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51116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八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获取其所持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作为对价,向公司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总计4,160万股公司股票,每持有公司流通股股票10股获付2.5股公司股票。 |
| 对价方案承诺 |
为稳定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避免股价的非理性波动,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宏达发展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两个月后的十八个月内,投入总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的资金,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每股6.60元以下的价格择机买入宏达股份股票(若此期间公司派息,派发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资扩股包括配股、增发新股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价格按照上交所交易规则做相应调整),但在此期间如宏达股份股票价格高于6.60元(含6.60元),或在上述十八个月内用尽4亿元资金,则宏达发展不予买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宏达发展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后增持宏达股份股票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或者申请豁免,宏达发展将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予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豁免申请获批后,宏达发展将按承诺实施增持计划,但如豁免申请未被批准,则宏达发展将终止增持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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