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公告书

    一、绪言
    本公司股票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139号文]和[证监发字
(1996)140号文]批准,股票上市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1996)字第077号文
]批准,股票上市申请经上海证券所[上证上(1996)字第077号文]审核同意,于1996年
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总股本24000万股,本次上市流通的股票
5400万股,均为1996年9月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新股,尚余公司职工股600万股,预计
于1997年2月后上市.
    二、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PUDONG  STAINLESS   SHEET  CO.,LTD
    英文缩写:SPSS
    2.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清东上南路300路
    3.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情况:
    (1)董事会
    董事长:田定宇先生,1943年3月生,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浦东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持股1000股.
    副董事长:张玉明先生,1937年10月生,大学文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现任上海浦东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持股1000股.
    董事:邵家望先生,1943年9月生,大专文化,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浦东钢铁(集团)有
限公司生产计划部部长,持股1000股.
    董事:齐志辉先生,1958年9月生,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浦东钢铁(集团)有
限公司产计划部部长,持股1000股.
    董事:徐永海先生,1958年9月生,大专文化, 政工师现任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
公司党委书记,持股1000股.
    董事:陈觉新先生,1958年9月生,大专文化,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浦东不锈江板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持股1000股.
    董事:封正富先生,1950年3月生,大专文化,经济师.现任上海浦东钢铁(集团)有限公
司事业部副部长,持股1000股.
    董事:张成荣先生,1953年1月生,大专文化,会计师,现任上海浦东钢铁(集团)有限公
司财务部副总长,持股1000股.
    董事:左森先生,1952年6月生,大专文化,政工师,现作上海浦东不锈薄钢板股份有限
公司工会负责人,持股1000股.
    (2)监事会
    监事长:沈珩先生,1946年11月生,大学文化,高级政工师,现任上海浦东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持股1000股.
    监事:李勰先生,1956年1月生,大学文化,工程师,现任上海浦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工会副主席,持股1000股.
    监事:周瑞晶 先生,1949年,12月生,大学文化,会计师、兼职律师, 现任上海浦东钢
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处处长,持股1000股.
    监事:丁亚飞女士,1944年5月6日生,高中文化,会计师, 现任上海三钢运输装卸公司
财务部经理,持股1000股.
    监事:严新民先生,1957年12月生,高中(大专在读),现任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热轧车间精整工段值班长,持股1000股.
    (3)高级管理人员
    戴荣光先生,1940年3月生,大专文化,高级工程师,历任上钢三厂冷轧薄板厂主 任机
械师、上钢三厂热轧薄板厂主任机构师、副厂长. 现任上海浦东不锈薄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持股1000股.
    姜祖德先生,1946年1月生,高中文化,经济师,历任上钢三厂冷轧薄板厂副厂长,现
任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持股1000股.
    郭达康先生,1951年8月生,高中文化,工人技师, 历任上钢三厂热轧薄板厂轧钢车间
主任、副厂长,现任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持股1000股.
    张庆登先生,1940年10月生,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历任上钢三厂冷轧薄板厂副厂长,
现任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持股1000股.
    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持有本公司股票18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
.0075%,其持股数按《公司法》规定,在任聘期内不得转让.
    5.公司所属行业:工业
    6.公司成立日期:1996年9月
    7.公司职工情况:
    公司现有员工1850人(没有离退休人员),其中:管理和技术人员175人,工人1663人,
其他人员12人.
    8.公司咨询:公司定于每星期五上午9:00--11:00持待股民
    地址:上海市宁海东路200号申鑫大厦1402室
    电话:(021)63744969
    联系人:左森、金才麟
    三、股本结构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股本形成过程
    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上海浦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浦钢
公司)[浦钢公司于1996年5月由上海第三钢铁厂(以下简称上钢三厂)改制组建面成]
作为发起人将所属冷轧薄板分厂和 热轧薄板分厂改制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将浦钢
公司所的冷轧分厂和热轧分厂简称原公司).1995年12月20日发起人作出了将所属冷
轧薄板分厂和热轧薄板分厂改制为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决议.1995年12月22日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沪经企(1995)608 号《上海市经委关于同
设立上海浦东不锈薄板公众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上钢三厂作为发起人并
以其所属冷轧薄板分厂和热轧薄板分厂为主体,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原公司经上海财税咨询服务公司和上海市房地产估价所资产评估,截止1995年10 月
31日,原公司的帐面净资产8000万元,评估后为25205.2万元(含土地使用权评估5630
万元),评估后原公司净资产按1:1.400286的售率折股18000万股,其中土地使用权折
为国家股4020.6万股,国有法人股13979.4万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139号文和证监发字[1996]140号文批准,
本公司于1996年9月5日利用上海证券交易系统上网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00万股,
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5.40元, 此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为申银万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有效申购帐户为428271个,有效申购股数为9086357000股,
认购中签率为5.9429‰.本公司新发行的6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含公司职股600万股)
股款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部地入本公司帐户,并经上海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2.股本结构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后股本结构为:
    
股份类别       股本数(万股)     占总股本(%)
    国家股           4020.6           16.75
    国有法人股      13979.4           58.25
    社会公众股       6000             25.00
    其中公司职工股    600
    3.主要股东(前十名)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比例(%)
    上海浦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3979         58.25
    上海市冶金控股(集团)公司            4021         16.75
    注:前十名股东中有八名为社会个人持有,其持股量未在规定披露份额.
    4.股东户数55082户,其中持有本公司股票1000股以上股东52563户.
    四、主要财务资料
    1、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96)第273号]
    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国务院发布的《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
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接受委托就贵公司实行首期募集的注册资本进行验证,对贵
公司首期募集资本的有关会计资料和其他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应由贵公司负
现,我们的现任是根据验证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表达意见, 我们的验证是按
照《中国独立审计实务公告--验资》所确立的原则、内容和要求进行的, 在验证过
程中,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验证程序和方法,并审查了贵公司
供的有关法律文件.
    根据验证结果,我所认为,截止1996年9月12日,贵公司省期募集的注册资本240,000
,000.00元已全部到位,并已做好帐务记录, 截止本报告日, 贵公司股本总额为240
,000,000.00元.其中国家股40,206.000.00元,国有法人股139,794,000.00元, 社会
公众股60,000,000.00元,资本公积329,377,103.89元.本报告后附的投入资本(股本)
明细表"和"验资事项说明"可以公允地反映公司注册资本的实际情况.
    
                       上海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   刘小虎   钱志昂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二日
    
    2.财务报告
    (1)审计报告摘要[上会师报字(96)第786号]
    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热轧薄板分厂、冷轧薄板分厂1996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
表和1996年上半年度的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 这些会计报表由贵
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
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 实施了包
括抽查会计计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 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的
有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199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1996年上半
年率经营成果及资金变动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先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上海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   刘小虎   钱志昂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2)财务报表附注:
    ①报表编制原则
    A.冷轧薄板厂和热轧薄板厂是隶属于发起人上海第三钢铁厂(以下简称上
钢三厂)的两个分厂(以下简称“薄板厂”)是非独立法人单位。一九九三年至一
九九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各该时期的会计决算报表是在上钢三厂实行内部独
立核算的基础上,划清归属薄板厂的资产、负债和收益,并通过结算科目划入
薄板厂据以分帐办理决算。
    B.由于活板厂不是独立经济核算单位,未单独设立银行帐户,在本报告会
计报表中无货币资金余额。
    C.薄板厂是非独立法人,无对外投资,在本报告会计报表中没有合并报表
的内容。
    D.薄板厂在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执行国营工业企业
会计制度并据此编制会计报表。本报告所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已按股份制
(试点)企业报表调整。
    E.薄板厂在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所得税是按照上
钢三厂的所得税税率15%计算,并通过结算科目交上钢三厂集中介缴。实际集
中交数:一九九三年为2,053,935.95元,一九九四年为3,334,953.04元,一九
九五年为12,274,916.23元,一九九六年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为4,185,221.07
元。其余85%可分配利润在各该年度均交上钢三厂集中留成及使用。
    F.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系由上钢三厂集中支付。本报告会计报表所列示的
金额为薄板厂应承担的分配数。分配标准,其中:管理费用按薄板厂各年度的
生产量占全厂钢材产量的比例分配;销售费用按薄板产品的各年度销售收入
占全厂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配.
    ②重要会计政策
    A.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即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B.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C.销售收入实现原则:于商品已经发出、商品的所有权已自卖方转移给买
方,收到贷款或取得收取贷款的证据时,作为销售收入产现。
    D.存货计价采用计划价格核算,计划价格与实际价格的差异按上月差异
率综合调整为实际价格。
    薄板厂耗用的原料----带钢是上钢三厂所属的炼钢厂、开坯厂按分步成
本法计算的实际生产成本结算的。产成品发出结转至销售成本的环节,在一
九九三年期间上钢三厂考虑到当时价格政策大幅度放开,外购原材料成本直
线上升,如继续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不能反映当期实际成本,因此,自一
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曾由加权平均法改为后进先出法,并已报财政部门备
案。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目前市场价格已基本理顺,上钢三厂对产成品
    的发出结转销售成本自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起已恢复加权平均法,并已根财政
部门备案。
    E.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分类折旧法,并按财政部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使
用年限的规定扣除4%残值后按直线法计提。
    F.税项。一九九三年上钢三厂是根据沪财企(1991) 161号文《关于本市地
方国营工业企业完善经营机制试点有关税收、财务、会计方面若干问题的处理
意见》中的规定,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改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工商统一
税征收,工商统一税税率为7%。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实行新税制,上钢三厂
实行的销项增值税税率为17%。附加税率按增值税的11.3%计征,其中城市维
护建设税为7%教育费附加为3%,义务兵优待金0.3%,堤防维护费1%,以
上附加税均通过“管理费用”科目归集和分配。
    ③帐户余额注释
    A  应收帐款期末余额为43,031,786.70元,按3‰提取坏帐准备129,095.36元, 期末
净额为42,902,691.34元,对珙至一九九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应收帐款43,031,786.70
元的帐龄分析如下:
    a  半年以内的金额为13,954,401.38元,占32.43%;
    b  半年至一年的金额为1,650,322.77元,占3.84%;
    c  一年至二年内的金额为5,513,247.64元,占12.81%;
    d  二年以上的金额为21,913,814.91元,占50.92%.
    对上述尚未收回的应收帐款上钢三厂已采取以下措施:
    (a)组织成立了60人的清欠工作小组,分赴全国各地催收.
    (b)对销售对象进行分析排队,对资信程度高的销售客户择优销售.
    B  其他应收帐款期末余额1,964,390.80元,均为一九九六年一月至六月期间的发生
额.
    其中:
    a  零星费用报销的备用金7,000元,占0.36%;
    b  应收往款1,957,390.80元,占99.64%.
    其中:浦钢集团公司供应处的头边款420,198.80元;为浦钢集团公司销售处垫付打包
料的料款1,537,192元,
    c  股本期末余额为180,000,000元及资本公积金为72,051,503.89元.
    系根据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国家国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局国资评(1995)797 号文
对《对上海第三钢铁厂股份制改造并公开发行上海市股票项目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
通知》确认上钢三厂在一九九三年、一九九四年拨付所属单位薄板厂的营运资金
8,000万元经评估升值为25,205.15万元,其中18,000万元作为国家股折股投入,其差
额72,051,503.89元调帐入资本公积.
    (3)财务报表
    A.资产负债表(截止1996年6月30日)
    B.利润表(截止1996年6月30日)
    3.主要财务指标
    
             1996年6月30日
    (1)流动比率      1.78
    (2)速动比率      0.49
    (3)应收帐款周转率8.79
    (4)股东权益比率 73.39
    (5)每股收益(元)  0.29
    (6)每股净资产(元)1.40
    (7)净资产收益率(%)20.96
    以上数据均按1996年6月30日报表计算,股本为180,000,000股.
    五、董事会上市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股票发行一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
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上海证券交易规则》和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作出如下承诺:
    1.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度和要求披露重大的信息,并接受证券主管机关、 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及时、真实、准确地公布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并备置于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供投
资者公众查阅.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人事变动或持本公司股票发行变化时,
在报告证券主管机关、证券交易所的同时向投资者公布.
    4.在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本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误导影响时,
本公司知悉后将及时对该消息予以公开澄清.
    5.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 不利用已
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股票买卖活动.
    6.本公司没有无记录负债.
    7.董事会及各位董事保证不就任何未经主管机关审阅的可能影响股份变动之重大信
息私自发表公告或发表意见.
    六、重要事项揭示
    1.截止本上市公告书公布之日止,公司尚未履行完结的重大合同有:
    (1)上海浦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协议.
    (2)上海浦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协议.
    2.根据浦东涉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截止本上市公告书公布之日止,本公
司无重大诉讼事项.
    3.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沪国资基(1995)144 号文国家股一并授权上海冶
金控股(集团)公司行使国有股权益.
    4.经上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所得税率按15%计算,本公司96 年的税后利预测为8575
万元.
    5.经上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本公司上半年的税后利润达5282万元,根据筹委会决议,
全部上交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浦钢公司, 本公司的全体股东可享受下半年的利润
分配.
    6.本公司于1996年9月18 日上午在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创立大会暨
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建工程情况、公司章程、 关于公司社
会公众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决议, 并选举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
会.
    七、中介机构
    1.本公司有关备查文件存放于申鑫大厦1402室,可供股东查阅.
    地址:上海市宁海东路200号
    电话:(021)63744969
    联系人:左森、金才麟
    2.上市推荐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99号
    电话:64312800*436
    联系人:陈琼
    3.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溧阳路255号
    联系人:钱志昂
    4.股份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八、备查文件
    1、上海冶金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上海市经委关于同意设立上海浦东不锈薄板公
众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的通知
    2、 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关于下达给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
行规模的通知》
    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承诺书
    4、承销协议
    5、上海房屋土地避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的确认报告
    6、关于设立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决议
    7、上海第三钢铁厂与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协议、 上海第三钢铁厂
与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协议
    8、土地评估报告书
    9、资产评估报告
    10、公开发行所筹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
    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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