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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525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G转增 |
批次 |
全面三十二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的上市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对价安排: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151,066,007 股为基数,以截至2005 年12月31 日经审计的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获得每10 股转增6.6 股的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 股流通股获送2.02 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送出的对价股份相当于每10 股非流通股送出2.76 股。 |
| 对价方案承诺 |
除法定承诺外,新湖控股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1)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六十个月内,在相关规定允许承诺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所持原非流通股份时,如果通过上述方式出售其所持原非流通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3.50元(注:公司股票在股改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06年5月12日的收盘价为4.20元/股,在向流通股股东以10股定向转增6.6股后的除权价为2.53元/股)。在哈高科本次股改方案实施后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该设定价格将相应除权计算。
(2)追加对价安排承诺条款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新湖控股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如果公司2006-2007年经营业绩出现如下情况,将追加对价安排一次(追加对价安排仅限一次,执行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
①若2006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形,则启动追加对价安排承诺条款:
a、公司2006年实现的净利润与2005年相比,增长率低于80%,即2006年净利润未达到15,822,710.41元,以上净利润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准;
b、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若2007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形,则启动追加对价安排承诺条款:
a、公司2007年实现的净利润与2005年相比,复合增长率低于80%,即2007年净利润未达到28,480,878.73元,以上净利润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准;
b、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追加对价安排承诺条款启动时,公司将在上述条款启动当年年度财务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0个交易日内发布关于追加对价安排的股权登记日公告,公司将以资本公积金向上述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转增股本总数为22,659,901股(该转增股本数相当于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151,066,007股为基数,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1.5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获送0.58股的对价)。
公司2005年度经审计的资本公积为37,143.38万元,本次股改方案实施后,资本公积仍保持在27,000万元左右,同时哈高科目前的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因此,非流通股股东新湖控股完全可以履行上述追加对价安排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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