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价方案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农工商集团承诺:
1、如果都市股份2005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低于2004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或者2005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时,都市股份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农工商集团将延长所持都市股份股票的禁售期,即农工商集团所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为维护二级市场稳定,都市股份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农工商集团承诺自都市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5年内,农工商集团不以低于7.46元(即2005年9月23日股票收盘价6.78元的110%)的价格减持所持有的都市股份股票,但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3、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农工商集团承诺将提议都市股份2005年至2007年连续三年的利润分配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并承诺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4、为增加流通股股东的持股信心,农工商集团承诺自都市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农工商集团持有的都市股份股权占都市股份总股本的比例在5年内将不低于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