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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111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十六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而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向流通股股东做对价安排,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3.2股股份,共支付68,411,200 股股票给流通股股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
| 对价方案承诺 |
除上述法定承诺外,唯一的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凌钢集团还做出了如下特别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凌钢集团所持股份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该十二个月期满后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市场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股份,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本承诺责任,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从2005年起三年(2005年、2006年、2007年),凌钢集团在凌钢股份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出利润分配议案,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凌钢股份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4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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