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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601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G转增 |
批次 |
全面三十三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核心是本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安排一定的对价,从而换取其所持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的基本情况为: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4.08054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2股的对价。 |
| 对价方案承诺 |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事项
(1)在禁售期满后的12个月内,承诺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亿阳信通股票的价格不低于35.00元/股(相当于2006年5月19日收盘价的2倍,超过公司历史最高股价。如果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该等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价除权的情况发生,则该承诺出售价格相应除权)。
如果承诺人以低于承诺的价格出售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则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实施该种违约行为所得到的价款将全部归亿阳信通所有。
(2)承诺在2006年到2008年亿阳信通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当年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50%,并将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3)承诺公司2006年到2008年三年内净利润每年较上年增长比例不低于30%(该指标的计算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的数据为准);
在上述期间,如果触发以下两项相关条件之一:
1、2006年到2008年三年内净利润每年较上年增长比例低于30%;
2、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则承诺人将在上述相关条件被触发的当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将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全部予以分配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上述议案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承诺人承诺将放弃本身应得的分红并按照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向所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转送;
承诺人承诺:若上述相关条件被触发,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及财务决算报告后的10个交易日内,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实施分红并将其承诺转送的分红部分无偿转送给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上述承诺仅在2006年到2008年期间相关条件第一次被触发时实施,且仅实施一次。
(4)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承诺人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议公司董事会研究制定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的股权激励方案,并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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