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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303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二十一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两家非流通股股东荆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荆州市洪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一致同意,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支付对价股份3.5股,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总计安排15,400,000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
| 对价方案承诺 |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荆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对于因国有股权拍卖而成为洪城股份股东的受让方及尚未明确股改意向的现有非流通股股东湖北永盛石棉橡胶有限公司,荆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先行代为垫付对价,并保留日后追偿代为垫付的对价股份及其派生的任何增值部分的权利。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荆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同意,同时取得荆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同意函,并由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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