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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608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G转增 |
批次 |
全面三十四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本公司以现有流通股股份71,956,800股为基数,以截至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25,184,880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5股的转增股份,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得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权。上述对价水平若换算为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1股。 |
| 对价方案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承诺:
对表示反对或未明确表示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的募集法人股股东,在鹏博士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之前,有权按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鹏博士每股净资产作价将所持鹏博士股权出售给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然后由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相应对价。若上述募集法人股股东不同意按照以上价格将所持股份出售给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且在本次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起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非流通股股份禁售期(12个月)满日止向公司要求偿付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放弃的对价转增股份,则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承诺:在上述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禁售期满后的5日内,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向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偿付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对价转增股份。同时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偿付上述股份给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后,视同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代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了对价安排,因此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代其支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的同意,并由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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