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A股配股说明书
     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度A股配股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地址:广东省顺德市北窖镇蓬莱路
     股票简称:粤美的A 代码:0527
     配股类型:普通股
     配股比例:每10股配3股
     配股数量:5464.8万股,其中:向个人股东配售2595.78万股,向法人股东配售2869.02万股
     每股面值:1元
     配股价格:3.95元/股
     主承销商:招银证券公司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关于执行(公司法)规范上市公司配股的通知》以及《深交所上市A股`94分红派息`95配股运作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编制,并经广东省证监会粤证监发字(1995)017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5)20号文复审通过,旨在向各投资人提供本公司本次配股的有关资料。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配股说明书无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本配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股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和新股的有关机构
     1.发行人: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享健
     地址:广东省顺德市北窖镇蓬莱路
     电话:(0765)6656999 6655799
     传真:(0765)6654011
     联系人:陶伟民 张计平
     2.主承销商:招银证券公司
     地址:深圳市振华路3号深纺大厦C座
     电话:(0755)3362974
     传真:(0755)3362947
     联系人:陈诗义 李兴发
     3.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25号
     电话:(0755)5567898
     传真:(0755)5571127
     顺德市证券登记公司
     地址:顺德市大良镇东苑路9号
     电话:(0755)2230110 2231907
     传真:(0755)2234801
     4.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203栋
     电话:(0755)3203484
     传真:(0755)3203517
     5.配股特聘法律顾问:广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东风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2楼
     电话:(020)7760231 7773051-1243
     传真:(020)7660485
     经办律师:张锡海 张建中
     6.财务顾问:广东新纪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1号
     电话:(020)7539093转2207
     传真:(020)7539093-2211
     三、配股方案
     1.配股类型:普通A股
     2.配售比例及配股数量:对1995年8月18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及异地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粤美的股东按所持股份每10股普通股配售3股普通股,共计配售5464.8万股。其中个人股部分配售2595.78股,法人股部分配售2869.02股。
     3.配股方式:股东凭持有股份直接缴款认购其获配股份,从法人股东受让配股权的投资者凭配股权转让协议缴款认购可配股份。
     4.本次配股预计可募集配股资金21352.16万元人民币。
     5.股权登记日:1995年8月18日
     6.除权日:1995年8月21日
     7.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顺德市北窖经济发展总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8063.4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27%,可获配股2419.02万股。该公司已承诺以每份0.2元的价格转让是次配股的配股权。
     8.本公司现行总股本18216万股,配股后如全部股份募足,公司总股本增至23680.8万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数量单位:万股 每股面值:1元
     本次变动前 本次配股增加 本次变动后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法人股 8063.4 0 8063.4
    其他 0 2419.02 2419.02
    2.募集法人股 1500 450 1950
    3.内部职工股 2049.3 614.79 2049.3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1612.7 3483.81 14481.72
    二、已流通股份合计 6603.3 1980.99 9199.08
    三、股份总数 18216 5464.8 23680.8
     四、配售股票认购方法
     1.股票停止托管及转托管日期:自1995年8月14日至1995年8月25日止,粤美的股票停止办理股票托管及转托管。
     2.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为1995年8月23日至1995年9月5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缴款地点:
     (1)个人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办理缴款手续。
     (2)法人股股东或其他受让法人股配股权的投资者在认购期间内,凭法人股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明或转让协议书到招银证券公司发行部(地址:深圳市振华路3号深纺大厦C座)办理缴款手续。
     4.缴款办法:
     各股东或经协议受让法人股配股权的其他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按以下方式认购可配股份的全部或部分。
     (1)个人股东认购配股部分时,填写"粤美的配股"买入单,每股价格3.95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个人股东截止除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0.3后取整,不足一股的股份不能认购。
     (2)法人股东或其它受让法人股的法人在认购法人股配股部分时,填写"粤美的配股"买入单,每股3.95元。配股数量为法人股东截止除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乘以0.3后的整数,或按协议受让的法人股配股权份数,不足一股的部分不能认购。
     (3)逾期未被认购的股份的处理方法。截止1995年9月5日,未被认购的个人股东配售的股份,由承销商全部包销;未被认购的向法人股东配售的股份,逾期失效。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个人股配股的起始交易日为1995年9月13日,如认购不获确认,认购者请到托管证券商处查询,由托管证券商负责与证券登记机构办理查询手续。
     2.法人股的配股或受让法人股配股权而认购的股票,在国务院就法人股流通问题未作新规定以前,暂不上市流通。
     3.获配股票产生的零股在深交所开设的零股交易专场进行交易。
     六、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公司本次配售股份所获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1.返还电饭煲项目的银行贷款。经顺德市贸易发展局顺贸引字(1994)005号文批准,本公司于1994年2月与外商合资兴建了广东美的电饭煲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投资额1100万美元,注册资金550万美元,本公司持有75%股份。该项目引进日本鸟取三洋株式会社的生产技术,生产填补国内空白的高档"模糊逻辑"电饭煲,已于1994年9月投产,当年出口日本10万台,创汇400万美元。本公司投资该项目的资金系银行贷款,如此次配股成功,所募集资金3700万元将用于返还银行贷款。
     2.风扇厂技改扩能工程。本公司计划对属下风扇厂追加投资5000万元,其中2500万元用于技术改造,2500万元用于增加流动资金,使风扇生产能力从目前的500万台增加到650万台,新增产值1.5亿元,盈利增加1000万元。该项目已获顺德市经济委员会(1995)03号文批准。
     3.追加对电机厂的投资。经顺德市贸易发展局顺贸引字(1994)308号文批准,本公司与外商合资兴建的顺德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将增加投资110万美元,使生产能力电80万台增加到120万台。本公司占有65%的股份,需追加71.5万美元的投资。该项目完成后,将增加销售收入4500万元,净利润500万元。
     4.若募集资金不足以完成对以上项目的投资,本公司将通过其它途径解决。
     七、风险因素及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配股时,除本配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还应考虑下述风险因素:
     1.市场竞争风险
     面对潜力巨大的空调器市场,国内生产能力急剧扩大,目前已形成供过于求的局面。可以预见,空调器市场竞争将越来越激烈和复杂,国内企业将不仅面对国内同行的竞争,同时又要面临与世界名牌的竞争。
     面对市场竞争的风险,一方面我公司将继续抓好产品质量,并充分利用与东芝技术合作之良机,引进国外先进的生产技术,使产品档次迅速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另一方面,我公司将不断扩大产品的规模效益,提高美的牌空调器在国内市场的占有份额,并充分发挥我公司近十年出口积累的经验和形成的销售网的作用,提高空调器的出口比例。同时本公司将抓住当前风扇供不应求的有利时机,扩大风扇生产规模,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风险抵御能力。
     2.行业发展限制风险
     1991年6月中国加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根据《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逐步淘汰国家方案》,最晚于2010年,中国将最终消减消耗臭氧层物质。同时发达国家对进口产品要求具备安全认证,对凡使用臭氧层的化学物质生产的产品,须贴上"警告标签"。在这种潮流下,空调器生产厂如不能较快掌握减少和替代氟里昂制冷剂的技术,其生产经营必然受到限制。为此,我公司的对策是:减少现有空调器生产中氟里昂的用量,加快研制氟里昂替代技术和制冷技术,向国际标准看齐。目前,出口的美的牌空调器已获得加拿大CSA、美国UL和我国CB及CCEE标准认证,不久可望获得ISO9001标准认证。
     3.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的价格不仅受企业利润水平的影响,而且在更大程度上受众多投资者的心理预期、股票市场的供求关系、国家宏观经济状况及国家政治、经济、金融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因上述风险因素而背离其投资价值,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对投资人造成损失,对此投资者应有充分的认识。
     八、咨询机构
     公司名称: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顺德北窖蓬莱路
     电话:(0765)6656999 6655799转2067 2149
     主承销商名称:招银证券公司
     地址:深圳市振华路3号深纺大厦C座
     电话:(0755)3362974 3321052
     九、附录
     (一)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本次配股的决议(摘要):每10股配售3股,配股总额为5464.8万股,其中向个人股东配股2595.78万股,向法人股东配股2869.02万股,配股价为3.5元至6.5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风扇厂技改扩能、投资电饭煲项目的贷款返还等。
     (二)本公司1994年度报告刊登于1995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时报》。
     (三)本公司最近的董事会公告刊登于1994年9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南方日报》。
     (四)配股后公司章程修改内容简述
     本次配股若按法人股及个人股配股如数配足计,本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23680.8万元(章程第四条),发行股份总额将为23680.8万股(章程第十二条)。
     十、备查文件
     1.修改后公司章程
     2.本次配股之前最近的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3.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1994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
     5.本次配股的法律意见书
     6.本次配股的承销协议书
     7.广东省证监会对本公司1994年度配股的批复文件
     8.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1994年度配股的复审意见书
    
     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何享健
     1995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