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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324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G转增 |
批次 |
全面二十三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公司以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流通股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份,转增比例为每10 股转增股本5.09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2股的对价。 |
| 对价方案承诺 |
1、本次方案实施后,特变电工对于获得流通权的股份的出售或转让做出如下承诺:①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②在上述期满后,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每达到新疆众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③根据特变电工与新疆国投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特变电工将受让新疆国投持有的全部新疆众和股份8,000,000 股,若新疆国投转让所持的非流通股股份在新疆众和方案实施日前完成过户,则新疆国投的对价支付义务及相关承诺义务将由受让方特变电工履行。2、广东博闻、新疆国投、杨行铜材3 家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①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②新疆国投和杨行铜材承诺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③广东博闻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在十二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在二十四个月之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新疆众和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3、其它持股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4、宏联投资承诺根据宏联投资与杨行铜材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宏联投资将受让杨行铜材持有的新疆众和全部股份5,219,500 股,若杨行铜材转让所持的非流通股股份在新疆众和方案实施日前完成过户,则杨行铜材的对价支付义务及相关承诺义务将由受让方宏联投资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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