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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405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二十六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山西焦化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同意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换取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权。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0股的对价,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总额为25,350,000 股。 |
| 对价方案承诺 |
非流通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起,在72 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2)72 个月承诺期满后,在24 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2 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作除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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