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50712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试点二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全体非流通股东拟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获权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所持非流通股份上市流通的权利。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4股股份。 |
| 对价方案承诺 |
1、最低持股条款:在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天威集团承诺最低持股比例不低于51%。
2、限售期条款
天威集团对限售期做出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出百分之十;出售行为实施后,天威集团持股比例不低于51%;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保定惠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均做出承诺: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3、增持条款
天威集团承诺将在适当时机通过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维护股价。
(a)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股权登记日后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成交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格;
(b)以该基准价格为基础,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十二个月内,如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成交价格均低于该基准价15%的情况,天威集团将立即启动增持公司股份程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介于公司总股本的0.1%-0.5%之间;
(c)以该基准价格为基础,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十二个月内,如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成交价格均低于该基准价30%的情况,天威集团将立即启动增持公司股份程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总量介于公司总股本的0.5%-1%之间;
(d)天威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f)天威集团不排除根据实际情况,为维护控股地位,通过证券交易所主动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4、最低减持价格
天威集团承诺所持非流通股份在限售期内减持价格不低于股权分置改革公告前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值7.13元/股。最低减持价格如遇到分红、转增、送股、配股等事项时,将进行除权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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