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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510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回购,送股 |
批次 |
全面三十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上市流通权,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基本情况为:以现有总股本28,800万股为基数,由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5股股票对价,共支付3,360万股股票给流通股股东。对价安排执行完毕后,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流通权。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拟定向回购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然后依法予以注销。定向回购股份价格在参考定向回购股份估值报告的基础上确定为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连续3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的94.64%,定向回购股份价格最高不超过2.35元/股,且不低于公司2005年度每股净资产1.326元。定向回购的资金总额109,712,035.41元,其中本金98,352,784.61元,资金占用费11,359,250.80元。定向回购股份数量精确到万股,尾股部分所对应的占用资金以现金方式由昌九集团向昌九生化补足。 |
| 对价方案承诺 |
为了进一步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工作的进行,除法定承诺外,本公司控股股东昌九集团额外承诺:
① 昌九集团所持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昌九生化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满后24 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所持股票。在遵守上述各款承诺的前提下,昌九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昌九生化股份总额的1%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② 为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建议昌九生化董事会制定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长期激励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或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等长期激励计划。
③ 若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未获昌九生化相关股东会议暨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将通过红利抵债、以股抵债、向战略投资者转让所持股份等方式尽快解决占用昌九生化资金的问题。
④ 在昌九生化相关股东会议暨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通过定向回购的方式解决昌九集团占用昌九生化资金的问题。定向回购股份数量精确到万股,尾股部分所对应的占用资金以现金方式由昌九集团向昌九生化补足。
⑤ 同意在昌九生化相关股东会议暨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之日起45 日内,在公司主要债权人提出债权担保要求的情况下,为公司履行偿还有关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⑥ 昌九集团彻底规范昌九集团与昌九生化之间的正常交易行为,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的原则,严格按上市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杜绝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昌九集团今后不利用大股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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