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50912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 |
批次 |
全面一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4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共需支付334,151,907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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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价方案承诺 |
1、在上海汽车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如果上海汽车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低于3.98元,上汽股份将连续投入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按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每股3.98元价位申报买入上海汽车股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金,除非上海汽车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不低于每股3.98元或10亿元资金用尽,期间如果累计购入上海汽车股数达到其总股本的5%,则需要根据《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进行公告,并在公告二日后方可继续购入上海汽车股票。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上汽股份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上汽股份承诺将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并投赞成票:上海汽车今后三年的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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