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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对价方案 |
| 公告日期 |
20060118 |
目前进度 |
股改完成 |
| 对价方案类型 |
送股,重大资产置换 |
批次 |
全面十八批 |
| 对价方案内容 |
本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海南裕泽源投资有限公司、鄂州市建设投资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上海佳淳商贸有限公司、海南朗迪贸易有限公司、湖北省服装进出口公司、昆山市正华纺织用品有限公司和上海连达禄办公用品租赁有限公司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以送股方式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执行一定的对价安排,使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0.5股股票。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目前持有公司股份36,945,990股。2005年11月16日,兴龙实业与公司股东湖北多佳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受让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52,000,000股,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兴龙实业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构成对公司的收购。 |
| 对价方案承诺 |
非流通股股东兴龙实业承诺:兴龙实业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合计将持有公司股份19,1550,998股。如因未达到承诺实现的经营业绩设定目标而触发了股份追送条款,则在股份追送实施完毕日后十二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但禁售期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不少于三十六个月。若没有触发股份追送承诺,则自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兴龙实业仍为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钰”)第一大股东,为减少同业竞争,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质量,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兴龙实业承诺将进一步对公司进行资产重组,通过资产重组使公司逐步实现对东方金钰的绝对控制权。在公司取得绝对控制权之前,兴龙实业承诺将在东方金钰年度股东会上提议进行现金分红并投赞成票,且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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