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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329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G转增,送股 |
批次 |
全面二十三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1、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总股本为基数,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31股股份。
2、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总股本为基数,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 |
| 对价方案承诺 |
公司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新疆天山电气有限公司和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上海宏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特别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取上市流通权起36 个月届满且公司2008 年年度报告公告后第一个交易日,方可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昌吉电力实业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公司、上海鼎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巴州自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山石化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新疆西农动物药品有限责任公司、阜康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特别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取上市流通权起24 个月届满后方可上市交易或者转让。3、公司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新疆天山电气有限公司和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上海宏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取上市流通权之日至限售期限36个月届满后的24个月内,当价格低于7.1元/股时,不减持特变电工股份。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昌吉电力实业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公司、上海鼎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巴州自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山石化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新疆西农动物药品有限责任公司、阜康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取上市流通权之日至限售期限24个月届满后的36个月内,当价格低于7.1元/股时,不减持特变电工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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