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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705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G转增 |
批次 |
全面三十八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本公司以现有流通股股份530,371,903 股为基数,以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本次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132,592,976 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2.5 股的转增股份,非流通股股东获得所持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若按送股方案换算,则流通股股东获送的股份数为39,792,635 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送0.6385 股。 |
| 对价方案承诺 |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东方实业持有的东方集团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承诺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原东方集团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东方集团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 个月内不超过5%,在24 个月内不超过10%;
(2)东方实业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的24 个月内,将在适当时机增持股份。
(3)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若公司经营业绩无法达到以下设定目标或条件,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放弃2006 年至2007 年两年的收益分配权;
1)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05 年度的净利润为基准,若公司2006 年至2007年度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低于20%;
2)公司2006 年至2007 年度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4)东方实业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的12 个月内,进行资产重组,注入金融或能源、矿业类优质资产,以有效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上述重组事宜须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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