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51012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现金 |
批次 |
全面三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股的对价股份,并获送现金1.88元,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给予的对价股份总数为12,000,000股,对价现金总额为7,520,000元。 |
| 对价方案承诺 |
额外承诺
1、对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陈森洁及其关联股东世纪阳光、杭州易安、浙江桢利共同承诺,在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公司以现金方式或送股方式或现金加送股结合方式进行分配,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2、非流通股股东世纪阳光、陈森洁、陈月明、杭州易安、浙江桢利、吴峰、吴国明一致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四十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3、根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登记在册的非流通股股东上虞市沥东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应给予流通股股东306,753 股对价股份。鉴于上虞市沥东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已被注销企业法人资格,上虞市沥东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浙江阳光股份实际属于上虞市沥海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所有,只因登记过户手续未完成而名义持有。为不影响浙江阳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进程,针对上虞市沥东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应承担的对价股份,杭州易安承诺,如果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浙江阳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其将代替上虞市沥东镇集
体资产经营公司向浙江阳光的流通股股东送出306,753 股对价股份,实际应由上虞市沥海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所有的非流通股随即取得流通权。
4、世纪阳光承诺,愿意根据本说明书中的对价方案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 股给予1.88现金,总计7,520,000 元。 |
|
查看全部股票股改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