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公告书
    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公告书
    说 明
     本公司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布上市公告书并愿就公告书的内容进行解释和承担一切责任。
    一、绪言
     本公司股票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4)12号文复审通过,股票上市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1994)字第2059号文审核批准,于1994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上市公告书依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业务规则》的规定,并参照国际惯例编制。本公司上市公告书旨在说明公司股票上市之目的,并向社会公众披露本公司基本情况及有关资料。本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愿就本公司上市公告书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本公告书的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二、公司概况
    1、公司法定名称: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WANGFUJING DEPARTMENT BUILDING (GROUP)CO.,LTD
    2、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55号
     邮政编码:100006
     英文地址:NO.225,WANGFUJING STREET,DONGCHENG DISTRICT,BEIJING,P.R.C
     POSTCODE:100006
    3、公司法定代表人:郑万河
    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董事长:郭传周先生,62岁,高中文化,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持有本公司股票17710股。
     副董事长、总经理:郑万河先生,41岁,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持有本公司股票16454股。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李凤玺先生,56岁,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持有本公司股票135000股。
     董事:王石先生,42岁,大学文化,工程师,现任深圳万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135000股。
     董事:王洪宾先生,50岁,现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135000股。
     董事:王济源先生,59岁,高中文化,高级经济师 ,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师。持有本公司股票13419股。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冰女士,38岁,大专文化,高级政工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持有本公司股票12657股。
     董事:朱晓平女士,40岁,大专文化,现任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零股。
     董事:邵淳先生,49岁,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 ,现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135000股。
     董事:龚华女士,41岁,大学文化,会计师,现任中国宝安企业(集团)股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局秘书。持有本公司股票135000股。
     董事、副总经理:蔡维孝先生,59岁,高小文化,经济师。持有本公司股票13500股。
     董事:刘玉兰女士,48岁,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持有本公司股票9282股。
     董事:张虹海先生,41岁,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零股。
     监事长:何恩兰女士,41岁,大专文化,高级政工师,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持有本公司股票12657股。
     监事:丁雅丽女士,27岁,中专文化,助理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监察审计部副部长。持有本公司股票6329股。
     监事:张树中先生,33岁,经济学硕士,现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发行部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票零股。
     副总经理:翟炳君先生,大专文化,高级政工师,持有本公司股票13500股。
     副总经理:金光才先生,48岁,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持有本公司股票13500股。
     副总经理:云雪文先生,55岁,高中文化,高级经济师,持有本公司股票13500股。
     副总经理:郭志刚先生,39岁,大专文化,经济师,持有本公司股票12657股。
     副总经理:毕广泰先生,40岁,中专文化,助理经济师,持有本公司股票9282股。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共计717947股,占总股本的4.75‰,其转让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5、本公司其它情况:
     (1)所属行业:商业
     (2)股份公司成立日期:1993年2月25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11501321
     税务登记证编号:国税京字110101100200405
     (3)批准本公司设立的文件: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京体改办(93)第12号文。
     (4)在册职工人数(截至1994年3月31日):4300人大中专以上660人,其中大专以上335人;中高级职称116人,其中:高级职称17人,中级职称99人。
     (5)公司占地面积:18万平方米
     (6)公司所属全资企业: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主要业务
北京王府丽人制衣公司199178服装加工
北京王府制袜公司19921064.2袜子织造及针纺制品
北京新商广告发展公司1993120广告经营及代理
北京宏业房地产开发公司1993.81000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北京百货大楼集团海口公司1992.1050商业零售及批发
北京百货大楼协际贸易有限公司1993.150万美元批发零售贸易
(7)其他对外投资: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中长期投资项目说明
     (8)公司咨询服务项目:
     电话:(01)5126677-536
     传真:(01)5133133
     股东接待日:每周五上午9:00至11:00(节日除外)
     公司文件索阅及股东接待地址:北京市王府井大街255号五楼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06
     (9)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电话:(01)5007773转3223
     法定代表人:刘捷
     (10)资产评估确认机构: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地址:北京海淀区苏州街广源闸35号
     电话:(01)8427547
     法定代表人:孙振刚
     (11)会计师事务所: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24层
     电话:(01)4654737
     法定代表人:经叔平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克 景宜青
     (12)财务顾问:海问证券投资咨询事务所
     地址:北京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2307
     电话:(01)4660088转2372或2373
     法定代表人:韩家乐
     (13)律师事务所:通商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饭店三层
     电话:(01)5123388-2192
     法定代表人:韩小京
     经办律师:韩小京 刘刚 苏铁鹰
    6、股本结构:
     (1)注册资本:15112.5万元
     (2)实收股本:15112.5万元
     其中:国家持股6750万股,占总股本的44.67%;法人持股1337.5万股,占总股本的8.85%,社会公众持7025万股,占总股本的46.48%(含企业内部职工股2025万股)。
    7、股票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普通股
     (2)股票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
     (3)股票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8.00元
     (4)股票发行起止日期:1994年3月27日--4月12日
     (5)股票发行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居民身份证的城乡居民。
     (6)股东人数38819人(其中个人股38807名)
     (7)招股说明书概要刊登于1994年3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金融时报》和《北京日报》
     (8)股票发行承销机构:
     主承销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一号 西苑饭店23层
     电话:(01)8313388-12222,12308
     副主承销商:京华信托投资公司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分销商: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信托投资公司
     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9)股票上市推荐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10)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1)股票登记托管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北京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12)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13)股票上市时间:1994年5月6日
    8、经营范围:
     主营:批发、零售、代购、代销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工艺美术品、金银饰品、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新闻纸、凸版纸、纸袋纸、家具、民用建材、日用杂品、粮油、食品、副食品、花卉、饮食炊事机械、制冷空调设备、金属材料、机械电器设备、化工轻工材料。
     兼营:室内装饰设计;欣赏音乐;舞会;游艺活动;美容;餐饮服务;摄影;仓储;汽车货运;日用电器;电子器具;文化用品修理;承办本公司辖区内店堂和户外国内广告;信息咨询及相关的劳务服务;装饰装潢设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出租、销售;房地产开发的咨询服务。
    三、公司组织状况
    1、公司沿革及主要发起人情况简介
     北京王府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北京市体改委京体改办字(93)第12号文批件,由北京百货大楼集团等五家企业联合发起,改组设立的股份制企业。
     本公司前身北京市百货大楼成立于1955年,位于闻名中外的王府井大街中心,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效益最好、知名度最高的商业企业之一。1989年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1991年经北京市政府批准,组建了以北京市百货大楼为核心的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北京百货大楼集团,在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及中长期计划中,实行计划单列。北京百货大楼真有多层次的组织结构,划分为核心、紧密、半紧密、松散四个层次,全资企业6家。此外集团还与全国4000多个厂家保持横向联合。2993年2月25日经北京市体改委京体改办字(93)第12号文批准,由北京百货大楼集团与其他四家法人联合发起,以北京百货大楼集团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定向募集股份,改组设立了本公司。公司紧密层以上企业现有员工4300人,经营面积11万平方米,经营涉足商业、生产加工、汽车运输、仓储保管、餐饮、综合服务、广告、证券、房地产等多种专业,初步形成了多功能,自成体系,相互配套的经营格局。
     北京百货大楼多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大型零售企业中一直处于领先地位,从1955年到1993年12月,建店38年来商品总销售额累计达85.6亿元,上缴利税8.85亿元,接待顾客15亿人次。1993年业务收入111595.1万元,实现利润7093.5万元,税后利润3349.1万元。
    2、公司创立大会及历次股东在会有关决议
     本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于1993年4月8日在北京市召开。大会讨论并一致通过了《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本章程自公司注册之日生效。大会决定:(1)授权第一届董事会由定向募集转为社会募集工作;(2)授权第一届董事会选择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受理公司有关业务。大会批准筹建办公室负责人郭传周同志所作的公司筹建及未来发展工作报告。大会通过投票表决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组成人员。
     本公司第四届股东大会于1994年1月5日在百货大楼召开,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及异地上市交易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华夏证券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公司第六届股东大会于1994年4月23日在百货大楼举行,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议案”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公司组织机构(见附表)
    四、股本结构及股东持股情况
    1、股本形成过程:
     本公司是以北京百货大楼集团(简称“集团”)整体改组形成,采用定向募集方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的资产经北京市一商审计事务所评估,并经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经国资估字(1993)第37号文确认,全部转入股份公司,总股本金额为人民币19000万元,总计19000万元股,每股面值1元,股本结构为:国家股13500万股,发起人股2000万股,定向募集法人股500万股,内部职工股3000万股。
     1993年10月经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经字(1993)第276号批复确认,调整总股本及股本结构,调整后为:总股本10112.5万股,国家股6750万股,法人股1337.5万股,内部职工股2025万股。
     本公司经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京体改委字(1993)第185号文批复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4)12号文复审同意,于1994年3月27日至4月1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5000万股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后,股本结构为:总股本15112.5万股,国家股6740万股,法人股1337.5万股,内部职工股2025万股,社会公众股5000万股。
    2.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675044.7%
交通银行北京分行2501.65%
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501.6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01.65%
工商银行北京信托投资公司158.751.05%
北京证券有限公司1350.89%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1250.83%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33.750.22%
建设银行北京信托投资公司33.750.22%
北京商业房地产开发公司33.750.22%
北京正阳实业发展总公司33.750.22%
北京华宇物业发展公司33.750.22%
五、公司前三年经营业绩
     本公司坚持以核心企业优势为依托,以核心企业素质为基础,一业为主,多种经营,零售为本,全方位发展的战略方针。近三年来,公司立足商业经营,积极开展加工、证券、房地产、餐饮、物资仓储、广告多多种业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资产和社会效益。
     以下为本公司自1990年至1993年12月31日止之经营业绩:
     (1)生产经营的一般情况
     本公司主要从事商业零售、批发。多年来,经济效益始终名列全国前茅,开业38年销售、利税每年分别以7.74%和7.44%递增。近10年分别以16.27%和12.41%递增。1993年在停业装修两个月的情况下,实现销售111595.1万元,同期相比增长41.52%,实现利润7093.5万元,同期相比增长26.83%,实现税后利润3349.1万元,同期相比增长3.55%。
     (2)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和税后利润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1993年1992年1991年1990年
主营收处111595.178849.766363.657273
营业利润7641.06049.84924.14339.3
利润总额7093.55593.04639.64985.9
税后利润3349.13234.22655.51194.9
注:上述资料摘自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关于“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书”和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一日关于“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书”
    六、公司财务状况
    1、验资报告:
     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事务所”)受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委托,遵照有关法律及法规,对贵公司股本变动地验证。现将验证结果报告如下:
    一、原股本情况
     根据贵公司章程和第一届股东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号特别决议及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候车室京体改办字(1993)第15号文批复和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京国资经字(1993)第276号文批复,贵公司为定向募集股份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面值1元,股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0,112.5万元,总计10,112.5万股,本事务所已于1993年11月25日出具了验次报告,验证其股本已足额缴清。
    二、股本变更后的股权设置
     根据贵公司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号特别决议和第四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4)12号复审意见书,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994」3号批复和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京体改委字(1993)第185号批复,贵公司由定向募集股份公司转为社会募集股份公司,并公司向社会发行股票(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维持不变,发行后,贵公司总股本由10,112.5万元变更为15,112.5万元,总计15,112.5万股,股本结构为:国家股6,7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8.85%;企业内部职工股 2,02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3.40%;社会个人股5,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33.09%。
    三、股本验证
     1、国家股,社会法人股,企业内部职工股的出资已全部缴足,(参见本事务所1993年11月2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2、按照贵公司招股说明书,贵公司于1994年3月27日至1994年4月12日于北京市发行价8元,发行总市值40,000万元,该款已于1994年4月19日划入贵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王府井分理处007722554800帐号,其中50,000,000元计入贵公司股本金,溢价部份扣除发行费用8,279,720元后的余额341,729,280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经验证:截至1994年4月20日,贵公司股本金总额人民币15,112.5万元已全部筹集缴足,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第十一条,特出具验资报告。
    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 张克 景宜青
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日
2、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1)文号:京一上所字(1993)第5号
     评估结果:资产总计:33,295.12万元
     负债总计:9,417.46万元
     净资产:23,877.66万元
     评估基准日期:1992年12月31日
     北京市一商审计事务所
     1993年2月31日
     (2)文号:93京会师字第3582号
     我所接受委托对贵公司所属百货大楼(商业)、王府丽人制衣公司、王府制袜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评估基准日:1993年12月31日
     评估完成时间:1993年10月14日
     评估结果: 单位:万元
项目评估前净值评估后净值评估后增减值
流动资产18829.4318175.59-653.84
固定资产17136.6013238.45-3898.15
长期投资3448.333448.45-0
在建工程3145.213073.69-71.52
无形资产2453.394030.80+1577.41
资产合计45012.9641966.86-3046.10
流动负债10277.0410277.040
长期负债6510.996580.99+70.00
负债合计16788.0316858.03+70.00
净资产28224.9325108.83-3116.10
本公司资产评估后非经营性固定资产4992万元,其中非经营性用房职工宿舍4607万元,其它385万元。考虑到经营的具体情况,没有剥离。
    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1993年11月8日
3、资产评估确认通知(摘要):
     (1)文号:京国资估字(1993)第37号
     北京百货大楼集团:
     你单位报来的北京市一商审计事务所承办的资产评估报告及有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核符合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发的有关规定,对其评估总值:33295.12万元,总负债价值:9417.46万元,净资产价值:23877.66万元,予以确认。
    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1993年2月13日
(2)文号:京国资经字(1993)第276号
     你公司所报《关于调整股本金结构的请示》收悉,同意将公司股本结构作相应调整,股权设置如下:公司总股本调为10112.5万股,国家股为6750万股,法人股为1337.5万股,个人股为2025万股。
    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1993年10月30日
(3)文号:京国资估字(1993)344号
     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委托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的关于对你公司载止到1993年6月30日的全部资产、负债及净资产进行评估的资产评估报告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核,我们认为此项评估符合《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1』第(91)号令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发『1992』第(12)号的有关规定,并同意以下评估结论:
     (1)、评估基准日期:1993年6月30日。
     (2)、截止1993年6月30日,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入股份制企业的帐面净资产28224.93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41966.86万元,总负债6858.03万元,净资产价值25108.83万元。
     (3)、评估后净资产价值比帐面净资产减值3116.1万元,增值率为-11.04%。
    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1993年11月28日
4、查帐报告(摘要):
     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一九九三年度利润表及财务状况变动表进行了检查验证。在检查验证中,我们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试行)》的规定,实施了检查内部管理制度遵守情况和数据记录真实情况等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本报告所附的会计报表,系按注释中揭示的编报基准及会计政策编制,符合相关期间所采用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股份公司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及一九九三年度经营成果,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克 景宜青
1994年3月21日
5、重要会计政策
     a 股份公司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b 股份公司中的商业企业及工业企业在1993年4月之前分别执行《国营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并按国营企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对截至1993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的编制除1993年4月以前的利润分配依照原国营企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核算办法外,其余均按《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实施。
     c 股份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帐本位币。
     d 营业收入在商品(产品)发出,劳务提供、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予以确认。营业收入以扣除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和销售折扣后的净额列示。
     e 存货计价:存货在资产负债表以减除商品削价准备金后的净值旬示,商品削价准备金1993年4月以前按销售收入3.6‰提取计入营业成本。1993年5月以后改按实际损失赃入营业成本。
     存货中的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以进销差价核算商品进价和售价的差额,月末按存销比例将进销差价摊入营业成本;
     存货中的其他项目除产成品以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外,基余均采用计划成本法进行核算,按月结转材料成本差异;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
     f 长期投资:对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资本25%以下的合营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被投资企业资本25%-50%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拥有被投资企业资本50%以上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g 股份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企业所得税
     1993年4月之前,集团按555和31.07%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调节税。从1993年5月起股份公司按33%缴纳企业所得税。
     (2)流转税及附加费
    
税目 计税依据 税率 交纳企业
营业税 商业零售业务收入 3%* 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
商业批发销售毛利 10% 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
服装加工费收入 3% 北京王府丽人制衣公司
增值税 服装销售收入 3-4%# 北京王府丽人制衣公司
购进扣税法 14% 北京王府制袜公司
城市建设维护税
营业税及增值税额 7% 全部企业
教育费附加率
营业税增值税额 2%** 全部企业
     #经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认可,北京王府丽人制衣公司增值税(执行前店后厂办法)均按收入×税率计算,高档服装加工收入税率为4%,中档服装加工收入税率为3%。
     **按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993)36号文教育费附加率从1993年8月1日起改为35。
     *营业税率从1993年10月1日起改为5%。
     (3)房产税
     房产税=房产原值×70%×1.2%
     (4)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土地面积×每平米税额
    其中:
    
土地级别 每平米年税额
一级 7元
二级 5元
三级 4元
四级 3元
五级 1元
     h 坏帐准备:坏帐准备按应收帐款年末余额的帐龄分析情况计提。
     i 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按其商业用途及工业用途分别按40年和50年使用期限平均进行摊销。
     j 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预计残值率为4%,按固定资产类别,年折旧率归纳如下: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1.92-9.60
机器设备 4.20-9.60
运输设备 8.00
电子设备 12.00
     k 利润分配:股份公司1993年4月之前的税后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及调节税)在提取国家流动基金后,扣除按25%计提的应交特种基金(能源交通基金,预算调节基金)按下列比例进行分配;调剂基金10%,集体福利基金20%,企业发展基金35%,后备基金35%。
     1993年4月之前,股份公司实施利税承包,享受下列政策优惠:
     (1)完成基期利润后,返回基期利润的9.46%。
     (2)按京财商(1991)626“关于百货大楼二期承包方法”,从1991年起的承包期内每年完成承包利税基数后,由财政返回200万元。
     (3)1991年5月后按31.07%交纳调节税,超过基期利润部分的调节税可返回70%。
     (4)完成承包利税基数后,按已缴能源交通基金返回305,已缴预算调节基金返回50%。
     (5)超过承包利税在数按其超出额返回50%。
     股份公司1993年5月之后的税后利润按股份公司章程实施分配,其顺序如下:
     1)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提取公益金
     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5)支付普通股股利
    6、财务报告附注说明
    
(1)货币资金 金额
现金 192,507.00
银行存款 64,860,902.12
合计 65,053,409.12
(2)应收帐款
债务单位 金额
天津通信广播公司 343,350.00
上海上菱电冰箱厂 607,800.00
锦州商场 757,700.13
山西云岗分店 1,309,104.10
顺义商厦 333,617.93
盛桥冷气公司 339,000.00
富伊集团皮件厂 315,200.00
宝利公司 433,946.50
新疆阿图什针织三路批发站 300,765.39
针棉纺织品出口公司 364,214.80
合计 12,275,122.90
(3)其它应收款
债务单位 金额
锦州商场 574,536.31
喜客食品有限公司 3,339,780.96
成都服装鞋帽综合工业公司 3,500,000.00
其它 3,659,114.99
合计 11,073,432.26
(4)存货
在途物资 19,756,633.37
库存商品 68,226,548.97
库存材料 3,294,106.50
低值易耗品 2,952,322.30
在产品 2,081,910.31
受托代销商品 49,264.72
委托加工材料 72,327.36
合计 96,433,113.53
减:商品削价准备 1,223,452.94
期末合计 95,209,660.59
(5)长期投资:
被投资单位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①股权投资
上海华联商厦 1,392,000.00 0.128
上海第一百货商店 250,000.00 0.021
武汉商场 353,460.00 0.035
北京首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 1.43
山东汽车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200.00 0.10
沈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995,000.00 0.498
海南农业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 0.333
常州金狮自行车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0.125
鞍山市第三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0 0.166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公司 110,000.00 0.08
江苏电力公司 100,000.00 0.103
北京亚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 0.01
北京华融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0 0.031
②债券投资
国库券 1.842,018.00
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430,293.00
特种国债 616,000.00
国家重点企业债券 183,000.00
③其他投资
成都王府井百货有限公司 24,100,000.00
喜客食品有限公司 4,598,500.00
山西云岗联营分店 200.000.00
北京百货大楼服装厂分厂 1,466,356.62
其他 670,821.35
④委托投资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5,000,000.00
合计 51,758,648.97
     (6)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
房屋建筑物114,220,714.404,316,111.88109,904,602.12
运输设备6,076,339.33967,688.565,108,650.77
机器设备18,366,066.334,407,753.8213,958,313.16
电子设备1,107,407.78252,287.80855,119.98
合计139,770,528.099,943,842.06129,826,686.03
(7)在建工程 预计完工时间
*北厦工程 49,931,727.64 1996年完工
贾家花园工程 3,889,834.24 已竣工,待结转
玩具娱乐商场装修 690,454.00 已竣工,待结转
保卫部监控工程 792,302.73 已竣工,待结转
营业楼二期装修工程 617,629.96 已竣工,待结转
其他工程 905,882.20 已竣工,待结转
合计 56,827,830.77
     *股份公司计划于1993年至1995年期间,于北京王府井地区兴建商业服务业的综合性商厦,该项目预计投资人民币109,000万元。
     (8)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期末余额为股份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40,313,482.13元减除摊销后的净值。
     按北京市国有资管理局京国资估字(1993)344号确认,股份公司调整了无形资产帐面值,将商誉等2,453.39万元从1992年末无形资产中减除。
     (9)递延资产
    
*装修费 20,789,981.52
开办费 817,014.44
其它 457,020.00
合计 22,064,015.96
减:本期摊销 1,069,981.52
期末余额 20,994,034.44
     *1993年7月--8月期间,北京市百货大楼停业对营业厅进行全面装修,装修费用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预计受益期间内按6年平均摊销。
     (10)短期借款计44,420,000元
     短期借款除由建设银行北京东四支行和建设银行城建开发专业银行分别借入500万元和1000万元人民币外,其余部份由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王府井分理处和东城区办事处借入,作为流动资金。
     (11)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为借款本金700万元加应计利息48.30万元,该借款为北厦工程的基建借款。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 期限 利率 担保
北京市财政局 7,000,000 1992.4-1995.5 5.04% 无
(12)长期应付款
期初余额 58,927,700.00
减:本年支付离退休费用 2,274,260.43
转入一内年到期长期负债 4,172,000.00
期末余额 52,481,439.57
     按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京国资字经字(1993)第13号批复,将集团改组股份公司后预计15年内需支付的离退修人员费用5,892.77万元从国有资产净值中扣除转作股份公司负债。
    
(13)资本公积金
国有资产评估增值 31,624,595.19
*股本结构调整 88,875,000.00
法人股及内部职工股溢价 35,000,000.00
**公积金其他增加 2,420,205.39
接受捐赠汽车 185,200.00
合计 158,105,000.58
     *按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资经字(1993)第276号“关于对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结构调整意见的批复,股份公司股本由19000万元调整为10112.5万元,差额部份8887.5万元转入资本公积金。
     **主要为股份公司1993年1月--4月按国营企业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并实施的利润分配。
     (14)利润分配
     A.股份公司1993年缴纳企业所得税,调节税及特种基金如下:
    
项目 金额
企业所得税 28,837,248.02
调节税 6,363,395.48
能源交通建设基金 1,346,167.91
预算调节基金 897,445.27
合计 37,444,256.68
     股份公司1993年1月-4月仍按国营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调节税及特种基金,至本报告发出日尚未得到北京市财政局关于1993年1-4月份已上缴企业所得税,调节税及特种基金的清算办法,故可能发生的退税事宜未给予调整。
     B.股份公司1993年税后利润分配如下:
    
金额
税后利润 33,490,973.50
减:*转入资本公积金 2,290,627.41
#未分配利润 31,200,346.09
     #未分配利润中已减除按利润总额计算的应缴所得税,但未减除依据《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按税后利润10%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120,034.61元,至本报告发出日,所得税的汇率清缴尚未进行。
     *1993年转入资本公积金利润系股份公司1993年1-4月按国营企业会计核算实施的利润分配。
     (15)或有债务
     A.担保事项
     截至1993年12月31日,股份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提供事项如下: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千元) 担保日期 担保项目
北京东安集团公司 10,000 1993.9-1994.9 流动资金贷款
北京东安集团公司 500 1993.4-1994.4 基建贷款
北京东安集团公司 20,000 1993.9-1994.9 流动资金贷款
北京西单商场 6,000 1993.10-1994.10 网点贷款
合计 36,500
     B.按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993)58号转发国务院关于提高商品零售营业税税率文件的通知”,商品零售营业税率从3%提高到5%,有条件的企业从1993年5月1日执行,其他纳税人从1993年10月1日起执行,股份公司已于1993年11月提出申请免征1993年5月至9月应补缴的税金7,265.4千元。
(16)约定的资本支出
     截至1993年12月31日,股份公司对外签约资本支出为人民币1,600万元,其中人民币285万元已于1993年支出,该项资本支出为股份公司附属北京宏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北京市通县通州镇南关危旧房屋改造工程指标部合作实施危旧房改造项目。
     (17)期后事项
     股份公司于1994年1月1日起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75。
    七、主要财务指标
     股份公司截止1993年12月31日财务指标计算如下: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指标数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35
速动比率 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0.69
应收帐款周转率 主营业务收入/应收帐款平均余额 112.75
股东权益比率 股东权益/资产总额×100% 58.57%
股本净利率 税后利润/股本总额×100% 33.12%
每股净资产 股东权益/股本总额 2.87元/股
    八、上市之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业务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向全体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政府各有关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管理机构的各项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2、准确、及时地在证券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公布本公司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及经营业绩等资料和披露本公司重大经营活动信息;
     3、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证券管理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及时通过证券主管部门指定报刊通知社会公众;
     4、接受证券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听取政府、证券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对本公司的建议和批评;
     5、不利用内幕消息和不适当手段从事股票投机交易,董事会各位董事保证不将任何末经证券主管机关审批可能影响股价变动之重大信息私自公告或披露;
     6、在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消息可能对本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时,本公司知悉后,及时对该消息予以公开澄清。
    九、内部审计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和《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等规定,对本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的、经常的、及时的检查、监督,有效地促进本公司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公司审计部门的主要任务是:
     1、对公司资金、财产的安全性、完整性进行监督检查。
     2、对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算、信贷计划、外汇收支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检查。
     4、对公司及所属机构月、季度会计报表、年终决算报表的真实、正确、合规、合法,进行审计并签署意见。
     5、对重大经营项目,重要经济合同及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事件进行专项审计。
     6、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规,制订或参与研究制订本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
     7、办理本公司领导、上级内部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事项,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对本单位进行的审计。
    十、重要事项提示
     1、主要会计政策。
     公司原实行《国营商业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5月份起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2、本公司第四届股东大会经表决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及异地上市交易的议案”。
     3、本公司第五届股东大会表决一致通过1993年度分红派息议案。
     股份公司1993年5月之后的税后利润,共计31,200,346.09元,按如下比例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
2)提取公益金 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15%
4)支付普通股股利 50%
     4、计算所得税税率,1993年1月至4月为55%,应税所得额计算依照原国营企业财务制度。1993年5月至12月及1994年所得税税率为33%,执行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
     5、计算营业税率:1993年1月至9月份为3%,1993年10月至12月为5%,1994年随北京市税制改革,将执行增值税率,预计综合税.1%左右。
     6、评估师变更。1992年11月差手进行股份制定向募集改造时,聘请北京一商审计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因该事务所不具备对上市公司的评估资格,1993年6月聘请具有资格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进行资产评估。
     7、公司股票上市有关资料经通商律师事务所签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无任何违返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也不涉及任何重大诉讼案件。
     8、1993年7、8月百货大楼停业装修。
     9、本公司拥有北京王府井大街255号(东全国用(93)字第000014号)、王府井大街275号(东全国用(93)字第000015号)、东城区柏林胡同15号(东全国用(93)第000016)、东四十四条93号(东全国用(93)字第000017号)、朝阳区王四营官庄大队唐家坟村百货大楼仓库(朝其国用(93)字第00001号)、西城区地安门外大街102号(西全国用(93)字第12521号)、西城区大石牌胡同15号(西全国用(93)字第12521号)、昌平县北七家乡八仙庄村西(昌全国用(1993)字第21-(01)-0120号)、昌平县北七家乡八仙庄村西(昌全国用(1993)字第21-(01)-0119号)九处计18.5万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采取重置成本法评估后已全部作价入股,取得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十一、投资风险与未来发展规划
     详见招股说明书概要(刊于1994年3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金融时报》和《北京日报》)
    十二、盈利预测
     在无不可预见的情况下,预计本公司1994年度的经济效益如下:
    
项目.年度 1994年
销售收入(万元) 131700
营业税金(万元) 6615
利润总额(万元) 10563
税后利润(万元) 7030
每股盈利(股/元) 0.52
     以上效益预测乐本公司参照1990年1月1日至1993年11月30日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定的经营业绩及本公司未来三个年度的经营计而编制的。本预测的编制考虑了公司改组股份公司后,所面临的会计制度改革以及税率变化,对商业市场的变化做出判断,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于1993年12月31日出据了审核鉴证报告。
    (一)、假设
     此盈利预测的编制建立在下述假设基础之上:
     1、本公司所遵循的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公司所的北京市社会经济环境仍如现时状况无重大变化;
     2、未来国家的信贷利率、税率和汇率在正常的范围内波动;
     3、本公司投资项目的新拓业务项目,能如期实现或完成而较大变化;
     4、无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二)、说明
     1、1994年按33%所得税税率,加权法计算公司总股本为13,445.8万股,预计每股税后盈利为0.52元/股(7030万元/13,445.8万股);按全面摊薄后,每股税后利润0.47元/股,每股净资产4.98元/股。
     2、若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算,预计税后利润总额8979万元,每股税后盈利为0.65元(8979万元/13,445.8万股);按全面摊薄后,每股税后利润0.59元/股。
    十三、备查文件
     1、北京市政府关于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2、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批复
     3、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公司股票上市的《上市通知书》
     4、北京市体改委关于百货大楼进行股份制改组的批复
     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百货大楼定向募集股票的批复
     6、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7、北京会计师事务所(93)京会师字第358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8、北京市国资产评估确认通知书
     9、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关于“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书”和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一日关一关于“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书”
     10、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盈利预测的审核鉴证报告
     11、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工商变更登记营业执照
     12、通商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13、本公司章程
     14、本公司股票上市推荐书
     15、其他相关文件
    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五月四日
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机构设置示意图
     组织机构图:
    
┌────┐
│股东大会│
└──┬─┘
┌───┴─
┌─┴─┐ ┌─┴───┐
│监事会│ │ 董事会 │
└───┘ └─┬───┘
┌┴────┐
│总经理 │
└─┬───┘
┌────┴──────┐
副总经理 总经济师 会计师
│
┌───────┴───────┐
总 企 业 财 人 安 公 投 后
经 业 务 务 事 全 关 资 勤
理 管 部 部 教 保 部 管 部
办 理 育 卫 理
公 办 部 部 部
室 公
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