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中期报告书

    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中期报告书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就本报告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报告内容有误导成份。本报告内容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财务报告
        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谨向各位股东宣布,本公司截至1994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经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审阅之经营业绩如下:
    (三)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每股收益0.15
净资产收益率8.05%
每股净资产1.97
(四)财务报表注释
        1.以上简化的财务报表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会计准则编制且经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审阅。
        2.本公司合并的财务报表包括本部和以下两个全资子公司:(1)新疆建信发展公司;(2)广西北海新宏源物业发展公司。
        3.每股收益与每股净资产。总股本以175,000,000股计。
        4.资产负债表变化30%以上的项目说明
        (1)“流动资产”比93年末增加23287.7万元,系本公司增加了短期投资、拆出资金及委托贷款。
        (2)“在建工程”比93年末增加23287.7万元,系本公司在建设中的“宏源大厦”、“乌鲁木齐市文艺路综合楼”两项目已投资。
        (3)“流动负债”比93年末增加9803.5万元,系本公司与金融机构往来拆入资金增加以及委托存款增加。
        (4)“长期负债”比93年末增加12611.9万元,系本公司“长期应付款”和“长期存款”增加。
        (5)“资本公积金”比93年末减少191万元,系本公司在“新宏信”股票上市时发生的广告宣传等费用。
        5.利润表变化30%以上的项目说明
        (1)“主营业务收入”比93年同期增加1992.2万元,是因本公司“金融机构往来收入”、“证券销售利差收入”增加。
        (2)“营业支出”比93年同期减少749.4万元,是因本公司“金融机构往来支出”减少。
        (3)“主营业务利润”比93年同期增加2682.97万元,是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加而营业支出减少。
        (4)“投资收益”1625.8万元中,证券投资收益134.3万元,股票投资收益30.3万元,其他投资收益1461.2万元。
        (5)“利润总额”比93年同期增加2440.9万元,是因本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增加。
        (6)“税后利润”比93年同期增加2074.7万元,是因利润总额增加。
    (五)溢利预测说明
        本公司上半年实现税后利润2675万元,完成 1994年度溢利预测税后利润5321万元的50.27%。根据本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情况,若无重大不可预见情况出现,董事会相信本公司能够完成年度利润计划。
    二、中期股利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1994年不派发中期股利
    三、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展望
    (一)上半年经营情况的回顾
        本公司上半年在经营动作上,坚持以资金营运为中心,以利润为最大目标。一方面抓好筹资融资,参与资金市场,增大资金营运量,创造好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正视股市和房地产的严峻形势,控制资金投入,同时抓住时机,重点参与国债市场,从而回避了一些不利因素,保证了上半年利润计划的实现。
        1.筹资融资业务,充分利用本公司为非银行金融企业的优势,加大金融企业之间往来的力度,积极开展筹资融资活动,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上半年金融企业往来收入138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0.4%。
        2.证券业务,上半年面对股市持续低迷的状况,及时调整主攻方向,重点参与国债市场,交易收入89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2.63%。
        3.信贷及租赁业务,在重点支持新疆电力  、棉纺、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和运输业发展的同时,根据资金成本和收益等因素,上半年适当压缩了规模,至6月底,信托贷款和租赁占款余额为6300万元,较年初余额减少3035万元。此两项业务收入41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5.23%。
        4.房地产业务,在山东烟台、广东南海、沂江富春湾、海南海口、三亚、广西北海等地区共投入资金6815万元,上半年暂无收入。
    (二)下半年发展展望
        为了充分发挥本公司所具有的上市公司、金融机构、证券商的整体优势,本公司将坚持深化改革,继续转换经营机制,在经营动作上,以资金营运为中心环节,不断增强筹资、融资能力,适时调整资金营运结构,追求良好的经济效益,努力完成1994年5321万元的利润计划。
        1.积极筹集资金,长期不懈地抓存款。要求公司全体职工必须完成全今年核定的吸收存款任务。力争今年底公司的资金总额达到10亿元,比年初增长86%。
        2.继续做好资金运作,下半年计划通过走出去,拉进来,融资、融券相结合,灵活运作,力争好的效益。      
        3,加入武汉证券交易中心。通过该中心,及时了解全国资金供求状况,为公司资金的整体运作提供决策依据,同时也为公司资金进出渠道的畅通打开方便之门。
        4.择优参股投资。初步意向选择一、两家业绩优良的新上市公司参股、优化资金结构、降低经营风险。
        5.在控制房地产业资金投入的同时,把握时机,重点转向上海等大城市投资动作。
        6.宏源公司证券交易大厅九月正式开业,开通深圳、上海两地交易所股市信息网络。为客户提供一流的环境、一流的服务、一流的设备,快捷、准确的信息服务,并为开通STAQ、NET法人股交易系统作好准备。
        7.做好新疆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转制和股票发行主承销工作。
        8.信贷业务,本着以贷养存、以贷引存的原则,适当择优发放贷款,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同时,继续催收逾期贷款和租赁占款,催收欠交利息。
        9.办理申请内部职工股上市。
        10.在内部管理方面,按国家对股份制企业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下半年首先对财会制度、人事、分配制度,先从调查研究入手,学习别人成功的经验,按照股份制要求规范化。使内部管理上轨道,促进各项精力有更大的发展。
    四、重要事项揭示
        (一)1994年2月本公司在广西北海市独资设立新宏源物业发展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
        (二)原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新疆信托投资公司接受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委托,将其委托存款全额贷出,现有本金6,515,000元,利息1,182,995元,逾期尚未收回,委托方已于92年7月2日向法院起诉,要求本公司承担经济责任。根据《金融信托投资机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委托存贷款协议规定,贷款的经济责任由委托人承担,该案目前正在审查之中,因该案借款人都存在,该案涉及的全部债务最终将由借款人承担,因而该案的审查结果对本公司不会构成影响。
    五、发行在外股票的变动和股权结构的变化
        截止1994年6月30日,本公司股权结构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没有变化。
    1.股本结构
总股本17,500万股100%
发起人持股8,750万股50%
定向法人持股3,750万股21.43%
社会公众持股5,000万股28.57%
其中:内部职工持股500万股2.86%
2.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中华人民建设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了5000万股28.57
建设银行新疆融资中心1300万股7.4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公司1000万股5.7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000万股5.7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5.71
六、临时股东大会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七、备查文件
        1.载有董事、总经理亲笔签名的一九九四年中期报告原本。
        2.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审阅报告书。
    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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