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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710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二十六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以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的方式作为对价安排。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 股股票的对价,支付的公司股票总数为85,500,000 股。在对价安排执行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
| 对价方案承诺 |
非流通股股东做出的承诺事项:
1、承诺事项
(1)全体非流通股东承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深圳市福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中科讯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非流通股股东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700万股股份已质押,且该公司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解除不少于应执行对价安排股份的质押。除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外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如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未能如期解除相应股份的质押,将分别按照各自所持有的股份占除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外其他各非流通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垫付其应当支付的对价。
上述非流通股股东垫付对价后,将向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进行追偿。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归还垫付股份或作出相应补偿前办理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上述非流通股股东的同意,并由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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