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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314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二十一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形式为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6 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股份总计为1,560万股,占非流通股的15.64%。 |
| 对价方案承诺 |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改革后其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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