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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105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十五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八钢集团、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华顺工贸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改造投资公司为获得所持公司股份的流通权,向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 股流通股支付3.2股股份,共向流通股股东支付59,904,000股股份,其中包含八钢集团代南京联强支付的对价1,393,476 股。 |
| 对价方案承诺 |
八钢集团承诺,自八一钢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其所持的八一钢铁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南京联强所持八一钢铁的936 万股股份全部被质押并冻结,无法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取得南京联强及相关债权人同意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同意支付相关对价,八钢集团承诺将先代为支付本应由南京联强向流通股东支付的对价,并将向南京联强或以拍卖、转让等处置方式取得南京联强所持八一钢铁股份的任何承接方进行追偿。被代付对价的南京联强或上述承接方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八钢集团的同意,同时完全补偿八钢集团代为支付的对价,并由八一钢铁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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