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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719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G转增,回购 |
批次 |
全面四十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股改对价安排: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上市流通权,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基本情况为: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7,000万股为基数,以截止2006年5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4,529万股,流通股股东获得每10股转增6.47股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4股对价。对价安排执行完毕后,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定向回购:
本次定向回购股份价格以股权分置改革后的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94.15%,但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除权调整后的数值。定向回购的资金总额170,413,784.48元,其中本金159,646,547.63元,资金占用费10,767,236.85元。定向回购股份数量精确到百股,尾股部分所对应的占用资金以现金方式由福日集团向福日股份补足。本说明书中有关定向回购方案实施后的股本结构均按照定向回购股份价格为1.67元/股(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每股净资产经除权调整后的数值)的假设进行测算。 |
| 对价方案承诺 |
附加承诺
为了进一步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工作的进行,除法定承诺外,本公司控股股东福日集团附加承诺:
1、为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福日集团将建议福日股份董事会制定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长期激励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或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等长期激励计划。
2、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未获相关股东会议暨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福日集团承诺,将通过红利抵债、以股抵债、向战略投资者转让所持股份等方式尽快解决占用福日股份资金的问题。
3、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获得通过,在本公司因实施定向回购减少注册资本而发布债权人公告之日起45 日内,如果福日股份的主要债权人提出债权担保要求,福日集团承诺为福日股份的相关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4、福日集团持有福日股份非流通股18,640 万股,其中9,320 万股已于2005年9 月27 日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该质押可能造成福日集团所持有的未质押股份不足以支付定向回购所需股份,为使本次定向回购能够顺利实施,福日集团承诺在本次定向回购实施之前解除支付不足部分股份的质押。
5、福日集团承诺彻底规范其与福日股份之间的正常交易行为,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的原则,严格按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杜绝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福日集团承诺今后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决策和控制优势,通过任何方式违规占用福日股份资金,不从事任何损害福日股份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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