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314 财经 2314 股票 2314 股评 2314 个股 2314 基金 2314 行情 2314 数据 2314 银行 2314 外汇 2314 债券 2314 信托 2314 期货 2314 保险 2314 理财 2314 房产 2314 爱股 2314 爱基 2314 论坛 2314 博客 2314 大赛
个股档案-金融界
设定金融界为浏览器首页
个股档案
大参考8.0 - 大趋势Level2 - 大趋势标准版 - 大趋势专业版 - 自选股雷达 - 热点先锋 - 短线王Ⅱ
广汇股份】详情
  首页 -> 个股档案 -> 股改信息全部股票一览
 
 回到主页
 行情走势
 我的账户
 自选股管理
 资讯公告
  相关资讯
  相关评论
  个股公告
 个股留言板
 千股千评
 基本资料
  公司概况
  ·A股信息
  ·B股信息
  相关权证
  股改信息
  每股收益
  业绩预告
  分红送配
  高管人员
  股票更名
 股本股东
  股本结构
  十大股东
  流通股东
  股东户数
  基金持股详细
 财务数据
  基本财务数据
  财务比率
  资产负债表
  利润分配表
  现金流量表
 业绩报告
  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
 其他
  关联公司
  关联方往来
  公司章程
  配股公告书
  招股说明书
  上市公告书
股改信息
最新对价方案
公告日期  20060320 目前进度   股改完成
对价方案类型  送股 批次   全面二十四批
对价方案内容   本公司持有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份的股东为取得非流通股的流通权,拟以送股方式向本公司的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股票。实施上述对价安排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流通权,转为流通股。本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本总数、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均不会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
对价方案承诺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大股东,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1) 截止本说明书签署之日,鉴于本公司非流通股东北京中咨兰德工程技术开发公司尚未明确表示参加股权分置改革,该股东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份4,721,5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5%,占非流通股份总数的0.76%。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本公司非流通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先行代为垫付该股东应执行的对价安排。代为垫付后,上述未明确表示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东所持非流通股份(无论该等股份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如上市流通,应当向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相应数量的股份,或取得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书面同意。若在本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北京中咨兰德工程技术开发公司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并愿意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安排对价,且程序与手续合法,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不再为其垫付对价。 (2)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

    查看全部股票股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