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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322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G转增 |
批次 |
全面二十四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15,607.80 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8.3217 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3.0 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以此换取所持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 |
| 对价方案承诺 |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中海海盛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承诺其所持中海海盛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 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对于未就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表示意见或者已表示反对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中海集团承诺在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之前,上述非流通股股东有权按照公司200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向公司控股股东中海集团出售其所持股份,然后由中海集团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相应的对价安排。若上述非流通股股东不同意按照上述价格将所持股份出售给中海集团,在本次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起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非流通股股份禁售期(12 个月)期满之日止明确要求偿付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放弃的对价转增股份,则中海集团、海南电网公司和海口港集团公司三方承诺:在非流通股股份禁售期满后的五日内,按约定的比例向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偿付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放弃的对价转增股份。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代其支付对价的中海集团等三方的一致同意,并由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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