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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530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G转增,送股 |
批次 |
全面三十三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公司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10∶1.1515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非流通股股东将转增的股票转送A 股流通股股东作为对价安排,以获得流通权。非流通股股东本次转增转送的股份数量为63,562,800 股, A 股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3.9393 股,综合对价相当于A 股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2.5 股。 |
| 对价方案承诺 |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具体如下: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前项规定期满后,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 个月内不超过5%,在24 个月内不超过10%。
同时,持股5%以的上非流通股股东增加如下承诺:
1、在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 个月内,除非公司股价连续20 个交易日(不计公司A 股全天停牌交易日)收盘价在4.87 元/股(为公司刊登股改说明书日前60 个交易日收盘均价的120%,以后遇除权、除息时作相应调整)之上方可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3、承诺人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承诺人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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