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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426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缩股 |
批次 |
全面二十五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按照每10 股缩为6.27 股的比例单向缩股,以换取其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该方案相当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 股支付2.81 股股份的对价。 |
| 对价方案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郊旅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1、禁售期承诺:北京郊旅承诺所持北京城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分红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2006 年、2007 年和2008年,北京郊旅承诺在北京城乡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分红议案并投赞成票;并且现金分红金额不少于北京城乡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40%;如果违反分红提案及投赞成票的承诺,由北京郊旅按北京城乡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40%向全体股东按比例支付现金,并于该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10 日内予以支付。
3、代为垫付对价承诺:
A、非流通股股东天马科技依照股改方案应按缩股比例减少所持股份,因天马科技明确表示不同意参加股改,北京郊旅同意代为垫付其应支付的对价,天马科技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北京郊旅的同意,由北京城乡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B、非流通股股东华夏证券持有北京城乡的597 万股股份目前被全部冻结,北京郊旅同意代为垫付其应支付的对价,华夏证券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北京郊旅的同意,由北京城乡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C、2005 年7 月,北京北航天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北京城乡24,228,946 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北京锡华未来教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该股权转让尚未得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北京郊旅承诺如果北京城
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前未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航天华股权转让的批复,北京郊旅同意代为垫付其应支付的对价,北航天华及其受让方北京锡华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北京郊旅的同意,由北京城乡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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