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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222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二十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本公司流通股股东做出的对价安排为:于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2股股份对价,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1,280万股公司股份。 |
| 对价方案承诺 |
公司第一大股东滨州市国资委做出如下特别承诺:所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前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在12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24个月内不超过10%。信阳内燃机配件总厂、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汽车配件厂和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所四家非流通股股东所偿还滨州市国资委代垫对价股份,同受上述两款承诺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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