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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607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三十三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安排63,632,504股对价股份,以目前流通股股份总数212,108,346股为基数,流通股每10股获送3.0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在向流通股股东执行上述对价安排后,其所持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
| 对价方案承诺 |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祁连山建材控股有限公司的特别承诺
A、为了使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祁连山控股承诺对4家因未能联系上而暂时无法执行对价安排及对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表示反对或未明确表示同意的公司非流通股东需支付的对价股份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祁连山控股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款项,并取得祁连山控股的同意。
B、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祁连山建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中的5500万股被司法拍卖给甘肃宝能能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而股权性质变更及过户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甘肃祁连山建材控股有限公司作出书面承诺:若本次拍卖的非流通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仍未能完成过户,则由甘肃祁连山建材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流通股东支付相应的对价股份,在办理过户时由宝能能源予以返还。
(2)本次司法拍卖买受人甘肃宝能能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承诺:
若本次拍卖的非流通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完成过户,则由甘肃宝能能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流通股东支付相应的对价股份;若本次拍卖的非流通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仍未能完成过户而由甘肃祁连山建材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流通股东支付了相应的对价股份,在届时办理股份过户手续时,本公司将向甘肃祁连山建材控股有限公司返还原由甘肃祁连山建材控股有限公司先行支付的对价股份。
(3)永登金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承诺
如果长青置业涉及对价安排的部分股份在股改方案实施前仍未能解除质押,金路公司承诺对该部分股东需支付的对价股份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金路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款项,并取得金路公司的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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