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51026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五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获取其所持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以流通股股份为基数,按照每10股送4.2股的对价安排,向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共支付3780万股公司股票。 |
| 对价方案承诺 |
持股5%以上股东-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承诺:
(1)在上一条第(2)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澳柯玛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若有非流通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不同意股改对价方案,或在澳柯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确定的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安排之日因未解除所持公司股份上设定的质押、冻结、扣划等权利限制而不能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安排,则由澳柯玛集团代为支付。澳柯玛集团代为支付后,澳柯玛集团代为支付后有权向该股东追偿,被代为支付方所持公司股份上市流通时需获得澳柯玛集团的书面同意。
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年度起,将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出连续三年进行现金分红,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60%,并在相关会议上投赞成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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