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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315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二十二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同意按照一定比例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换取其所持非流通股股份的上市流通权。根据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0 股股票的对价股份。 |
| 对价方案承诺 |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A 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公司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份数量占星新材料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星新材料的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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