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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328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认购权证,认沽权证,送股 |
批次 |
全面二十二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拟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公司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烟台万华的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4,526.08万股股份、5,657.6万份认购权证和8,486.4万份认沽权证,执行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6股股份、2.0份认购权证和3.0份认沽权证,其中,每份认购权证可以9.00元的价格,向万华华信购买1.0股烟台万华的股份;每份认沽权证可以13.00元的价格,向万华华信出售1.0股烟台万华的股份。 |
| 对价方案承诺 |
1、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万华华信承诺:万华华信在所持有的烟台万华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不包括认沽权证行权万华华信所购买的股份以及认购权证行权万华华信所出售的股份。2、万华华信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自上述承诺期满后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其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15元。上述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不包括认沽权证行权万华华信所购买的股份以及认购权证行权万华华信所出售的股份。在烟台万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该设定价格将进行调整。3、除第一大股东万华华信外,公司其它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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