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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216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十九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25,943,085 股弘业股份的股票,即流通股股东按其持有的流通股股数每10 股获付3.5 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
| 对价方案承诺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所有原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原非流通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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