 1993年12月9日
     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 主要业务
    
     攀钢集团板材股份有 赵忠玉 制造及销售热轧钢板
     限公司(“板材公司”)
     攀枝花攀宏钒制品有 洪及鄙 制造及销售钒产品
     限责任公司(“攀宏公司”)
     攀钢集团北海特种铁 韦世通 制造及销售钒产品
     合金公司(“北海公司”)
    
     在本报告中, 附属公司即为钢钒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其(1)50%以上资本权益
的长期投资,或 (2)董事会之多数表决权的企业。
     板材公司是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板
材公司于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二日增发A股的申请(攀钢资本[1998]331号) , 板
材公司准备增发A股,以为公司将来的发展获取足够的资本金。根据申请内容, 钢
钒公司所拥有板材公司的股权于重组后转回集团公司, 同时, 板材公司准备在
中国公开增发股票,并定向向集团公司增加发行股份。 根据集团公司和板材公司
签订的资产投入协议(“资产投入协议”), 集团公司将以钢钒公司于一九九七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评估后并经财政部批准的主要钢铁业务和有关的资产和负债(
即集团公司原投入之下属八个生产分厂、 三个辅助分厂及一个销售处的业务及相
关资产和负债, 除了于板材公司的长期投资及若干专利技术外)及对攀宏公司和
北海公司所拥有的全部权益注入板材公司, 以认购上述新股。 钢钒公司的法人地
位其后将被注销。
     前述钢钒公司的主要钢铁业务(以下亦简称“钢钒公司”)和有关资产和负债
及对攀宏公司和北海公司的权益以下统称为 “钢钒业务”。
     二、编制基础
     截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及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
月期间之财务报表已分别反映了钢钒业务及钢钒公司截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三个年度及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期间之经营业绩及其于该等日期
末的财务状况。另外, 于上述期间内,钢钒公司被视为持续经营的实体, 并假设
上述合并架构一直存在。
     此外, 根据兴业会计师事务所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出具的[兴会评字
(98)第15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钢钒业务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评估后的净
资产为人民币2,021,280,695元,评估增值计人民币119,591,312元。评估的增值额
已经财政部[财国字[1998]436号〗文确认。然而, 该评估的增值额并未被包括在
钢钒业务或钢钒公司截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及一九九八年三月
三十一日三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内。于本财务报表内, 钢钒业务及钢钒公司的资
产及负债按各公司成立时的历史成本(即公司成立时的评估值)入帐, 而于一九
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评估增值将于附注一所述的重组后入帐。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所有公司间之重大交易及结余已予以抵销。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会计
制度”)的规定, 自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起,会计报表中应列示现金流量表。 然
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公布的证监会字[1998]4号文件, 本财务报表
未列示现金流量表。另外, 由于钢钒业务及钢钒公司的主要钢铁业务本身并不是
独立法人,本财务报表亦未列示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和利润分配表。
     三、主要会计政策
     此财务报表是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新会计制度及有关法律及规定而
编制的, 新会计制度于一九九八年四月发布, 同时废止《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
度》(“旧会计制度”)。 新会计制度自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新会计制度中的某些规定与旧会计制度中的不同。新会计制度特别要求境外上
市公司、 香港上市公司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必须采用下列会计政策(旧会
计制度中并无下列规定):
     1. 按董事会制定的政策对有坏帐可能的应收帐款提取坏帐准备;
     2. 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且存货应以成本或可变现净值孰低者列示;
     3. 短期投资应以成本与市价孰低列示;
     4. 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 计提递延税款。
     由于上述新会计政策并未要求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一定要采纳, 钢钒公司的管
理层已决定不采用这些新的会计政策。 假设钢钒业务及钢钒公司采用此等会计制
度对钢钒业务及钢钒公司净利润和净资产的影响详见附注四(21)及六(20)。
     1. 会计年度
     以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作为会计年度。
     2. 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原则。 各资产均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或评估值
计价。
     3. 外币折算
     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每月发生的外币交易, 按当月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汇率(“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记帐。 决算日以外币计价的货币性资产
及负债按期末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由此而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中。
     4. 坏帐准备
     坏帐准备按不高于决算日应收帐款余额的3‰提取,并计入当期损益中。
     5. 存货计价方法
     存货以实际成本核算。 存货的实际成本按计划成本法计算后, 每月月末将当
期成本差异分配至各类存货。在产品及产成品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及
应占的生产费用。辅料低值易耗品在使用时一次性摊销。
     6. 生产成本核算
     生产成本的核算采用逐步结转法分别归集和分配。
     7. 长期投资
     (1) 投资总额占被投资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及/ 或拥有被投资公司实质控制
权时, 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对其会计报表进行合并。
     (2) 投资总额占被投资公司资本总额20%以上, 并对被投资公司管理层行使
重大影响力, 但不拥有被投资公司实质控制权时,采用权益法核算。
     (3) 投资总额占被投资公司资本总额20 %以下时,采用成本法核算。
     8. 固定资产及折旧
     固定资产以实际成本或评估值计价。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 按其估计可
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 原值的 3% ) 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类 别 估计可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9 -- 40 年 2.4 -- 10.8%
     机器设备 10 -- 27 年 3.6 -- 9.7%
     运输设备及其他 6 -- 9 年 10.8 --16.2%
    
     9.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兴建中的厂房、 机器设备及其它固定资产, 按实际成本或评估
值核算。 该等成本包括直接建造成本,以及于兴建、 安装及测试期间发生的有关
借款的利息支出。在建工程于交付使用后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费
用。
     10. 税项
     (1)流转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增值税暂行条例》, 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7 %的增
值税率缴纳销项增值税, 购买原材料及半成品等时所缴付的进项增值税可用于抵
扣销售货物时的销项增值税。另外, 钢钒业务及钢钒公司亦须按照应缴增值税额
的7%和3%, 分别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按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
目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33 %税率计提企业所得税。 于钢钒公司成立日前的有关
期间内,企业所得税亦按应纳税额的33%计提。
     应纳税所得额及会计利润之间的重大的时间性差异按负债法计提递延税款,
可引起时间差异的因素包括应收帐款坏帐准备等。
     11. 营业收入
     商品销售是于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给买方时, 企业不再对该
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
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12. 维修费用
     维修费用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的损益中。
     13. 利润分配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规例, 法定盈余公积从法定净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后的可分配利润中按10%提取。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金额达到股本的50 %以上
时可自行决定不再提取。 公益金从法定净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可分配利
润中经董事会决议按5%-10%提取。 股利分配方案须经董事会通过并经股东大会
决议。
     四、钢钒业务主要会计报表项目附注(合并)
     1、 货币资金
     于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货币资金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现金-人民币 203,201
     银行存款-人民币 9,538,852
     合 计 9,742,053
     2、 应收票据
     于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应收票据的明细资料如下: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
     新都龙虎集团公司 一九九八年三月 一九九八年六月
     新都龙虎集团公司 一九九八年二月 一九九八年五月
     曲靖利通钢铁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 一九九八年五月
     曲靖利通钢铁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三月 一九九八年八月
     攀枝花三众黑色金属材料公司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 一九九八年五月
     云南省南山物资公司 一九九八年二月 一九九八年八月
     西铁储运公司商贸司 一九九八年一月 一九九八年四月
     其他
     合计
     出票单位 金额
     新都龙虎集团公司 1,800,000
     新都龙虎集团公司 1,900,000
     曲靖利通钢铁有限公司 3,000,000
     曲靖利通钢铁有限公司 3,200,000
     攀枝花三众黑色金属材料公司 1,000,000
     云南省南山物资公司 2,500,000
     西铁储运公司商贸司 1,500,000
     其他 4,030,500
     合计 18,930,500
    
     以上所有应收票据的帐龄均在一年以内。
     3、应收帐款
     于钢钒公司成立之日, 应收帐款并未注入钢钒公司而保留在集团公司帐上。
因此,于钢钒公司成立日, 此等应收帐款及其相应坏帐准备与长期应付集团公司
款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对冲。 自钢钒公司成立之后所产生的应收帐款以客户直接
应付钢钒公司金额列示。
     于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应收帐款帐龄分析列示如下:
    
     金额 占该帐款余额的
     百分比
     原值:
     帐龄于一年以下 721,098,048 100%
     帐龄于一至二年 - -
     帐龄于二至三年 - -
     帐龄于三年以上 - -
     小计 721,098,048 100%
     减:坏帐准备 (1,531,175)
     净额 719,566,873
    
     于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钢钒业务的应收帐款余额中并无持5%以上的股
份的股东单位欠款,亦无欠款额占该帐项余额10%以上的重大非关联方欠款单位。
     4、 其他应收款
     于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其他应收款帐龄分析列示如下:
    
     金额 占该帐款余额
     的百分比
     原值:
     帐龄于一年以下 396,931,679 100%
     帐龄于一至二年 - -
     帐龄于二至三年 - -
     帐龄于三年以上 - -
     小计 396,931,679 100%
     减:坏帐准备 -
     净额 396,931,679
    
     于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包含集团公司的欠款, 金额
为人民币305,449,101元,但并无欠款额占该帐项余额10 %以上的重大非关联方欠
款单位。
     5、存货
     存货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一九九八年 一九九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原材料 108,963,333 181,491,476
     在产品 223,989,261 217,812,803
     产成品 389,694,245 248,860,927
     辅料及低值易耗品 304,670,584 287,309,140
     合计 1,027,317,423 935,474,346
     一九九六年 一九九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原材料 17,599,449 34,671,632
     在产品 157,237,513 155,458,676
     产成品 418,422,809 642,095,584
     辅料及低值易耗品 296,698,181 331,375,873
     合计 889,957,952 1,163,601,765
    
     6、 长期投资
     钢钒业务长期投资指钢钒业务对攀钢集团财务公司的股权投资。于一九九八年
三月三十一日, 股权投资明细列示如下:
    
     被投资公司名称 金额 占被投资企业的权益比例
     攀钢集团财务公司 200,000 0.096%
     7、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一九九八年 一九九七年 一九九六年
     三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原值
     房屋建筑物 2,273,862,133 2,260,260,918 1,558,465,055
     机器设备 5,359,284,934 5,321,648,096 3,512,518,419
     运输设备及其他 229,012,499 219,050,471 135,160,729
     合计 7,862,159,566 7,800,959,485 5,206,144,203
     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 (825,159,827) (809,530,989) (352,529,502)
     机器设备 (2,993,939,865) (2,925,394,456)(1,165,435,222)
     运输设备及其他 (111,889,152) (107,761,963) (56,472,558)
     合 计 (3,930,988,844) (3,842,687,408)(1,574,437,282)
     固定资产净值 3,931,170,722 3,958,272,077 3,631,706,921
     一九九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原值
     房屋建筑物 1,382,511,007
     机器设备 3,099,941,031
     运输设备及其他 127,120,425
     合计 4,609,572,463
     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 (300,980,735)
     机器设备 (970,973,937)
     运输设备及其他 (43,994,197)
     合 计 (1,315,948,869)
     固定资产净值 3,293,623,594
    
     集团公司拥有钢钒业务所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钢钒公司成立之前, 集
团公司并未向钢钒业务收取土地租金。于钢钒公司成立日之后, 根据钢钒公司与
集团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 钢钒业务于钢钒公司成立日起可在五十年内租赁
其所在地的土地, 每年租金约为人民币11,653,000元。 倘若集团公司于有关年度
内收取该等租金,钢钒业务截至一九九五年、 一九九六年及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年度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分别减少约人民币11,653,000元、人民币11, 653
,000 元和人民币6,798,000元。
     8、在建工程
     截至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期间的在建工程变动如下:
    
     工程名称 原预算金额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 本期增加
     三十一日金额
     三氧化二钒及高钒铁车间 185,000,000 20,316,839 17,303,040
     转炉基础自动化工程 14,560,000 9,718,966 5,092
     二期工程 10,000,000 23,327,627 1,353,200
     TRT余压发电 19,220,000 16,374,676 1,604,115
     轧机系统检修 33,500,000 5,811,852 6,726,641
     5号烧结机检修 12,000,000 5,029,560 5,505,906
     2号3号180T原料吊车改造 14,200,000 21,827,631 -
     脱硫原料跨撇渣装置 12,500,000 5,799,952 91,383
     铸铁车间排洪 - 2,283,293 -
     高炉氧煤混喷 1,950,000 1,839,495 318,630
     钢轨在线热处理 - 2,572,883 -
     粗轧切头飞剪 - 2,165,022 -
     粗轧A线切头飞剪 - - 2,041,100
     溅渣护炉氧气厂氮压机 6,400,000 - 4,809,332
     西昌三氧化二钒车间 19,000,000 55,000 8,311,800
     6号汽轮鼓风机检修 7,500,000 - 2,879,778
     2号万立制氧机组检修 5,500,000 - 3,535,696
     其他 - 11,970,765 14,619,638
     合计 129,093,561 69,105,351
     工程名称 本期转入 一九九八年三月 工程进度
     固定资产 三十一日金额
     三氧化二钒及高钒铁车间 - 37,619,879 20%
     转炉基础自动化工程 - 9,724,058 70%
     二期工程 16,168,595 8,512,232 85%
     TRT余压发电 17,978,791 -
     轧机系统检修 - 12,538,493 37%
     5号烧结机检修 10,535,466 -
     2号3号180T原料吊车改造 21,827,631 -
     脱硫原料跨撇渣装置 5,891,335 -
     铸铁车间排洪 - 2,283,293 99%
     高炉氧煤混喷 - 2,158,125 95%
     钢轨在线热处理 - 2,572,883 95%
     粗轧切头飞剪 - 2,165,022 95%
     粗轧A线切头飞剪 - 2,041,100 95%
     溅渣护炉氧气厂氮压机 - 4,809,332 90%
     西昌三氧化二钒车间 - 8,366,800 60%
     6号汽轮鼓风机检修 - 2,879,778 5%
     2号万立制氧机组检修 - 3,535,696 5%
     其他 16,212,250 10,378,153
     合计 88,614,068 109,584,844
     9、短期银行借款
     于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短期银行借款明细如下:
     银行名称 币种 借款金额 月利率
     交通银行攀枝花分行 人民币 10,000,000 0.792%
     中国工商银行攀枝花市大渡 人民币 30,000,000 0.792%
     口支行(“工行大渡口支行”)
     合 计 40,000,000
     银行名称 借款期限
     交通银行攀枝花分行 一九九八年二月十三日至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中国工商银行攀枝花市大渡 一九九八年二月四日至一九九九年一月三十日
     口支行(“工行大渡口支行”)
     合 计
     银行名称 担保
     交通银行攀枝花分行 无
     中国工商银行攀枝花市大渡 攀钢集团
     口支行(“工行大渡口支行”) 财务公司
     合 计
    
     10、应付帐款
     于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应付帐款余额中并无欠持5%以上的股份的股东
单位款项。
     11、预收帐款
     于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预收帐款余额中并无欠持5 %以上的股份的股东
单位款项。
     12、其他应付款
     于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其他应付款明细如下:
    
     转向架押金 76,324,788
     板材公司 57,666,100
     攀钢集团矿业公司原燃料款 16,367,266
     其他 52,988,619
     合计 203,346,773
    
     于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其他应付款余额中并无欠持5 %以上的股份的股
东单位款项。
     13、长期集团公司借款及长期银行借款
     根据集团公司重组方案及分离协议,钢钒公司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日(成立
日)之长期银行借款已划归集团公司,并转为长期集团公司借款,其条款同原长期
银行借款。
     于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原长期银行借款的明细如下:
    
     贷款单位 原币 折合人民币金额 借款期限
     工行大渡口支行 人民币 4,643,000 一九九一年九月至一九九六年九月
     工行大渡口支行 人民币 2,195,000 一九九三年十月至一九九六年十月
     工行大渡口支行 人民币 10,906,000 一九九三年十月至一九九八年十月
     工行大渡口支行 人民币 13,064,000 一九九四年六月至一九九七年六月
     工行大渡口支行 人民币 10,887,000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七年八月
     工行大渡口支行 人民币 15,268,000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中国人民银行
     攀枝花市分行 人民币 11,070,000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工行大渡口支行 人民币 17,450,000 一九九五年三月至一九九九年七月
     工行大渡口支行 人民币 11,979,000 一九九五年九月至一九九八年九月
     国家开发银行 人民币 4,362,000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国家开发银行 人民币 4,362,000 一九九六年五月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工行大渡口支行 人民币 10,906,000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至二零零零年五月
     工行大渡口支行 人民币 2,290,000 一九九六年十月至一九九九年十一月
     工行大渡口支行 人民币 20,721,000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
     工行大渡口支行 人民币 17,450,000 一九九七年三月至二零零一年三月
     工行大渡口支行 人民币 14,178,000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
     工行大渡口支行 人民币 5,460,000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建行攀枝花分行 人民币 32,520,000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
     建行攀枝花分行 人民币 53,450,000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至一九九八年十二月
     建行攀枝花分行 人民币 216,840,000 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九年九月
     建行攀枝花分行 人民币 325,270,000 一九九四年至二零零零年九月
     建行攀枝花分行 人民币 542,120,000 一九九四年至二零零一年九月
     建行攀枝花分行 人民币 108,410,000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二年九月
     建行攀枝花分行 美元 129,900,000 一九九三年七月至二零零零年七月
     折人民币1,075,459,664
     建行攀枝花分行 人民币 75,230,000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七年十月
     建行攀枝花分行 人民币 56,030,000 一九九零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七年九月
     建行攀枝花分行 人民币 28,760,000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至一九九四年九月
     小计 2,691,280,664
     减:一年内到期的
     长期银行借款 (484,500,664)
     合计 2,206,780,000
     贷款单位 担保及抵押
     工行大渡口支行 无
     工行大渡口支行 无
     工行大渡口支行 无
     工行大渡口支行 无
     工行大渡口支行 攀枝花市矿物局
     工行大渡口支行 攀钢财务公司担保
     中国人民银行
     攀枝花市分行 攀钢财务公司担保
     工行大渡口支行 攀钢财务公司担保
     工行大渡口支行 攀钢财务公司担保
     国家开发银行 攀钢财务公司担保
     国家开发银行 无
     工行大渡口支行 攀钢财务公司担保
     工行大渡口支行 攀钢财务公司担保
     工行大渡口支行 攀钢财务公司担保
     工行大渡口支行 攀钢财务公司担保
     工行大渡口支行 攀钢财务公司担保
     工行大渡口支行 攀钢财务公司担保
     建行攀枝花分行 无
     建行攀枝花分行 无
     建行攀枝花分行 无
     建行攀枝花分行 无
     建行攀枝花分行 无
     建行攀枝花分行 无
     建行攀枝花分行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四川省分公司
     建行攀枝花分行 无
     建行攀枝花分行 无
     建行攀枝花分行 无
     14、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的明细资料如下:
     一九九八年 一九九七年 一九九六年 一九九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营业税 108,057 181,504 - -
     增值税 66,098,604 44,837,816 169,992 422,544
     城市维护建设税 3,629,056 3,251,942 3,867 3,050
     企业所得税 98,856,944 40,976,916 - -
     其他 2,040,388 1,921,602 5,432,563 4,019,899
     合计 170,733,049 91,169,780 5,606,422 4,445,493
     于钢钒公司成立日前,钢钒公司的应交税金已转给集团公司承担。
     于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钢钒业务没有重大的递延税项。
     15、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代表集团公司对钢钒业务的净权益投资:
     一九九八年 一九九七年 一九九六年 一九九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净权益投资 2,073,282,119 2,073,282,119 1,114,234,872 1,114,234,872
     16、主营业务收入
     销售明细如下:
     项目 截至一九九八年 截至一九九七年 截至一九九六年 截至一九九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三个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钢铁产品销售 1,291,331,142 5,607,752,844 5,766,040,553 5,110,644,610
    钒产品销售 114,047,177 295,650,000 162,838,000 129,640,000
    合计 1,405,378,319 5,903,402,844 5,928,878,553 5,240,284,610
     17、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明细项目如下:
     项目 &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