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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621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三十六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非流通股股东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秦皇岛福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中信渤海铝业控股有限公司、国家建材局秦皇岛玻璃工业设计院、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向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以使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获得流通权。该对价安排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可获得4 股的股份对价。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维持不变,方案实施也不直接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
| 对价方案承诺 |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
(1)耀华集团承诺如下:
1)同意按照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
2)改革后持有耀华玻璃的股份出售:
①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若法律法规政策允许协议转让的除外);
②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2)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1)同意按照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
2)持有耀华玻璃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转让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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