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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70418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六十四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东安排的2 股对价,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总计安排17,600,000 股股份的对价;在执行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
| 对价方案承诺 |
公司第一大股东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及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上述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狮头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24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公司第一大股东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还承诺将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其所拥有的与狮头股份主营业务相关的矿山资源择机转让给狮头股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狮头股份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均做出了法定最低承诺,无特别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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