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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105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十五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浙江东日的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而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向流通股股东作对价安排,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获付3.8 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
| 对价方案承诺 |
除法定承诺外,浙江东方集团公司承诺,本次股改完成后,在2005 年至2007 年浙江东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浙江东方集团公司将提议并赞同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或现金分红加送股的方式进行分配。若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则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50%;若公司以现金分红加送股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则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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