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
    上海海通证券公司
    联合承销
     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92)沪人金股字第49号文批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本文发行股票总额240273.67万元,每股10,计24027.367万股,其中申能电力开发公司以原国有资产折股21228.567万股,向社会法人公开发行2500万股,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298.8万股(包括公司内部职工优先认购的59.7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8万。
    一、绪言
     本招股说明书是根据《上海市证券交易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并参照国际惯例,在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发行股票时,为投资者提供公司的各项法定资料、一般资料和股票发行细则。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承担责任。
     本招股说明书已分别送达下列单位:
     1.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2.上海市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
     3.上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5.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释义
     1.公司:指申能股份有公司
     2.公司职工:指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册职工和公司各投资项目有关单位人员。
     3.承销机构: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和上海海通证券公司。
     4.股票:指公司本次发行的每股面值为10元的人民币普通记名股票。
     5.元:指人民币元。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80号
     公司董事长:鲍友德(法定代表人)
     公司总经理:陈光华公司
     副总经理:阮福林 邹金宝
    2.公司性质:
     公司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原全民所有制性质的申能电力开发公司改制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公司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后,具有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并以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原申能电力开发公司情况介绍:
     申能电力开发公司是市政府直属的电力开发和能源建设投资公司、公司负责统筹、融通及滚动使用上海市集资办电资金,管理上海地区电力建设、能源开发和节能项目的投资,自1987年成立以来,公司同中央有关投资公司合作,先后投资兴建、扩建了石洞一电厂、石洞一第二电厂和吴泾热电厂、浦东外高桥电厂、天荒坪抽水蓄能电站等大型电站工程和相关的大型输变电工程项目,到目前为止已累计项目投资28亿元,资产共计近30亿元。预计到今年年底,上海地区的发电装机容量可达600万千瓦,比四年前翻了一番,为缓解上海地区供电紧张状况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保证电力建设真正成为国民经济的命脉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四、公司的资本构成和经营范围
    1.资本构成
     公司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240273.67万元,其中原申能电力开发公司以其全部帐面资产净值212285.67万元投资人股为国家股,占公司股本金总额的88.35%;向社会法人公开发行股票25000万元,占股本金总额的10.41%;向社会个人公升发行股票2988万元(包括公司向内部职工发行597.6万元)占股本金总额的1.24%。
    2.公司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主营:投资本市和市外电力、能源、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及相关项目。
     兼营:与能源建设相关的原材料开发和经营,开发高新技术和出口创汇项目。
     经营方式:参股、控股、合资合作投资、资产经营。
    五、公司资产经营状况
    1.前二年及近期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时间1990年1991年1992年(1-4月)
营业收入13912.7214433.072555.45
利润总额13167.8713341.052456.64
税后利润12977.9213041.052321.16
2.前二年及近期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时间1990年1991年1992年(1-4月)
资产总额170386.92215584.07292359.22
负债总额10849.8712641.3980073.55
资产净值129537.05202942.81212285.67
以上财务状况,均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注册会计师石人瑾、注册会计师蒋铁佛进行查帐验证,并出具资产净值及经营状况鉴证报告。
    3.资产重估情况:
     1992年4月30日,原申能电力开发公司帐面资产净值总额为212285,67万元.经上海投资咨询公司、上海会计师事务所重估,并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资产净值升值为433316.8万元,增值221031.13万元,增值率为104.12%。
    六、发行股票的资金投向及经济效益预测
    1.资金投向:
     (1)上海及市外电站建设,主要有华能上海石洞一第二电厂、浦东外高桥电厂、吴泾热电厂扩建工程、秦山核电二期、天荒坪抽水蓄能电站。
     (2)本市能源开发和建设:包括大型炼油厂、东海油汽田等项目。
     (3)高新技术及与浦东开发有关的其他重大项目。
    2.经济效益预测: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筹集的资金投入使用后,预计公司的经济效益将显著增长,兹预测如下:
    公司未来三年经济效益预测表
     (单位:万元)
项目/时间1992年1993年1994年
经营收入350305316756346
经营利润322655011953516
税后利润320964998153374
注:公司按国务院国发[1987]111号文《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征收电力建设资金暂行规定的通知》、《上海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及浦东新区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纳税。
     以上经济效益预测经大毕会计师事务所主任注册会计师石人谨,注册会计师蒋铁佛鉴证确认。
    七、股票发行
    1.股票名称: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2.股票种类:
     记名式普通股票,以人民币计值。
    3.发行股票总额:
     本次股票发行总额240273.67万元,计24027.367万股,每股面值10元。其中原申能电力开发公司以其国有资产折股21228.567万股;向社会法人公开发行2500万股;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298.8万股(包括公司内部职工优先认购59.76万股)。
    4.股票面值:
     每股10元,票面金额10000元,每张股票含股数1000股;票面金额100元,每张股票含股数10股。
    5.发行价格:
     采用溢价方式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28元。
    6.股票收益分配:
     公司发行股票采取只计红利,不计股息的收益分配方式。红利按股权进行分配。红利率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每年的经营状况决定,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八、承销机构和承销方式
    1.承稍机构: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
     地址:茂名南路59号新南楼
     法定代表人:陈正亮
     上海海通证券公司
     地址:四川中路480号
     法定代表人:汤仁荣
    2.承销方式:
     公司委托承销机构采用代销的方式向社会法人和社会个人公开发行股票,对承销中尚未被认购的剩余股票由承销机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售。
    九、社会个人投资者范围及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1.社会个人投资者范围:
     持有1992年上海股票认购证的社会个人。
    2.股东权利与义务:
     凡公司股票持有者均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按其股份享有和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权利:
     (1)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共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和监事的权利。
     (2)依据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转让股份,分得红利或接收无偿配股以及优先认购新股。
     (3)查阅公司章程和财务报告。
     (4)公司终止按原股份比例取得剩余财产。
     股东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规定缴纳股金,不得退股。
     (3)承担企业经营亏损或破产的有限经济责任。
     (4)不从事危害公司利益的各种活动。
    十、认购办法
    1.社会个人股认购办法:
     凡需认购本公司股票的社会投资者必须持有“1992年上海股票认购证”(以下简称认购证)。本次发行由承销机构按“认购证”数量及抽签人数的比例,根据“认购证”号码公证抽签(抽签办法及中签公告另定)。中签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认购手续(另行公告)。
    2.公司职工实行优先认购的办法。
    3.社会法人采取公开发行的办法。
    十一、股票的上市交易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由公司提出上市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证券主管机关核淮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内部职工自股票上市之一起一年半内不得上市转让。公司股票将全部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代保管。
     本招股说明书的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1992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