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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517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三十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以其持有的股份向流通股股东做出对价安排,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送出的2 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的股份总数为10,216,805 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
| 对价方案承诺 |
1、非流通股股东做出的承诺事项:
(一)法定承诺事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二)关于追送股份的承诺
茂业商厦承诺,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若公司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
(1)追加对价的触发条件
第一种情况:成商集团2007 年度实现净利润低于6000 万元,或2007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或未能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7 年年度报告,茂业商厦向追加对象追送2,554,201 股;
第二种情况:成商集团2008 年度净利润低于8000 万元,或2008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或未能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8年年度报告,茂业商厦向追加对象追送2,554,201 股。
(2)追加对价对象
追加执行对价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该日期将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公告。
(3)追加对价数量
按照现有流通股股份每10 股送1 股的比例计算,追加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共计5,108,402 股。
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将按照上述股本变动比例对目前设定的追加执行对价股份总数进行相应调整;在公司因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权证、原非流通股股东出售股票等股份变动而导致原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股份不同比例变动时,前述追加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不变,但每10 股送1 股的追加执行对价比例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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