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314 财经 2314 股票 2314 股评 2314 个股 2314 基金 2314 行情 2314 数据 2314 银行 2314 外汇 2314 债券 2314 信托 2314 期货 2314 保险 2314 理财 2314 房产 2314 爱股 2314 爱基 2314 论坛 2314 博客 2314 大赛
个股档案-金融界
设定金融界为浏览器首页
个股档案
大参考8.0 - 大趋势Level2 - 大趋势标准版 - 大趋势专业版 - 自选股雷达 - 热点先锋 - 短线王Ⅱ
东方电气】详情
  首页 -> 个股档案 -> 股改信息全部股票一览
 
 回到主页
 行情走势
 我的账户
 自选股管理
 资讯公告
  相关资讯
  相关评论
  个股公告
 个股留言板
 千股千评
 基本资料
  公司概况
  ·A股信息
  ·B股信息
  相关权证
  股改信息
  每股收益
  业绩预告
  分红送配
  高管人员
  股票更名
 股本股东
  股本结构
  十大股东
  流通股东
  股东户数
  基金持股详细
 财务数据
  基本财务数据
  财务比率
  资产负债表
  利润分配表
  现金流量表
 业绩报告
  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
 其他
  关联公司
  关联方往来
  公司章程
  配股公告书
  招股说明书
  上市公告书
股改信息
最新对价方案
公告日期  20060316 目前进度   股改完成
对价方案类型  送股 批次   全面二十二批
对价方案内容   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东方电气拟以其持有的部分非流通股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公司流通A 股股东,其对价安排为:流通A 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可获得2.7 股的股份对价,对价安排股份总数为1620 万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首个交易日,东方电气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对价方案承诺   东方电气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所持有的东方电机的股份自获得A 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东方电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份数量占东方电机股份总数的比例(按目前股本计算)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且在此期间出售价格不低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前一个交易日A 股股票收盘价的150%(即23.39 元/股)。当东方电机因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东方电机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或者发生现金分红时,则相应作除权除息调整。东方电气承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东方电机的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查看全部股票股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