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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210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十九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本说明书所载方案的核心是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从而获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流通的权利,改革股权分置问题。每1股流通股可以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0.3股对价股份。 |
| 对价方案承诺 |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同济科技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同济科技股份总数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控股股东同济大学承诺:若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股份产生权属争议、质押、冻结情形,导致其不能按时、足额执行对价安排,同济大学将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先行代为执行对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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